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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期雏鹰企业

种子期雏鹰企业

      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等主导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

      对首次认定为种子期雏鹰企业企业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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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等主导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

      对首次认定为种子期雏鹰企业企业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




1.申报对象

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等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4年,属区外迁入的企业,税务关系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

(2)申报企业满足“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申报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均超过200万元,或近三年获得过股权融资(股权投资机构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发改部门登记备案的基金,及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和成都高新区国资设立的投资机构及其管理的基金)。


(1)成都高新区种子期雏鹰企业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区外迁入企业须提供税收关系迁入证明;

(3)企业上年度及最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按入库期打印),加盖税务部门鲜章或电子章;

(4)经法定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须带二维码等防伪标识);

(5)企业以融资方式申报的须提供投资变更后的工商变更登记底档材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信息等股权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投资收款回单等银行进账证明、验资报告、投资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7)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对象:

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等主导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


补贴标准:

对首次认定为种子期雏鹰企业企业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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