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
人才计划”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4〕11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12名,其中,人工智能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为3名、机器人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为2名;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3名,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2名;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2名,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人才包含技术研发型人才和经营管理型人才。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缴纳关系在我市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企业,符合《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成都市大数据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试行)》。
3. 申报人须为我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须与在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企业总部委派(任命)在成都企业全职工作。
4. 申报人终身无违纪违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所在企业近三年无违纪违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5. 申报人从事专业须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产业细分领域内,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开发AI芯片、AI模型平台、AI算法框架、大数据分析、数据采集、数据标识、数据标注服务产品等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2)研究开发机器人大脑、小脑、本体三大方向,涉及:感知理解系统、推理系统、决策系统、空间计算系统、运动控制系统、安全交互系统、机构与结构设计、驱动与传动系统、硬件集成系统等专业项目的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3)积极推动智能硬件产品或软件与服务在应用场景开拓、形成示范推广的人工智能或机器人企业关键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4)积极争取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重要产业项目落户成都,并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二)其他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技术技能领军人才
从事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技术类工作的技术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以前三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且该专利自公司在蓉落地后累计成果转化额达300万元及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或核心技术人员参与人工智能或机器人领域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结题并已通过验收。
(3)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国家级或省部级的重点实验室、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4)获得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相关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排名前三。
(5)获得图灵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等顶级科学技术奖项。
(6)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或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2.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管理核心技术、核心产品、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属于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型经营管理人才,具备一定行业影响力和代表性(行政、财务、人力等保障方面的人才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为获得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机器人相关荣誉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等资质的人工智能或机器人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在该公司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或在该公司持股比例达30%且实缴资本金达200万。
(2)为2023年度实质性落地运营的省、市重点项目、高能级项目的副总及以上高管,且该项目对成都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具有重要作用。
三、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一)链主企业
1. 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1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成都市大数据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试行)》。
(2)企业近3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业务内容应在下列或相关范围内,且获得相关发明授权专利达到5项及以上:
① 网络、存储和计算等硬件基础设施、云计算资源管理平台及各类与数据采集、预处理、分析和展示相关的框架和工具软件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基础设施。
② 计算机视觉软件、智能语音处理软件、自然语言理解软件、生物特征识别软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软件、机器人执行系统、感知系统、交互系统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软件。
③ 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服务、数据安全和治理服务、机器学习服务、计算机视觉服务、智能语音处理服务、自然语言理解服务、生物特征识别服务、人工智能集成解决方案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服务。
④ 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传感器、智能运载工具、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本体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产品。
⑤ 和政务、工业、健康医疗、交通、互联网、公安和空间地理等行业应用紧密相关的整体解决方案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应用。
2. 专项条件
(1)人工智能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且2022年、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20%。
②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亿元及以上。
③ 主板上市企业市值达到50亿元及以上;或估值(未上市)达到60亿元及以上。
④ 拥有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包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由国家科技部牵头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⑤ 入选工信部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核心基础类、公共支撑类、智能产品类项目,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或工信部先进计算典型应用案例。
⑥ 企业或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获得人工智能相关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⑦ 拥有人工智能相关国家级、省级院士工作站。
⑧ 获得图灵奖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
⑨ 作为前三起草人,参与人工智能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或作为第一起草人,参与人工智能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⑩ 拥有智算中心或超算中心,算力达到100P FLOPS及以上。
⑪ 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模型,且已在中央网信办备案登记。
(2)机器人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2022年、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20%。
②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
③ 主板上市企业市值达到50亿元及以上;或估值(未上市)达到60亿元及以上。
④ 拥有机器人相关领域的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包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由国家科技部牵头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⑤ 获得工信部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方向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核心基础类、重点产品类、公共支撑类、典型应用类项目。
⑥ 作为前三起草人,参与机器人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或作为第一起草人,参与机器人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⑦ 团队主要成员获得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承担省级以上(含)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⑧ 获得人工智能领域顶级奖项。
(二)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 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16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确定自评企业。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 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6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23日前汇总报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 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3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将区(市)县推荐人选确定为初步人选。
五、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政策、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并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给出综合推荐意见。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选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用人单位和推荐(审核)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严格审查申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登记及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五)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
①《成都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刻录光盘);
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一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刻录光盘);
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刻录光盘)(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六)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或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61884653。
六、联系方式
序号 | 区(市)县 | 单位 | 处/科室 | 联系电话 |
1 | 四川天府新区 | 新经济局 | 数字经济处 | 68773400 |
2 | 成都东部新区 | 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 | 产业发展处 | 27016601 |
3 | 成都高新区 | 数字经济局 | 产业三处 | 69760832 |
4 | 锦江区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信息产业科 | 86718183 |
5 | 青羊区 | 新经济和科技局 | 新经济发展科 | 86692776 |
6 | 金牛区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信息化产业科 | 87511522 |
7 | 武侯区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发展科 | 85253365 |
8 | 成华区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工业运行科 | 84318990 |
9 | 龙泉驿区 | 新经济和科技局 | 新经济科 | 84891138 |
10 | 青白江区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发展科 | 83610601 |
11 | 新都区 | 新经济和科技局 | 新经济发展科 | 83952031 |
12 | 温江区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产业推进科 | 82747738 |
13 | 双流区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发展科 | 85816800 |
14 | 郫都区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产业科 | 63948004 |
15 | 新津区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投资服务科 | 82516636 |
16 | 简阳市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规划发展科 | 27028577 |
17 | 都江堰市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科 | 89730345 |
18 | 彭州市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科 | 86230973 |
19 | 邛崃市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科 | 88779655 |
20 | 崇州市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发展科 | 82201123 |
21 | 金堂县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科技和信息化室 | 84921687 |
22 | 大邑县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科 | 88218308 |
23 | 蒲江县 |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新经济科 | 60572880 |
24 | 成都市 |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 人工智能产业处(人工智能企业) | 61884670 |
25 | 成都市 |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 装备制造产业处(机器人企业) | 61885822 |
附件:1.成都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
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成都市人工智能与及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
系统)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盖章)
所属区(市)县(盖章)
所 属 产 业 链 (人工智能/机器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一、本申报书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是申请“成都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链主企业”的依据。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书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负责,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鲜章,申报书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本申报书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四、申报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须编写页码,与其它申报资料一同胶装,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
申报材料目录
一、基础资料(所有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1. 成都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业务内容在专业范围内,且获得与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相关发明授权专利5项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4. 提供企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报告每页右下角带二维码)。
二、专项资料(根据满足条件要求提供)
1. 提供企业市值相关证明材料(如申报通知发布后至申报日期间任何一日网站相关信息截图等),或估值相关证明材料(如投融资协议等);
2. 提供拥有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相关领域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供获得工信部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核心基础类、公共支撑类、智能产品类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供获得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 提供入选工信部先进计算典型应用案例相关证明材料;
6. 提供企业或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7. 提供国家级、省级院士工作站情况报告和证明材料
8. 提供获图灵奖或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相关证明材料;
9. 提供作为前三起草人参与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的证明材料,或作为第一起草人参与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相关行业标准制定的证明材料;
10. 提供智算中心或超算中心运营情况报告和智算中心或超算中心算力相关证明材料;
11. 提供大模型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和大模型建设情况报告;
12. 提供获得工信部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方向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核心基础类、重点产品类、公共支撑类、典型应用类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13. 提供团队主要成员获得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承担省级以上(含)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获得人工智能领域顶级奖项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成都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链主企业申报表
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办公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所属区(市)县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企业员工数(人) | 主要业务领域 | ||
申报类别 | □人工智能链主企业 □机器人链主企业 (二选一) | ||
是否主导参与制定标准数量 | 国际级 | 国家级 | 行业级 |
企业简介 | (包括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行业地位、技术实力等情况,800字以内) | ||
专项条件(依据满足情况选填,至少填写一项) | 人工智能链主企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且2022年、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20%: ◆2023年营业收入 (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2022年营业收入 (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亿元及以上:◆2023年营业收入 (亿元) 3.□市值(上市)达到50亿元及以上:◆市值 (亿元)
4.□估值(未上市)达到60亿元及以上:◆估值 (亿元) 5.□拥有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包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由国家科技部牵头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数量及名称:
◆项目名称及获奖年限:
7.□入选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及获奖年限:
◆项目名称及获奖年限:
9.□企业或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作为主牵头人获得人工智能相关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荣誉名称:
9.□拥有人工智能相关国家级、省级院士工作站 ◆人工智能相关院士工作站名称及级别:
10.□获得图灵奖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 ◆获奖奖项、获奖人员名称及职位:
11.□作为前三起草人,参与人工智能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或作为第一起草人,参与人工智能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标准名称及级别:
12.□拥有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算力达到100P FLOPS及以上 ◆智算中心或超算中心名称及算力值: 13.□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模型,且已在中央网信办备案登记 ◆大模型名称及备案时间:
机器人链主企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2022年、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20%: ◆2023年营业收入 (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2022年营业收入 (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2023年营业收入 (亿元) 3.□市值(上市)达到50亿元及以上:◆市值 (亿元)
4.□估值(未上市)达到60亿元及以上:◆估值 (亿元) 5.□拥有机器人相关领域的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包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由国家科技部牵头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机器人领域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数量及名称:
◆项目名称及获奖年限:
7.□作为前三起草人,参与机器人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或作为第一起草人,参与机器人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标准名称及级别:
8.□团队主要成员获得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承担省级以上(含)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获得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名称及人员职务: ◆承担省级以上(含)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名称:
9.□获得人工智能领域顶级奖项 ◆获奖项目及获奖人员名称及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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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情况 | |||
2023年营业收入(亿元)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 ||
2023年净利润(亿元) | 2023年纳税额(亿元) | ||
2023年研发投入规模(亿元)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
市值或估值 | □市值(上市): | 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带动企业数量(家) | |
有效发明专利数 | 软著数 | ||
省级及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情况(如有) | (数量及平台名称) | ||
获国家级相关奖励情况(如有) | |||
获省级相关奖励情况(如有) | |||
获市级相关奖励情况(如有) | |||
产业链上下游带动情况 | |||
申报单位承诺事项 | |||
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申报及后续监管,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申报项目真实,申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已与其原件核对无误,均完全一致,不存在伪造、变造、抄袭等虚假情形。 二、本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单位在申报项目后自愿按要求接受审计和检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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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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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 |||
(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国籍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 出生 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 院校 | 专业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专业 技术 职称 | 专业 领域 | 专业方向 | 申报 类别 | 企业所属产业链 | 申请方向 | 企业所在区(市)县 | 本人 联系 方式 | 是否入选过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并注明入选项目及时间) | 备注 |
1 | 张三 | 男 | 中国 | 中共党员 | ××× ××× | 197001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大学 | 集成电路工程 | 成都xx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 高级 工程师 | 电子信息 | 集成电路 | 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 | 人工智能/机器人 | 高新区 | 138×××× | 否/是,xxx年“蓉漂计划”青年项目 |
备注:此表将作为申报、审核、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照填写示例,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附件3
编号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
申 报 人 | |
推 荐 企 业 | |
申 报 类 别 | |
所属产业链 | |
所在区(市)县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 制 |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
姓 名 | 中 文 | 性 别 | 小两寸免冠 彩色近照 | |||||
外 文 | 国 籍 | |||||||
出生年月(年龄) | 出生地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有效身份证件 类型及编号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现任职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行政职务 (岗位) | 从事专业方向 | |||||||
专业技术职称 | 职业技能等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工 作 经 历 | 职 务 | 时 间 | 国 家 | 单 位 | ||||
主要成果(近五年) | |||||||||
1.主持(参与)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 | |||||||||
名称和性质 | 起止时间 | 经费总额 | 经费来源 | 承担职务和具体任务 | |||||
2.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 | |||||||||
组织名称 | 职务 | 任职(兼职)期限 | 承担任务 | ||||||
3.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 | |||||||||
奖项(荣誉) 名称 | 级别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
4.主要授权专利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所有者 (排序) | 授权国家 | 专利 保护期 | |||||
5.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 | |||||||||
名 称 | 类 别 | 发表时间 | 作者 (排序) | 收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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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成果外,申报人需要说明的主要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
本人承诺: 1.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个人遵纪守法,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不泄露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及其他科技、人才项目规定事项。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资金使用在岗情况、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并如实提供相应证明。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意见 | |||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等内容。)
本单位承诺: 1.已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进行一一核查,申报人有关信息属实,特推荐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2.积极配合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做好对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 |||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区(市)县投促部门(公章) 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促部门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盖章) | |||
评选委员会意见(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 | |||
评选委员会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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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促局意见(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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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 |||
经我单位党委(党组)会研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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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填写要求
(一)请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全面、真实、有效填写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二)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文请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表格、空格可另附页。所有填写信息除签名、日期外其他均须机打。
二、申报书封面
(一)编号
不填写。
(二)产业链
填写所属重点产业链名称。
(三)申报人
指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申报者本人。请填写中文(外文)名。
(四)推荐企业
指申报人所在企业。
(五)申报类别
在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选填一项。
(六)所属产业链
指申报人所在的重点产业链。
(七)所在区(市)县
指申报人工作单位所在的区(市)县。
(八)联系人
指推荐企业指定的联系人。
(九)联系电话
指推荐企业指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三、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英文名请写全称。
(二)照片
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为胶质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请随申报书附照片电子档,并以申报人姓名作为文件名。
(三)国籍
填写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四)出生年月
参考“1980.02”格式填写。
(五)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出生地在国(境)外的,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六)民族
按“××族”格式填写。
(七)政治面貌
按国家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民盟盟员”等。
(八)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指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九)最高学历学位
以申报人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学历包括研究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包括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
(十)毕业院校及专业
填写申报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中的毕业院校、专业。
(十一)现任职单位名称及单位地址
准确填写目前任职单位全称,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十二)行政职务(岗位)
填写申报人目前的岗位安排情况。如同时在高校、科研单位工作的,务必在此栏注明相关情况。
(十三)从事专业方向
指申报人在现任职单位具体从事的工作领域或研究方向等。
(十四)专业技术职称
以申报人获得的本系列最高资格等级为准。
(十五)职业技能等级
以申报人获得的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准。
(十六)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填写申报人的常用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十七)工作经历
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工作经历。请写明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兼职经历请注明。每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时间应连续不间断,具体到月份(如2000.01—2000.12)。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八)主要成果
主要成果指申报人近五年取得的成果,可附页:1. 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包括起止时间、性质、经费总额和来源、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承担任务。2. 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注明所任职务和期限以及在组织机构内承担的任务等。3. 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注明颁发机构和获奖时间。4. 主要的授权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类别、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说明目前的市场化程度。5. 最能体现申报人业绩水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包括名称、类别、发表时间、作者(排序)、收录载体,其中论文通讯作者请用“*”注明。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九)业绩评价
指除“主要成果”涵盖范围之外,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要求还需进一步说明的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可附页。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本人承诺”部分并亲笔签字,请勿由他人代签。
(二十)用人单位意见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
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照申报条件,结合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等内容,对申报人的工作能力、贡献进行简要表述。注意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主要成果”“业绩评价”栏中填写的内容。
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包括工作平台、职务、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并由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结合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提出推荐意见,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一)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若为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由区(市)县投促部门,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二)评选委员会意见
此栏仅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由评选委员会对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的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作出综合评判并说明推荐理由。评选委员会专家集体签字。
(二十三)市投促局意见
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由市投促局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四)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由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填写,主要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五)附件
主要包括:
共性材料(所有申报人需提供):
1. 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与在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企业总部委派(任命)在成都企业全职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 在海外和国内任职的证明材料;
6. 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7. 与学术、技术、艺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为外文,请同时翻译为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8. 对推动产业建圈强链有突出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9. 从事专业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细分领域内相关证明材料。
个性材料(根据个人符合条件提供,符合多项条件的请提供全量材料):
1. 在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以前三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且该专利自公司在蓉落地后累计成果转化额达3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2.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或核心技术人员参与人工智能或机器人领域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结题并已通过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担任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国家级或省部级的重点实验室、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4. 获得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相关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排名前三的相关证明材料;
5. 获得图灵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等顶级科学技术奖项;
6. 是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或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相关证明材料;
7. 为获得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机器人相关荣誉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等资质的人工智能或机器人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在该公司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或在该公司持股比例达30%且实缴资本金达200万的相关证明材料;
8. 为2023年度实质性落地运营的省、市重点项目、高能级项目的副总及以上高管,且该项目对成都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具有重要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9. 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
(一)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并同时报送申报书和附件扫描版的电子文本(刻录到光盘)。
(二)在填写申报书时,务必做到仔细、完整,同时填写汇总表。
(三)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传输,应脱密后指派专人按程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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