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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作者: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24-05-11 | 1479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府发〔2024〕1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提高全省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智改数转”等重点工作,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合理消化过剩产能,促进制造业发展壮大,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促进减污降碳增效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全省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

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二、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以大规模技术改造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分类施策推进重点行业产线升级改造。聚焦钢铁、有色、机械、化工、建材、食品、轻纺等生产设备处于中低水平的行业,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一业一策”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加快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低效能设备淘汰更新。聚焦动力电池、晶硅光伏、柔性显示等生产设备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持续推动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升级。聚焦化工、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加快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设备更新,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ꎻ各项任务均需各地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协同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与设备更新。将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作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突破口,深入实施“智改数转”行动,大力推广智能制造装备,拓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应用场景。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更新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设备,加快研发、生产、管理等多流程业务数字化协同。聚焦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重点环节,扩大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等应用规模。加快建设智能工厂,推动工艺参数、工业质检、供应链优化等核心环节智能化升级。强化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培育壮大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加快建设全省制造业“智改数转”赋能平台。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高速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广泛覆盖,加快建设高性能智算中心和算力调度平台。(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国资委)

大力推进环保技改和安全技改。更大力度推动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和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能换快换、应换尽换。对照能效标准限期全面淘汰低效设备,推动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备改造力度。加强先进适用安全设备推广应用,强化安全诊断、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淘汰老旧化工装置等重点领域落后设备。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强化高温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等岗位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

强化供需对接拉动设备更新。支持六大优势产业标志性产品及其关键配套产品提升质量,扩大优质产品供给力度。积极发挥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引作用,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协同改造,带动相关配套企业更新改造升级。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服务机制和供需平台,借助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技术改造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形成需求和供给清单,促进设备更新企业和“四川造”设备供需匹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和老旧管道升级改造。加强城市(含县城)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城市燃气老化管网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改建城市(县城)供排水、燃气等管道21万公里以上。加快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高寒高海拔地区城市供热设施设备更新。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与泵站、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更新力度,到2027年,改造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老旧破损管网50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100个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有关设施设备。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设备更新升级。(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推进老旧电梯等既有建筑设备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有序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群众意愿和可安装条件,因地制宜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投入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的住宅电梯实施安全评估,加快更新(含改造、大修)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到2027年,加装更新(含改造、大修)住宅电梯27万部以上。(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建筑业企业及行业租赁企业积极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推进道路运输设备转型。在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实施“电动四川”行动和氢能示范应用,支持全省(除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中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重型卡车电动化和氢能更替,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物流园区立体仓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设施智能化水平。(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

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有序推进既有铁路线路电气化改造、既有客货站绿色改造、机车车辆更新换代,提升电力机车承运比重,推进高耗能高排放机车新能源化提升替换,降低内燃机车排放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改造。(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航空领域装备提质。推动国产航空装备绿色升级示范区建设,提升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面向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加快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轻小型固定翼电动飞机、新能源无人机等创新产品应用,根据各地既有基础设施条件和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完善城市空运、物流配送等设施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船舶安全绿色发展。依托“平安渡运”“绿航行动”等专项行动,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加快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以长江干线为重点支持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发展,积极推动集装箱船、集散两用船和3500载重吨以上干散货船的更新建造,鼓励使用液化天然气、电池等动力形式。推动嘉陵江电动货运船舶试点建设。(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支持老旧农业机械升级。持续推进农机购置应用和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推广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式农机装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引导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五良”(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融合为牵引,推动丘陵山区突破发展,促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支持绿色智慧粮仓建设,推广粮食“四散化”(散储、散运、散装、散卸)接发、低温储粮、信息化设施设备,提升仓储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粮食产后服务设备更新升级,推动粮食收储环保高效

作业。(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提升教育科研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并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教学科研基地中,有序推进设备更新换代。实施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学更新升级实验仪器设备,提升科学教学水平。推动各地中小学校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积极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践场所等数字化建设,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优化科研仪器配置,重点更新电子光学、离子光学、X射线、光谱、波普、生化分离、光学测量等仪器设备和计算机、工作站(算力设备)等,鼓励科研院所结合实际成套更新换代科研设备。支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推进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引导科技型企业结合实际,更新换代电子测量、无损检测、智能检测等仪器设备。(科技厅、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提升文旅设备水平。加强“十大”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以“清单化”模式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影视设备、安全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积极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考古遗址公园、非遗传承体验基地等文物保护及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升级。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成一批智慧景区。推动超高清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电视机、投影机、机顶盒以及广播电视专用设备等替代更新。(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广电局、省文物局、省科协)

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分层次有计划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和环境提升,补齐病房设施短板。加快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更新换代和配置,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局)

三、聚焦主要产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进一步破除汽车流通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措施,联动汽车生产企业、新车二手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积极组织在川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品牌推广活动,激发汽车市场消费潜力。(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鼓励构建汽车从生产到回收拆解的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统,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采取科学划定限行区域、强化路检路查、定期排放检测方式,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便利化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引导企业以县域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支持具有市场优势的重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参加“蜀里安逸”系列促消费活动,强化产销联动,推动“四川造”产品提升市场占有率,以促消费带动扩大生产。加快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完善家电售后服务标准体系。支持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物流等优势和丰富经验,提供“拆旧装新一体化”全链条服务。(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

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落实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鼓励各地、各企业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或优惠。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培育城市消费新场景,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创建,扩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提升消费体验。(商务厅)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积极推进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化,大力推广应用竹制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鼓励企业打造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场景,开展线上推广和引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持续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促销活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满足居民换新家居、改造装修的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引导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推广回收车辆“定点、定时”进社区的“以车代库”回收模式,鼓励运用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线上线下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等多元化回收场景。以汽车、动力电池等产品为重点,完善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强化省本级公物仓定点储存、统一配置、统筹调剂、集中处置等功能,探索公物仓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共用新模式。(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供销

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主体。支持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省性、专业性公司,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招引力度。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布局建设一批综合型、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川渝毗邻地区探索建设跨省际绿色分拣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支持各类主体联合打造再生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供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分级分类、加工、仓储、物流配送等一站式服务方案。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拓展多元回收渠道。(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支持二手商品便利交易。持续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建设,严格落实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各项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做好二手车出口备案审核,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海关)

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结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科学布局和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支持汽车、家具、家电、电器电子产品、农业机械等二手商品交易。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向信息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升级,健全和完善二手车交易全流程服务体系。推动二手商品线上交易平台完善交易诚信体系,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供销社、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十)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开展再制造技术研发,加大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再制造产业发展竞争力。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航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再制造,推进航空动力与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等国家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风电、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打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加工利用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科技厅、省国资委、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重点推动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低价值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开展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攻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与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工作衔接协调。支持动力电池企业与国外电池回收龙头企业合作,共建海外电池回收利用基地,实现就地拆解、就地销售、就地利用。强化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成都海关)

五、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一)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鼓励省内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发力,围绕无人机、北斗导航、信息技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消防安全、家居用品等产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标准“走出去”带动四川装备、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配套完善地方标准。研究制定工业炉窑、锅炉、砖瓦工业等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页岩气、中医药类制药工业、化工园区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快完善电池级锂产品等碳足迹、能耗限额标准。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完善服装、二手车、汽车配件等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服务标准。发布绿色低碳高速公路通用技术导则,结合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制定相关地方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力推进标准落地落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宣讲推介,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标准。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分阶段强制性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和高安全环保风险项目技术改造。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构建四川省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都海关)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农业、住建、交通、医疗、教育、文旅等领域专项资金,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相关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出台工业企业技改专项支持政策。持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统筹支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开展省级城市更新示范奖补。落实国家支持政策,省市联动支持汽车、家电领域“以旧换新”,鼓励地方因城施策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推动实施新一轮财金互动政策,加快重构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引导撬动各类资本加大投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统一部署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严格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相关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优化金融支持。

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快递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落实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

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实施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指导银行机构聚焦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商品消费,持续加大信贷投入。(财政厅、商务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设备更新领域信贷投入。开展制造业专项融资对接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六大优势产业标志性产品,推动特色产业集群、上下游配套企业贷款规模扩大,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实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激励政策。(省委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

(十六)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市(州)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处置存量土地按核算比例产生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省级统筹调剂予以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行承诺制审批,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七)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基础元器件、基础零部件、基础软件等技术创新需求,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进超精密数控车床、高端电子测试仪器、科学实验仪器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实施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等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全面屏柔性显示技术、可折叠柔性屏、8K激光移轴变焦投影、人形机器人等新一代技术及产品研制。抓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应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迭代更新。进一步完善六大优势产业标志性产品技术创新图谱,抓好项目布局和推进实施。支持链主企业、领军企业牵头建设高水平创新联合体,运用“揭榜挂帅”“赛马制”“定向委托”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一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迭代应用、生态培育。围绕装备制造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中试研发平台,加快促进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省级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加强省直部门(单位)间协同配合,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举措清单

 

 

附件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举措清单

 

重点任务

重点举措

牵头责任单位

 

 

 

 

 

 

 

 

 

 

一、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以大规模技术改造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建立全省设备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重点项

目库

 

省发展改革委

制定《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

造方案》

 

经济和信息化厅

建立工业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情况调查摸底表、设备更新供给清单、技术改造项目和设备更新需求清单、消费品生产供给

清单(“一表三单”)

 

 

经济和信息化厅

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服务机制和供需平台

经济和信息化厅

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大规模设备

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自然资源厅

 

 

 

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

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厅

制定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立分年度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建筑施工、老旧住宅

电梯更新等领域更新改造清单

 

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

目库

 

住房城乡建设厅

制定年度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

控设备更新改造清单

 

公安厅


 

支持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

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厅、省发

展改革委

开展嘉陵江电动货运船舶试点

交通运输厅

推动国产航空装备绿色升级示范区建设

经济和信息化厅

制定《农业农村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

行动方案》

 

农业农村厅


重点任务

重点举措

牵头责任单位


 

 

 

 

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制定《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

方案》

教育厅、省发展改

革委

制定《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

行动方案》

文化和旅游厅、省

发展改革委

 

制定《医疗卫生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

医药局

制定《视听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

方案》

 

省广电局

 

 

 

 

 

 

 

 

 

二、聚焦主要产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开展消费品以旧换

 

制定《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商务厅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联动汽车生产企业、新车二手车销售企业、

金融机构等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商务厅

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积

极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

 

公安厅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改造提

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

 

商务厅

支持家电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通过“乐购全川”“天府有礼”“川货链全球”等

市场活动平台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商务厅

加快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提升家

电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

商务厅、省供销社、

省国资委

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培育城市绿色智

能家电消费新场景

 

商务厅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

 

持续实施“宜居四川·焕新一夏”活动

 

商务厅

 

三、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加快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

商务厅、省供销社、

省国资委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

收网络“两网融合”

住房城乡建设厅、

商务厅、省供销社

 

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

省发展改革委、商

务厅、省供销社


重点任务

重点举措

牵头责任单位



探索公物仓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共用有效途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支持二手

商品流通交易

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建设

公安厅

科学布局和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

商务厅

 

 

 

 

 

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制定《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生

态环境厅、省供销社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商

务厅、省供销社

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资

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持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省发展改革委

支持省供销社、省属国有企业等组建资源

回收利用全省性、专业性公司

省国资委、省供销

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研

 

创造条件支持省内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

 

 

省市场监管局

加快配套完善地方

标准

制定《四川省以标准提升牵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

 

省市场监管局

 

 

强力推进标准落地落实

强化各类标准的宣讲推介

省市场监管局

完善《四川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依法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

省市场监管局

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建立四川省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

品目录

省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

 

 

五、强化政策保障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

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财

政厅

优化完善省级财政政策,统筹做好资金平衡,加大省级财政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

旧换新资金支持

 

财政厅

 

重点任务

重点举措

牵头责任单位



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和“反向开票”措

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

 

四川省税务局

 

 

 

 

 

优化金融支持

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信贷投放力度,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组织金融机构对清单内项目开展融资需求

对接全覆盖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

人民银行

四川省分行

 

优化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提升制造业企业融资覆盖面和制造业贷款占比,加大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人民银行

四川省分行

加强要素

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回收利用设

施用地保障

 

自然资源厅

 

强化创新支撑

支持链主企业、领军企业牵头建设高水平创新联合体,运用“揭榜挂帅”“赛马制”“定向委托”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一体推进关

键核心技术攻关、迭代应用、生态培育

 

 

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