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1、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人才及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机构,其中纳入火炬统计范围的企业需配合火炬统计报送。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上年度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获批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
科技创新局创新平台处:028-8521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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