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发布《2025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南》(〔2024〕4-26)的要求,彭州市供销联社积极发动符合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进行项目储备,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彭州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
(一)提升彭州市致和街道明台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项目(新建机械化育秧生产线)
实施主体:彭州市致和街道明台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二)提升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
实施主体: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供销合作社
(三)新建彭州市丹景山镇石牛社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项目(新建机械化育秧育苗生产线)
实施主体:彭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新建彭州市天彭街道龙塔社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项目(四川“老邻居”商贸连锁彭州区域合作—彭州中医院店)
实施主体:彭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评审意见:合格。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8月6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彭州市供销联社社务科反映。
联系人:何国英,联系电话:028-60986585。
附件:彭州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储备项目评审合格项目一览表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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