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成青府办〔2022〕12号)相关规定,我局针对部分条款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量质提升奖励(线上申报)
(一)政策条款内容。依据《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15条,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申报对象。1.2023年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2. 2022年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未奖励)。
(三)申报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盖鲜章);2.《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带水印、盖鲜章);3.《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表》(带水印、盖鲜章);4.2024年1-6月完税证明;5.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线上申报)
(一)政策条款内容。依据《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16条,对年度研发投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对其增长部分按年度研发投入实际增长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1.2023年研发投入补助申请书(包含申报补助资金情况、2023年研发投入概况、主要研发项目情况、知识产权申报情况,2024年研发项目投入及清单等);2.研发准备金制度性文件(据实提供);3.2023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据实提供);4.年度研发投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提交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体现研发费用);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提交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体现研发费用);5.诚信申报承诺书。
三、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线上申报)
(一)政策条款内容。依据《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14条,对首次获评的四川省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1.四川省瞪羚企业(有效期3年)证明材料;2.2023年工作总结(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研发项目情况、知识产权申报情况等);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励(线上申报)
(一)政策条款内容。依据《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17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1.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佐证材料;2.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2023年工作总结;3.诚信申报承诺书。
五、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线下申报)
(一)政策条款内容。《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18条,对青羊区获得国家级、省级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分别按照所获国家专项支持资金的15%(最高100万元)、省级专项支持资金的10%(最高50万元)予以配套支持。
(二)申报材料。1.线下申报汇总表;2.国家或省级专项支持资金拨付证明;3.项目验收报告及通过证明材料;4.诚信申报承诺书。
六、申报流程
企业线上申报,在平台(https://qyfw.cdqingyang.gov.cn/)注册后,按要求下载并提交申报材料。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业务科室进行网上初审。
企业线下申报,按要求准备申报纸质材料,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材料提交至西华门街19号5号楼0615。
七、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
八、政策申报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石家伟 电话:86242662
技术咨询:李萍波 电话:18116657085
附件:线下申报汇总表
成都市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4年7月12日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