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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返乡入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办家庭农场优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2024-05-27 | 1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返乡入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办家庭农场优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5-59)(见附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个人,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报材料(见附件)交属地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汇总后于2024年6月11日17:00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028-83871211;电子邮箱:1055485877@qq.com。

附件: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返乡入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办家庭农场优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