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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表扬2023年创建省双拥模范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退役军事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来源:金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作者:金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 2024-03-12 | 112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驻县各部队、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组织: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大力支持下,我县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成功创建第十二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县,双拥共建水平不断提升、拥军优属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更加牢固,褒扬纪念氛围更加浓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关爱帮扶等机制进一步健全。为进一步凝聚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合力,推动我县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拟对我县2023年创建省双拥模范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现就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表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继承和发扬双拥光荣传统,凝聚社会力量,促进双拥和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部队备战打仗,为金堂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提供坚强保障,为全力推动全国百强县争先进位、纵深推进“成东中心、公园水城”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2023年创建省双拥模范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 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群团、镇(街道)、村(社区)、县内企业(不含外商独资企业)和驻县部队等。

先进个人:县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热心双拥事业的个人和驻县部队官兵等。

2. 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①切实将双拥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把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富有成效。

②双拥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长期有规划;开展双拥工作活动资料齐全,双拥工作档案规范。

③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双拥法规政策,坚持经常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干部群众参与广泛,互办好事实事效果明显。

④上报总结等材料及时,出简报、信息较多。

⑤积极参与全省和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认真完成双拥模范县创建任务,配合做好双拥创建迎检工作。

⑥支持国防建设,关心现役军人家属及退役军人生活,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①政治思想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②工作表现好。积极学习宣传双拥各项政策和法规,宣传人民军队的历史地位、丰功伟绩,爱国拥军观念强;积极参加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活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高标准完成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③双拥成绩突出。自觉维护军队声誉和形象,支持亲友安心服役,热心为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办好事实事,扶贫帮困成绩显著。

④发挥榜样作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道德高尚,遵纪守法,在广大官兵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二)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 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县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

先进个人: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人员。

2. 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①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定期召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成效显著。

②机制体制健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保障到位;无退役军人非法上访。

③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有专门的服务场所,政治文化氛围浓厚,办公设施齐全,牌匾悬挂位置醒目,职责制度健全,能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窗口式”综合服务。

④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工作富有成效。

⑤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简报、信息,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坚决、及时、有力。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爱岗敬业,德才兼备,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在干部队伍中起到重要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退役军人疾苦,诚心诚意为退役军人谋利益、办实事。

③能力突出,勇于实践,贯彻落实上级退役军人决策部署坚决,熟悉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努力开拓本辖区、本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局面,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出新思路,做出新尝试,取得明显成效。

④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自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单位按要求先进行自评推荐,及时报送推荐材料。双拥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均可自荐申报。

(二)初审核实。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和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表扬初步名单。

(三)征求意见。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意见。

(四)上会审核。对征求意见无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报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审核。

(五)发文表扬。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核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对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严格考评标准。评选表彰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推荐。坚持以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切实把政治意识强、工作业绩好、表率作用强的单位和个人评选推荐出来。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评选表彰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17:00时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签字盖章PDF版和word版)通过OA系统(资料交换)发送至金堂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权益保障所袁欢或发邮箱342516029@qq.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根据评选表彰相关文件要求,请申报先进单位表扬的单位,同时报送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信息表(附件6)。联系人:袁欢,联系电话:18884586576(短号:620222),028-63260896。

 

附件:1. 填表说明

2. 金堂县2023年创建省双拥模范县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3. 金堂县2023年创建省双拥模范县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4. 金堂县2023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5. 金堂县2023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

审批表

6. XX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信息表

 

 

     金堂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金堂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代章)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