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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加快推进医贸产(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 作者: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8-11-27 | 2360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新都府办发〔2018〕64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时间:                                              生效时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新都区加快推进医贸产(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成都市新都区加快推进医贸产(行)业

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医贸产(行)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医贸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一核一园多点成圈” 思路,加快发展医贸产业,切实把新都基础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加快构建东西向串联成片的医贸产业生态圈,力争把新都建设成为全省医药贸易供应链枢纽和医药交易中心。

(一)突出一个“强”字。在“两票制”下,支持规范性强、有竞争力的医贸企业发展,重点支持区内有竞争力的医贸企业、与生产企业有关联的医贸企业,以及已与国内大型生产企业兼并重组的区内医贸企业加快发展,并加大对全国、全省、全市龙头医贸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

(二)突出一个“转”字。加快本土医贸企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有竞争力的医贸平台。依托新都龙头企业,招引全国生产企业设立营销总部,形成集聚中小医贸企业的重要平台。支持粤通、贝尔康等招引的江中集团、同济堂药业转型升级为江中、同济堂西南总部平台。

(三)突出一个“育”字。积极引导、培育新都本土企业利用上游企业业务资源和占有终端市场的优势,与国内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在财政支持、金融服务、人才建设、平台搭建、市场开拓、专业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具有比较优势的医贸产(行)业扶持政策,构建医贸产业生态圈。

二、实施路径

坚持虹吸周边、分层突破、有序发展的原则,以木兰科伦医贸为核心,打造功能融合的医贸产业园;以大丰、龙桥、斑竹园为支点,培育相对分散、总体衔接的医贸流通平台;以绕城高速为物流动脉,串联产业园区和流通平台,打造集贸易、展示、教育、咨询于一体的医贸产业生态圈。

支持壮大“一核”:采取重点突出,全面推进方式支持我区医贸企业,特别是科伦医贸等行业内龙头龙头企业作为带动我区医贸企业的基点,通过树标杆、强示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和集聚效应,为下一步培育重点企业、招引重大项目,打造医贸产业园创造有利条件。

规划建设“一园”:高标准规划建设“医贸产业园”。严格落实园区设计规划导则,优化空间承载,统筹布局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公服设施,为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

布局构建“多点”:培育吸附平台,进一步激发大丰—龙桥—斑竹园医贸商圈活力。依托现有基础,在大丰、龙桥、斑竹园新择地块或盘活闲置资源,多点打造营销总部,形成集聚中小医贸企业的重要平台。

全力加速“成圈”:沿绕城高速物流大动脉集中布局医贸企业,加快构建串联成片的医贸产业生态圈。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科伦医贸总部及仓储配送基地项目

围绕一个核心,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研究支持科伦医贸发展壮大的优惠措施,切实解决项目建设的瓶颈问题,推动实质性启动建设。通过极核带动园区、园区激活极核,形成医贸产(行)业良好分发展环境。(牵头单位:木兰镇;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投促中心、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同时,由政府平台公司建设专用医贸仓库租用给小微型医贸企业使用。(牵头单位:香投集团;责任单位:木兰镇、区规划局、区国土局)

(二)加快启动编制医贸产(行)业园规划

编制“一核一园多点”空间布局规划,尽快划定医贸商圈平台承载地块和医贸产业园建设区域,抓紧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医贸产业园原则上按原规划实施,依托木兰场镇和人才小镇完善功能配套,不再拓展新的区域。(牵头单位:区商务旅游局;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国土局、木兰镇)

(三)加快培育以骨干企业总部为核心的多点平台

1.第一批次,培育已与全国大型生产企业实现合作的区内龙头企业,重点打造2个平台。

一是江中、同济堂西南总部平台。项目选址位于大丰街道大天路以南、北星大道以西,总用地面积约28亩。(牵头单位:大丰街道;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投促中心、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是人福、海王西南总部平台。项目利用家具园区原家百年项目存量资源,解决办公用房问题;同时,按照集约用地原则,适时按规定调整龙桥镇杏桂村片区规划和土地性质事宜,解决项目仓储物流问题。(牵头单位:龙桥镇;责任单位:家具园管委会、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投促中心、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2.第二批次,培育与全国大型生产企业有合作意向但尚未达成合作的区内龙头企业,积极帮助企业促成合作,根据企业业态需要在大丰、龙桥布点,或入驻医贸产业园。(牵头单位:区投促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旅游局、区规划局、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国土局,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第三批次,鼓励与全国大型生产企业尚无合作意向的区内龙头企业主动走出去,与大型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搭建多点医贸商圈平台或入驻医贸产业园。(牵头单位:区投促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旅游局、区规划局、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区国土局,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快招引:加快招引重点目标医贸企业

邀请区内企业参与,加快开展对口招商工作。

一是招引全国大型生产、流通龙头企业。借助区内医贸企业与全国龙头企业合作的渠道,着力引进龙头企业西南总部或四川总部入驻医贸产业园,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供给一定土地。(牵头单位:区投促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旅游局、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局,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是招引聚集区外中小医贸企业。依托搭建的医贸商圈平台开展二次招商,有效聚集原区外中小医药企业,实现聚生态、聚资源的效果。落地方式为入驻医贸商圈平台,不再单独供地。(牵头单位:木兰镇、大丰街道、家具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商务旅游局、区投促中心、区市场质量监管局)

(五)加快出台支持医贸产(行)业发展政策措施

借鉴周边区(市)县及成熟地区的医贸产(行)业政策经验,充分结合我区实际,在财政支持、金融服务、人才建设、平台搭建、市场开拓、专业服务等领域,研究出台具有比较优势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户新都的扶持政策,吸引企业入驻,推动医贸产(行)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区商务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委政研室、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投促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都区医贸产(行)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张文豪任组长,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区委政研室、区目督办、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投促中心、区商旅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质量监管局,由区市场质量监管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区市场质量监管局的分管负责任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在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加挂新都区医贸产(行)业发展推进工作办公室牌子。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既要结合自身职能,各负其责,明确时间节点,又要着眼大局、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联合攻坚,做到重点突出、精准对接,不断提高工作成效,积极推进项目落地。

区目督办:负责对相关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医贸产(行)业发展工作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并将产业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组织考核。

区市场质量监管局:负责医贸产(行)业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相关工作。

区商务旅游局:负责制定我区加快推进医贸产(行)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等相关工作。

区规划局:负责指导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做好规划调整及项目选址等相关工作。

区国土局:负责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

区投促中心:负责有关医贸项目落地和企业招引工作。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园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区投促中心开展医贸项目落地和企业招引工作。

香投集团、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税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在招引企业、项目落地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自身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加快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木兰镇、大丰街道、家具园管委会、龙桥镇等属地镇(街道、园区)要抓紧拟制项目推进方案,明确施工图、任务书、时间表。各牵头部门工作方案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区医贸产(行)业发展推进工作办公室。

(四)强化目标考核。对未完成任务指标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向区委、区政府说明情况。由目督办会同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区投促中心拟定目标并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