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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再次征集2024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2024-07-29 | 8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4〕8号附件5,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再次征集2024年市级供销社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申报组织

(一)本次项目拟采用市级审批制管理,重点支持县域农资保供体系、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流通服务体系、数字供富体系等4个方面内容,项目扶持主体资格、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方式及财政资金补贴标准、建设要求、绩效要求、建设期要求等内容均按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从市级项目储备库中产生,同时申报单位应当对纳入县级方案的单个项目方案真实、准确、可靠进行审查,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组织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基层社,按照要求规范编制和报送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各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主体资格。提供的佐证资料要完整、清晰,因资料残缺或模糊影响项目审查的,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申请请示、申报单位承诺书、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目标表、建设项目清单)、附录(如单个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证明、实施主体筹资能力证明、建设地址证明、其他影响项目实施的资料、建造工程项目相关初设图纸、建设前照片等)。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PDF电子文档。

三、时间要求

各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4〕8号)

          2. 项目申报书(编制模板)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1883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