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2024〕W-139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我市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范围
申报范围: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未通过复核的第一、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复核范围: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复核)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1、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2、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参加复核企业不受“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限制。)
三、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推荐
1、已列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
2、以及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
3、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
4、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6、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的企业。
四、申报(复核)流程
申报(复核)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1、线上填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5月17日前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逐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线下报送。企业按要求编制厚材料两份、薄材料一份,胶装成册并于2024年5月19日前交至成都公路口岸8楼81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PDF盖章扫描件、Word及可编辑汇总表附件1、2),逾期不予受理。
厚材料:申请书(附件3、4)和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
薄材料:申请书(附件3、4)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8-61432753
附件:
1.区(市)县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2.区(市)县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3.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4.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5.佐证材料
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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