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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4-03-22 | 3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经信办函〔2024〕6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部署,现就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

从事并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相关材料。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

2.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向所在地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产能企业参照新申报企业提交材料)。

3.各市(州)负责对新申报企业和变更产能企业的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更名和退出公告的已公告企业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及变更要求的企业,于2024年5月6日前将初审意见和规范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1)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上报,我厅将按规范(准入)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核实。

(三)申报要求。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时效性。把握申报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关于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2.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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