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农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级乡村振兴考评激励奖补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2023〕9-42)和区委农办《关于做好省、市、区级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1-1)要求,按照村社区申报、街镇推荐和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近期由农办秘书科开展了现场踏勘,项目科组织专家组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申报项目村(社区)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再次报专家审核通过。评审小组一致认为实施方案符合省、市、区级项目相关要求,建议初步通过。现将龙泉驿区2024年省、市、区级财政乡村振兴储备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合格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2月28日至3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反馈至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庆丰
电话:028-88410536
(附件:龙泉驿区2024年省、市、区级财政乡村振兴储备项目汇总表和专家评审结果)
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龙泉驿区2024年省、市、区级财政乡村振兴储备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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