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经第三方机构论证,初步确定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6月7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两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8552879
附件:通过验收的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4年6月3日
附件
通过验收的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名单
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
三、铜梁工业园区
四、湖北枝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姚家港化工园
五、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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