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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4年度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及产业链关键性配套项目投资补助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4-03-20 | 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企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4年度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及产业链关键性配套项目投资补助的通知》(成经信财〔2024〕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申报工作。该次申报需项目承担企业即日起至4月15日,自行登录“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注册上传相关材料(企业登录地址:https://221.237.107.242/matterHandle;平台操作电话:028-63911260)。该次申报的条件内容如下:

一、技术改造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项目实际投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占实际投入比重达到 50%(含)以上;近两年(2022年1月1日以后)备案(审批或核准),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且已竣工(2023年4月30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竣工)的项目。

支持标准: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实际投入包括设备、工具、器具、厂房修(改)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铺底流动资金)和工业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投入。

二、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2023年4月30日(含)后签订投资协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2亿元(含)以上;项目实际投资占协议投资的比例一年内不低于10%,两年内不低于30%;项目为制造业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纳入成都市亿元以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管理;项目在签订投资协议1年内开工建设,申报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

支持标准: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三、产业链关键性配套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2023年4月30日(含)后签订投资协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1亿元(含)以上;项目实际投资占协议投资的比例一年内不低于10%,两年内不低于30%;项目为制造业产业链关键性配套项目,纳入成都市亿元以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管理;项目在签订投资协议1年内开工建设,申报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黄思远,电话:028-8533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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