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4〕8号)要求,制定《龙泉驿区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公开公示。
(联系人:李水根,联系电话:13558705595)
成都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龙泉驿区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申报指南。
2023年度认定命名的2个市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即龙泉驿区东安街道锦绣田园粮经旅融合发展现代农业园区、龙泉驿区西河街道锦绣天府现代粮油园产业园区。
按照《成都市现代农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考评激励实施方案》(成委厅〔2019〕112号)和《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的实施方案》(成委厅〔2022〕44号)要求,园区奖补资金应用于生产规模化、服务社会化、效益多元化等“十化同步”方面,聚焦园区基础承载和公共服务建设,着力提升园区科技含量,进一步夯实园区建设基础、补齐园区发展短板。园区奖补资金按项目顺序支持必建项目后,方可使用结余资金根据各园区实际情况,对其他板块内容按照“缺项补项、旧项提质”原则开展选择性建设。
2. 农业科技水平提升项目:万亩粮经现代农业园区须打造1个百亩科技研发应用核心区。支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推广,支持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专家和科技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依据园区实际情况选择性建设项目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提升园区基地建设水平,推动园区水、电、路、网等生产基础设施新建与改造,促进土壤改良、地力提升,打造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旱涝保收、高质高效的种植基地。促进园区绿色生产,开展农药化肥减量、绿色防控等环境友好行动,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能力。
2. 提高生产加工能力。着力推动生产装备升级,开展农机装备研发改制和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园区机电提灌站。支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屠宰分割、烘干冷藏、仓储保鲜、冷链运输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水平。
3. 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园区农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园区大数据平台,采集分析相关农业生产数据并指导生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园区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合理利用物联网设备、遥感技术、新一代移动网络传输平台等,严禁以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的名义对LED显示屏以及大型展厅等硬件过度投入。支持经营主体在种植业播种栽插、用水管理、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等关键环节。合理增设智能化设施装备,严禁过度架设摄像头、气象环境信息采集设备。鼓励经营主体购买使用精准作业、无人驾驶的智能化农机装备,支持建设植物工厂、智慧无人农场等。在园区开展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培训。
4. 加快质量品牌建设。聚焦园区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园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品牌培育,开展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大力推进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开展准出产品监测,实施农产品带达标合格证上市。
5. 支持新兴业态发展。聚焦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多元价值,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文创农业、乡村旅游等,打造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支持开展园区品牌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严禁以推介展销名义修建投资过大、利用不高、展示单一、欠缺实用性的展示展销厅。
6.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进培育一批以专业化从事粮油规模化生产经营为主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建立健全园区各类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丰富多元化联农带农模式,推行订单农业、入园就业、入股分红、股份合作、托管服务、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到农等联农带农形式,辖区内有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且有发展意愿的,项目建设地点覆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提升)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的,需明确土地流转、带动生产、吸纳务工、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
(一)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支持开工进度达到50%及以上的项目。不得用于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不得用于已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或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设备;不得用于修建农村生活道路,非必要不新建机耕道和生产作业道;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精深加工厂房和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二)非公益性项目,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且不超过项目所在园区当年市级园区奖补资金总规模的30%。
(四)原则上资金用于认定市星级园区内项目建设,特殊情况下可部分用于认定星级园区以外的1个县级以上粮食类园区建设,且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20%。
(五)项目资金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规范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可先行拨付30%,剩余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
本专项采用县级审批市级备案制管理模式。
(一)发布指南。在2024年1月23日前完成。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并公开公示,明确资金支持额度、支持方向、支持对象等要素。
(二)项目申报。在2024年2月18日前完成。
各申报主体根据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内容及标准,结合本区域实际和建设发展需要,明确发展重点,策划投资建设内容,编制以园区为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自愿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填制的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涉及用地需要明确土地权属情况及其他相关附件等。东安街道、西河街道负责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合格后并将加盖公章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三)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在2024年2月23日前完成。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内容,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制定评审方案,确定评审标准,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评审,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方案。评审结果按程序公开公示。
(四)市级预审。在2024年3月8日前完成。
经公开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公示立项,并报市级预审,预审意见及结果反馈至街镇,街镇根据预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市级预审合格后正式行文报区农业农村局。
(五)市级备案。在2024年3月22日前完成。
通过市级备案评审的,以正式文件下达项目批复;未通过备案评审的项目,或限期整改,或收回资金。
(六)项目实施。在2024年12月前完成。
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市级项目批复文件,实施主体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制度规定。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应组织具有资质的公司开展作业设计、编制工程造价。
(七)项目验收。在2025年5月前完成。
项目建设竣工后,实施主体于2025年2月前组织开展项目自验,在此基础上组织经审计部门认可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结算审计,于2025年4月前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形成项目建设结算审计报告;实施主体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自查报告、项目结算审计报告为依据申请项目综合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自查验收报告和审计结算报告于2025年5月前组织开展项目综合验收。
(八)绩效考核。在2025年10月前完成。
项目建成竣工后,实施主体要形成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开展绩效自评,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绩效总结材料。严格按照《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农〔2017〕113号)有关要求,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资料备查。
东安街道、西河街道需加强项目储备和征集,通过县级审批、市级备案的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需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程序执行,涉及项目重大变更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严格按照县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限期完成项目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镇要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要根据园区建设现状和资金支持水平,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其要按照工程进度加快资金拨付,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并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的监督检查。按照“谁受益、谁负责、谁管护”原则,将项目建成的基础设施设备等交给东安、西河街道办事处持有管护,签订管护协议、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
(二)资金支付方式。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县级报账、专账核算、公示公告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按项目施工进度拨款,项目作业施工进场后,可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竣工自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竣工审计结算、区级综合验收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存审核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内若无质量问题,按时足额支付质保金。
(三)规范项目用地。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要求,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坚决防止园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一经发现,取消对园区的支持。
附件: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
方案备案报告文件参考模板
附件
龙泉驿区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报告文件参考模板
XXXXXX |
XXXX〔2024〕×××号 签发人:×××
龙泉驿区XXX
关于XXX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
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2024〕5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经自主申报,编制完成《龙泉驿区××园区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报请核准备案。
特此报告。
附件: | 1. | 龙泉驿区××园区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
2. | 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 | ||
3. | 其他有关资料 |
龙泉驿区XXX
2024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1
龙泉驿区××园区
2024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实施方案
(注:严格以园区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特编制以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简要交代下该建设项目的主要考虑、必要性分析等,明确说明必建项目是否已建,不超过2页)
(二)实施主体(坚持主体多元化、避免主体单一)
(三)主管部门(应为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四)建设地点(要明确园区名称及范围,具体到镇、村、组和项目位置示意图)
(五)建设内容(明确项目用地性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六)投资概算(简要说明下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万元,成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自筹××万元)
(七)建设期限(2024年××月—20××年××月)
二、目标任务
(必须有一定数据量化达到的效果来体现,产量、产值、增收等情况,并与下达资金文件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一致)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要有归纳,可以结合实际从基础设施、展示中心、平台建设、种苗种子、设备设施等方面来分类,切忌分得过于零碎、零散;分项建设内容要具体明了,数据明晰)
(一)基地建设(或某个小项项目)。建设××、××、××、××, ××平方米、米、亩等。
(二)设施装备(或某个小项项目)。采购××、××、××、××, ××台(个、套)………。
(三)………
四、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万元。
(一)基地建设(或某个小项项目)。
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主要用于建筑材料补贴或设备购置及安装或物化物资采购等(要明确说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环节及用途)。
(二)设施装备(或某个小项项目)。
(三)………
五、进度安排
(一)立项申请。计划于××年××月前完成方案编制;××年××月前完成立项申请、方案设计评审。
(二)招投标(或采购)。计划于××年××月前完成。
(三)实施建设。拟于××××年××月—××××年××月组织施工建设。
(四)竣工验收。20××年××月前完成项目自验,20××年××月前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五)绩效考评。20××年××月前完成资金拨付、进行项目总结和绩效考评。
(如果项目涉及几个小项目,进度上如不能统一,可以分开罗列说明)
六、利益联接
项目建设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主体、农民参与”,让参与农民获得财政资金带来的更多收益;辖区内有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且有发展意愿的,项目建设地点覆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提升)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的,需明确土地流转、带动生产、吸纳务工、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具体展开阐述,尤其是非公益性项目必须交代利益联结机制形式及具体的分配额度等)
七、效益分析(具体展开阐述)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八、保障措施(具体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制度执行、资金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展开阐述)
附件:龙泉驿区××园区项目建设一览表
龙泉驿区××园区项目建设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建设投资预算(万元) | 市级资金补助比例(%) | 备注 | ||
小计 | 市级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 | ||||||||
一 | 基础设施 | ||||||||
1 | |||||||||
2 | |||||||||
3 | |||||||||
二 | 设施设备 | ||||||||
4 | |||||||||
5 | |||||||||
6 | |||||||||
三 | |||||||||
7 | |||||||||
8 | |||||||||
9 |
附件2
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 (以园区为单位) | ||||
项目类别 | 必建项目 | 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 ) 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建设项目( ) | |||
选建项目 | 基地设施建设( ) 生产加工项目( ) 数字化智能化( ) 质量品牌建设( ) 新兴业态发展( ) 联农带农机制( ) 社会化服务体系( ) | ||||
项目实施 单位 | |||||
建设地点 | |||||
建设时间 | |||||
总投资 及构成 (万元) | 总投资 | ||||
自筹资金 | |||||
申请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 |||||
县级配套资金 | |||||
主要建设 内容及规模 | 介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资金预算情况、建设规模等,并且要阐明项目土地性质及手续情况。 | ||||
效益分析 | 重点分析利益联结机制及项目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及助农增收情况,非公益性项目列出明晰的利益分配情况。 | ||||
申报 单位意见 | 1.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自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保证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保证该项目是第一次申请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补助,不存在重复申请,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表: 项目实施单位简介 |
附件3
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园区为单位出具其他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项目所涉用地的用地规划、土地性质、用地手续等佐证材料,其中项目用地材料是必需项,按照单个小项目逐一提供土地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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