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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成都市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 作者: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 发布时间: 2024-05-31 | 3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区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5—15),按照《关于实施天府文艺“攀原登峰”工程的意见》(成宣发〔2020〕2号)和《成都市市级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成宣通〔2022〕71号),现就2024年度成都市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成都高新区有专业资质的文化单位、文艺院团(含国有、民营)、艺术机构或独立法人资格的文艺社团组织。属于联合创作生产的,须以高新区满足条件的主体名义进行申报。 

二、主题要求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智慧蓉城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文艺作品,展现成都世界文化名城的神韵魅力。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31日——6月5日

四、申报要求

申报作品原则上为上年度申报截止期后(即2023年3月31日后)发布、发表、演出、播放的作品以及制作过程中的作品。在准确把握思想性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观赏性。申报作品须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项目类别

(一)文学类(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网络文学等)

(二)舞台艺术类(包括戏剧、舞蹈、音乐、歌剧、音乐剧、杂技等大型舞台作品。)

(三)音乐类(包括歌曲和乐曲,不包括MV制作)

六、项目报送

请于6月5日17:00前按程序和申报要求将参评作品报送指定地点,逾期未报送的作品不予参评。各类作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形成申报材料报送。联系人: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工作处  李雪琴;联系电话 028-86718372,18981891986。

报送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附件:1.

 成都市2024年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2.

 成都市2024年文艺创作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


      3.

 成都市2024年文艺创作扶持资金项目生产创作报告(范例)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