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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5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作者: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 2024-09-09 | 27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实施计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我局启动2025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5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你们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第一批申报项目共发布10个业务类别指南,分别是: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技术创新研发项目(重点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区域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国家科技奖励项目配套资助、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及创建资助、中试平台备案及创建资助、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同一子业务类别项目1项。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七)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2024年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其中,前资助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重点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区域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

(八)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统计部门的2023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23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上报表请纳统单位使用本单位账号进入“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单位信息维护”模块上传;更新完成后至2024年度报表正式产生前,无需再更新)。

(九)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不得涉密;涉及涉密信息的,申报单位必须作脱密处理,因申报材料出现泄密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kjxm.cdkjfw.com)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业务处室”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四、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17时;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2024年10月11日17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有关项目指南内容请详询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65575919

(四)微信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cdskjj2012)。






六、注意事项

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七、特别声明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全文请下载: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5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9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 2025 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 市)县 科技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根据“ 十四五” 科技创 新规划实施计划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 , 我局启 动 2025 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 目 申报工作 。现发布《 2025 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 目 申报指南》( 以下简称“ 指南” ), 请你们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具体事项通知 如下。

一、项目类别

第一批申报项目共发布 10 个业务类别指南 , 分别是: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 ( 硕 )士资助、技术创新研发项 目( 重点项 目 )、产业链协 同创新项 目 、 区域科技创新合作项 目、 国家科技奖励项 目配 套资助、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及创建资助 、 中试平台备案及创 建资助、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 目、软科学研究项目( 一 般项 目 )。

二、申报要求

( 一 )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 二 )须符合各类项 目 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 三 )项 目 申报单位、项 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对项 目 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项 目 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 材料审核把关 ,严禁夸大不实 , 甚至弄虚作假。

( 四 )项 目 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 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 状况良好 ,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 关社会领域信用“ 黑名单” 记录。

( 五 )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 限申报同一子业务类别项 目 1 项 。 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   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 。 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 六 )同一项 目 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 市级专项资金的 ,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 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 , 市级各专 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 七 )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 目辅助研究 、实验( 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 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 , 并吸纳 2024 年 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 。其中 ,前资助项 目(技术 创新研发项 目( 重点项 目 )、产业链协同创新项 目 、 区域科 技创新合作项 目、软科学研究项 目( 一般项 目 ))须设立科 研助理岗位。

(八)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 ,须提 供已报送统计部门的 2023 年度《企业(单位) 研发活动统 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及相关情况表) ; 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 2023 年度


《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 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以上报表请纳统单位使用本单位 账号进入“ 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系统”—“ 单位信息维护” 模块 上传 ; 更新完成后至 2024 年度报表正式产生前 , 无需再更 新)。

(九) 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 的内容 , 涉及内容不得涉密 ; 涉及涉密信息的 , 申报单位必 须作脱密处理 , 因申报材料出现泄密的 , 由 申报单位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 成都市科技项目 申报系统”( 以下简称“ 申报系 统” )( 网址:https://kjxm.cdkjfw.com )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 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 、 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 ,并 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 目 申报 。 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 不需再注册。

( 二 )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 ,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 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 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 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承诺书 页( 申报单位)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承诺书页(项目负责 人)” 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 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 如有联合申报单位 ,还需在 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 , 推荐单位暂不盖章 ; 以上页面盖 ( 签) 章后均扫描为 pdf 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 栏 ),


提交成功后 ,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 三 )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 口、市科技局业务处 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 , 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 目负责人提交后 ,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 ; 申 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 ,项 目状态为“ 待推荐单位审核” ; 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 , 项目状态为“ 待窗 口 审核” ; 市政务中 心科技窗 口 审核通过后 , 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 ; 业 务处室审核通过后 ,项目状态为“ 已受理”。

提示: 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 ,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

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 核”“待窗 口 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 ),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 回修改 ; 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 已受理” ), 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 口 , 由窗 口将 项 目撤回为“ 待业务处室”状态后 , 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 改 ;撤回修改仅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前 ,逾期不 可撤回。

( 四 )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 , 暂不提交纸件 ,待申报项 目立 项公告后 , 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 ,未立项项目 无需报送纸件。

四、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逾期未完成


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五 )17  时 ; 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   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 一 )17  时 ; 市政务中心   科技窗 口 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二 )

17 时。

提示: 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 ,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 节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 ,及时再次 在系统提交 ,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 承担。

( 二 )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 ,后续各审核环节  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 2 个工作 日(含), 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 1 个工作 日(含) , 市科技局业  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 2 个工作 日 。 以上审核时限不  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 ,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  新计算 , 审核时限不变。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后 , 推荐单位 、窗 口 、业务处  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 目 出具“ 推荐/已受理” 意见;不符合  条件的项 目 出具“ 不予受理” 意见,不得出具“ 退回修改” 意见。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 工作 日 9:00-12:00 , 13: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有关项目指南内容请详询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方式


详见指南) 。

( 二 )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政务中心科技窗 口。 联系电话: 86924834

地址: 青羊区草市街 2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 楼

( 三 )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 65575919

( 四 )微信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 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cdskjj2012 )。

 

 

六、注意事项

1. 四川天府新区 、成都东部新区 、成都高新区及各区 ( 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 目 的推荐。

2. 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 目 的 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 市级各 部门”。

3. 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 目 的推荐。

七、特别声明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 目 申 报单位代理项 目 申报事宜 ,凡是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委托、 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 目 申报的 , 均属诈骗 ,请各申报单位、 申报人提高警惕 , 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2025 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 目 申报指南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4 年 9 月 9  日


附件

 

 

2025 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1.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项 目 申报指南

2.  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项 目 申报指南

3.  技术创新研发项 目( 重点项 目 )申报指南

4.  产业链协同创新项 目 申报指南

5.  区域科技创新合作项 目 申报指南

6.  国家科技奖励项目配套资助项 目 申报指南

7.  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及创建资助项 目 申报指南

8.  中试平台备案及创建资助项 目 申报指南

9.  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 目 申报指南

10.  软科学研究项 目( 一般项 目 )申报指南


指南 1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 政策措施》(成委厅〔 2023〕48 号 ), 制定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开展技术攻关。

二、资助对象

在成都市域内注册登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税收解 缴关系在成都的科技型企业。

三、资助标准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根据服务业绩、薪资水平等因素, 经评审择优给予企业 10 万元一次性支持。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应为成都市域内注册登记 ,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的科技型企业 ; 申报人为国内公 立高校、科研院所全职、在编科技人才 ,服务企业时应取得 单位同意。

2. 申报单位联合申报人持续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 合 作时间截止申报通知发布之 日(不含)超过两年 , 申报人服 务申报单位期间应取得合理报酬 ,且不是该单位股东。

3. 申报人在推动所服务企业技术升级 、新产品研发等方


面取得明显成效 ;研发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 力 , 属于我市“建圈强链” 产业领域。

4.每个企业 、每名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每年仅能申报一个 创新服务项 目 ; 以团队形式开展的创新服务项 目 ,仅允许团 队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申报一次。

5. 申报单位 、 申报人应在本项 目 申报通知发出之 日( 不 含)前满足上述申报要求。

五、申报材料

1.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 资助)

2. 附件材料:

( 1 ) 申报单位在市场监管部门提档章程 , 以及上年度 纳税证明 。( 必须提供)

( 2 ) 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 、职称及职务证明 、荣誉证 明以及高校院所就职证明 、社保证明 。( 必须提供)

(3)高校院所同意或委派申报人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 企业聘书、合作协议等 。( 必须提供)

( 4 ) 申报单位向申报人支付服务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 等证明材料 。( 必须提供)

( 5 ) 申报单位联合申报人开展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 、 技术许可、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相关协议、资金支付凭证及相 关成果证明 ;共同获得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联合承担 的各级科技项目任务书、共同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证明、取 得的成果转化收益及营业收入等服务成效证明材料 。(据实


提供)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温老师 联系电话: 61887292


指南 2

 

 

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创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激发人才创新创 造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 制定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支持通过“企业提需求、高校出师资、政府给资助”模式, 校企地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硕士和博士。

二、资助对象

我市科技型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 ,从事科学研究、技 术开发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资助标准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 给予规定学制内 已缴纳学费的  50%、总计最高 10 万元资助。资助金额须全额拨付至申报人。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人为在我市科技型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的科技 人员 , 并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相关工作。

2. 申报人应在在蓉高校 、院所或省外“ 双一流” 建设高校 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攻读专业应为理学、工学、 农学 、 医学 、交叉学科等科学技术门类的学科 ,或攻读技术 转移专业硕士学位。

3. 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务属于我市“ 建圈强链”


重点产业领域 , 申报人研究方向符合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 。 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服务协议 , 并承诺取得博(硕) 士学位后在该单位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4. 申报人应为在读人员,或于 2022 年(含)后毕业 。 已 获得本项目立项资助的人员 ,在规定学制内新缴纳的学费可 继续申报。

五、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 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 ( 硕 )士资助 )

2. 附件材料:

( 1 )申报人博(硕) 士录取通知书、学费缴纳凭证、 在项 目 申报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 。 已毕业的申报  人 ,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 必须提供)

( 2 )申报人与项 目 申报单位签定的培养服务协议 。协  议应明确企业和个人在联合培养重点产业博(硕)士工作中 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申报人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企业提供 必要的培养条件、 申报人取得博(硕) 士学位后在企业的服 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等内容 。( 必须提供)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温老师 联系电话: 61887292


指南 3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成科字 〔 2022 〕64 号 ), 制订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项目须符合《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 科字〔 2022 〕64 号 )关于技术创新研发项 目 的要求 ,支持在 蓉各类创新主体面向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氢能领域开展关 键核心技术 、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 ,形成一批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 ,支撑重点产业建圈强链 、提升关键行 业技术储备和带动未来产业超前布局 , 项目应产出新技术、 新工艺(方法) 、新产品。

二、支持对象

在蓉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一)人工智能产业链

重点支持多模态融合及生成模型 、微分方程与机器学 习、多智能体协作学习、类脑神经网络、新一代脑启发的人 工智能模型 、可信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基于量子计算的机 器学习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高效低功耗芯片 、智能感知器 件等创新产品研制 , 人工智能在科学 、制造 、金融 、交通、 教育 、 医疗 、文旅等行业应用开发。


( 二 )低空经济产业链

围绕低空飞行器制造 、低空智能基础设施 、低空安全运 行保障等细分领域 , 重点支持低空飞行器动力系统、低空智 能航电与飞控、 自主飞行导航、低空智能监视导航 、智联网 数据链通信 、无人机防御等方向。

( 三 )氢能产业链

重点支持太阳能光电分解水制氢、核能制氢、生物质制  氢、非纯水直接制氢 、液态有机储氢、固态储氢 、管道输氢、 低铂及非贵金属催化剂、高性能质子交换膜等氢燃料电池关  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等方向。

四、支持标准

支持技术创新研发项 目( 重点项 目 )不超过 50 个 。采 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经评审择优 ,给予每个项 目 100 万元经 费支持(首次拨付 50% ,即 50 万元),项 目执行期不超过 2 年。

五、申报要求

项目单位可由企业单独申报或由企业牵头 ,联合企业或  高校院所申报。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一家企业作为牵头单位, 其余项目单位为合作单位 。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项 目 申报单位应为注册登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

企业 ;采取联合申报的 , 牵头单位应为注册登记在成都市行 政区域内的企业 ,并承担主要研究任务 ,且会同合作单位就 合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权属等签订联合申报 协议。


2.  项 目 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 1:1 , 项 目立项后 ,项目总投入与项 目 申报时保持不变( 即立项支 持经费比申请经费少时 , 须由自筹经费补齐差额) ,并需提 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 。鼓励项目单位先行投入 , 可追溯 确认前期预研和筹备经费作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追溯期自 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前追溯至项 目 申报之 日止 , 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3.原则上已获省级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六、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技术创新研发项 目( 重点 项目 ))

2. 附件材料:

( 1 )项 目 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之间的联合协议或合同(联

合申报需提供);

( 2 ) 自筹能力证明材料( 以下材料之 一: 电子税务局 下载的 2024 年第三季度企业财务季报 、2024 年 8 月末或 9 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必须提供);

(3)其他能力建设或资质证明资料(据实提供);

( 4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 、劳动合同书或  三方就业协议书(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 3 人,则需全 部提供 ; 如超过 3 人 , 则 自主选择上传 3 份)( 必须提供)。

七、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科技促进处  陈老师 联系电话: 61886241


指南4

 

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成科字 〔 2022 〕64 号 ), 制订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项目须符合《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 科字〔 2022 〕64号 )关于产业链协同创新项 目 的要求 , 即支 持链主企业 、行业龙头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 上下游单位 , 组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 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 ,集聚创新要素资源 ,协同开展关键核 心技术攻关 ,形成高效强大的技术供给体系 ,提高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成效 ,推动培育根植性强 、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产 业集群 。项目应产出关键核心技术指标及新产品、新工艺、 新材料等技术成果 ,注重应用推广成效 ,关注经济效益及成 长价值。

二、支持对象

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科技型领军 企业。

三、重点支持方向

(一)人工智能产业链

1.面向自主可控异构 AI 芯片的融合计算框架及调度系 统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自主可控异构 AI 芯片开发工具链依赖


外部技术、编译器自主性缺失、算力调度僵化及跨平台兼容 性差等难题 , 研发自主可控异构 AI 芯片对通用开发工具链 的适配技术 , 构建 AI 芯片池化平台 ; 研发支持开源训练和 推理模型代码直接转换至自主可控芯片的编译工具 , 实现原 生应用直接运行在自主可控芯片上 ;提供自主可控芯片或通 用芯片的快速调度服务 , 以便捷低成本的方式支持模型训练 和推理需求 。通过不同的训练和推理方案 , 实现算力资源的 灵活调度和高效利用 ,跨越中心和云边端 , 为各行业提供高 效、智能的计算服务。

考核指标:兼容自主可控AI 芯片 , 支持运行 CUDA 原

生二进制 , 应用不少于 10 种(包括当前流行的大模型类应  用等) ;兼容海光、华为 、燧原等 3 种以上国产芯片 , 至少  实现 1 款全面二进制兼容;提供编译工具和易用的编程模型, 全面兼容各类开发工具链的 API , 完成 3 种国内外主流操作  系统适配;建立一体化算力调度网;突破关键技术≥5项 ; 申  请发明专利≥10 项 ;形成相关产品≥3 个 ,实现销售收入 1 亿  元以上。

2.高速铁路牵引供电工程模数建维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长大线路牵引供电工程建设面临的地质

生态情况复杂、工程建设管理要求高、基础设施质量状态评 估不足等情况 ,研究认知神经网络模型的牵引供电工程模数 建维一体化智能施工管理技术 ,场景化表征模型、机理模型 构建算法和性能数据、外观数据采集方法 ,构建长大线路的 牵引供电工程模数驱动、模数一体的动态数字孪生框架 ,形


成高铁运营环境通用模型 、工具链和多模态铁路牵引供电工 程标注化数据集 ;研究接触网零部件批次化、无人机施工进 度检测 、接触网 2C 和 4C 图像智能识别方法 , 开展面向“ 成 渝中线智能建造 2.0”场景的牵引供电工程智能化平台研制和 应用。

考核指标:研发牵引供电工程智能化平台 1 个 ,支持百

公里级牵引供电可视化施工进度管理和交互功能 ,支持包含  接触网零部件批次化管理 、智能化交付等模块≥20 个 ; 突破  关键性技术≥3 项 ;申请发明专利≥5 项;开展应用示范≥3 个, 实现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

3.矿山资源开发生产大模型关键技术及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矿山自然资源高效开发和安全生产的数

字化和智能化需求 ,开展钻孔照片和卫星遥感影像自动提取 和识别、地质特征分析、矿产资源预测等关键技术研究 ;构 建标准化地质勘探和矿山作业的全生命周期(包括勘探、开 发、生产 、维护等阶段)数据集 ,研发探矿 、磨矿与选矿应 用大模型 ,提升矿山行业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考核指标:研发矿山应用大模型,矿山作业子模型≥5个;

矿山应用大模型的验证场景≥2 个 ; 突破关键技术≥3 项 ; 申 请发明专利≥3项;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或算法 备案 ; 实现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

4.川藏线数字文旅沉浸式互动智能系统研究与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川藏地区数字文旅资源分布不均 、 内容

同质化 , 互动体验形式单一 、用户参与度不高 , 以及文旅行


业缺乏统一的大模型支撑等问题 ,研究多模态信息融合技术 与多感官视觉融合沉浸式互动体验技术 , 轻量化、参数化、 自动化的大规模旅游元宇宙场景三维数字化构建方法 ;研制 室内外无缝定位自主导航轻量化可穿戴设备 ,构建虚实共生 互动体验馆 ;研究大模型内生安全与鲁棒性增强方法 、云边 端协同计算方法等关键技术 ,构建文旅行业大模型 ;研究跨 平台文旅数据要素资产化管理与可控共享技术 ;研究文旅产 业链“ 网状结构” 协同融合创新服务模式 , 实现川藏数字文旅 上下游资源的有效整合 ,建立以成都至拉萨全线人文、景观 为背景 , 采用多元形态虚实融合共生的沉浸式互动体验技 术 , 串联川藏区域时空穿越的历史脉络 ,形成虚拟现实与生 成式大模型有机结合的人工智能元宇宙典型应用示范系统。

考核指标:研发适用于数字文旅元宇宙数字化的工具平

台 ,支持自主构建数字文旅空间 ,研制高精度室内外无缝定 位可穿戴设备;搭建川藏数字文旅新空间“ 线上+ 线下” 互动体 验场景≥3 个 ; 搭建川藏数字文旅云平台 ; 突破关键技术≥3 项 ,申请发明专利≥3项;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或算法备案 ; 实现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

5.基于领域知识的垂直行业智能数字人研发及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垂直领域的服务智能化改革需求和普惠 性发展需求 ,研究基于数据基座构建的领域知识图谱 ,打造 垂直行业智能数字人 ;研发数字人对领域知识库的高精度搜 索引擎 ,具备小样本推理和训练能力 , 突破线下场景流程禁 锢 ,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 ;研发领域知识图谱深度嵌入的专


业知识问题解答大模型 ,提出多模态多智能体私有数据提示 及微调方法 ,构建智能体云平台并开展示范应用。

预期指标:开发行业服务平台一套 ; 可支持Web/APP/ 小程序/大屏/一体机/机器人等多端应用 , 形成 2-4 个产品 ; 突破关键技术≥3 项 ; 申请发明专利≥10 项 ;开展典型场景应 用示范≥3个 ; 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或算法备 案 ; 实现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

6.基于大模型技术的结构性心脏病智能介入治疗系统与

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患者影像复杂多变、介入器械选型困难、

术中决策反应时效差等挑战 ,研究心脏结构知识引导的无监 督心脏影像大模型 ,提高介入治疗前的诊断准确性 ; 突破介 入器械智能选型与模拟方法 ,优化手术方案和减少术中器械 调整次数 , 带动医院介入治疗技术和介入器械产业协同创 新 ;研究介入治疗实时辅助决策与风险评估方法 ,对术中动 态数据进行即时分析 ,提升风险评估和决策支持时效性 ; 实 现大模型技术驱动的结构性心脏病介入治疗新体系构建 ,提 高治疗的效率、安全性和成功率。

考核指标:心脏影像分析模型具备 2D 、3D 影像和文本

信息多模态数据处理能力,图像重建时间、模型分割准确率、 智能风险预警模型检出率等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突  破关键技术≥5 项 ; 申请发明专利≥5 项 , 申请或授权医疗器  械 II 类及以上认证 1~2 项;在 5 家以上医院进行智能系统和  器械示范应用 ;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或算法备


案 ; 实现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

7.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模型的两癌筛查系统研发及应用

研究内容:研究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 两癌”

智能筛查闭环服务流程 。通过研究 Mamba 等新一代人工智 能基础理论 ,研发基于自监督学习的超声和病理图像预训练 方法 ; 依托大规模 GPU 算力资源构建筛查数据质量控制的 医学大模型 ;联合医疗设备生产供给体系 ,研究轻量化人工 智能模型部署方案 ; 构建现代化 、智能化“ 两癌” 筛查服务保 障体系 ; 以远程医疗技术为实施手段实现数据质量管理 、历 史数据分析 、协同数据传输 。构建覆盖四川区域的、上下游 数据协同 、人工智能辅助筛查一体化的“ 两癌” 筛查协同创新 平台。

考核指标:构建智能筛查系统≥3套;研发智能乳腺超声

设备和宫颈病理阅片设备产品 2 个 ;研发和部署医学大模型 ≥2 个,模型筛查准确率、病灶检出率等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 先水平 ; 形成示范应用≥5 个 ; 实现筛查量超过 30 万例 ; 突 破关键技术≥3项;获得相关发明专利 5 个以上;通过国家生 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或算法备案 , 实现销售收入 5000 万 元以上。

8.心理健康多模态智能诊断模型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传统心理测评方法主观性强 、准确性不

足的问题 , 以及现有神经网络模型功耗需求高、泛化能力不 足、 网络输出稳定性差等问题 ,研究脑启发的新型认知神经 网络模型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脑结构启发的神经网络动力


学功能模块 ,构建具有记忆机制的神经微分方程网络模型、 基于神经动力学的神经网络大语言模型等模型 ,基于语音、 表情 、心电 、体动 、呼吸、皮肤温度以及量表等多模态数据 开展模型应用 ,形成心理健康智能实时监测与评估方法 、诊 断与干预策略 , 实现针对青少年 、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等高风 险易感人群的心理健康问题精准筛查。

考核指标:构建大尺度心理健康监测短程( 5分钟) 数

据集 、长程( 72小时以上)数据集 ; 心理健康智能诊断模型 患者识别准确率、针对高风险易感人群情感障碍筛查准确率 、个性化干预匹配满意度等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实 现连续30*24小时以上不间断检测 ; 突破关键技术≥5项 ; 申 请发明专利≥5项 ; 在3家以上单位展开应用示范 ; 服务人数 5000人以上 , 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以上。

9.桌面尺寸开源模块化人形机器人

研究内容:针对桌面尺寸人形机器人本体硬件模块化、

开源软件通用化和多模态场景智能化发展不足的难题 ,研制 用于桌面尺寸人形机器人的微型无框电机和微型六维力学 习关节 ;研发 VSLAM 和非语音智能听觉系统 , 实现桌面多 模态场景感知和低成本毫米级空间感知认知 ; 突破桌面尺寸 人形机器人小型化结构设计与微“ 小脑” 技术 , 打造可提供情 绪价值的桌面人形机器人产品。

考核指标:研制 2 种以上桌面人形机器人 ,其双手搬运

重量 、移动物体末端定位精度、VSLAM 桌面定位导航精度、 微型驱控一体化无框电机直径、可连续可靠运行时间等技术


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完成桌面场景产品应用示范 ; 突破 关键技术≥3 项 ; 申请发明专利≥10 项 ; 实现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

10.基于自主可控常温量超融合计算框架及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传统高性能算力能耗高、量子算力现阶

段计算规模小、跨平台兼容能力缺失等难题 ,研发自主可控 的常温量超融合计算框架和算力融合平台 ,提供统一算力调 用接 口 ,支持人工智能等行业用户无感调用传统高性能算力 与量子算力 ,底层模块自动将问题分解为量子与传统高性能 两部分完成高效融合计算 ;研发标准化的量子计算与传统高 性能计算混合编程工具 ,提供易用且兼容主流开发语言的算 法开发环境与 SDK 包 ; 研发面向人工智能算法加速 、运筹 优化 、仿真模拟等核心应用场景的量超算力融合平台。

考核指标:实现常温环境下不低于 100P@FP64 规模的

高性能算力与不低于500 计算比特的量子算力融合 ;支持在 自 主可控的常温量超融合计算框架下运行混合应用算法≥5 种(包括人工智能训练加速等关键场景突破) ;提供同时支 持自主可控芯片集群与光量子计算机融合系统的编译工具 和易用的算法编程 SDK , 形成示范应用≥5 个 ; 打造商业化 运营的新型混合算力供给平台 , 实现传统高性能计算与量子 计算资源一体化调度管理;突破关键技术≥3项 ;申请发明专 利≥5 项 ; 实现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

( 二 )低空经济产业链

1.大型倾转 eVTOL 专用动力电池系统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新型轻质材料、复合材料、CTP( Cell  to Pack) 技术的 eVTOL 专用高能量密度电池包成组方法 ;  研究基于相变材料 、沉浸式冷却技术的高效热管理电池包方  案 ;研究基于新型防火隔热涂料、新型气凝胶材料 、新型耐  火烧蚀材料的电池包防止热失控和热包容设计方案 ;研究基  于温度、 电压 、压力等多参数的电池热失控早期预警和精确  检测方法 。实现满足倾转 eVTOL 高功率密度 、高能量密度、 高安全、高效热管理等功能性需求 , 以及满足民用航空器商  业运营需求的 eVTOL 专用动力电池系统设计方案和产品 ,  并在某大型倾转eVTOL 上完成验证和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在飞行包线范围内的放电倍率 、峰值放电倍 率、模组能量密度、模组功率密度、容量 、充放电循环次数 等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具备防止过充、过放 、过温 及均衡充放电能力 , 电池单体能够通过针刺及坠撞等安全考 核 ; 突破关键技术≥3 项 ; 验证飞行时间≥100 小时 , 申请发 明专利≥4 项 , 实现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上。

2.城市低空飞行微尺度气象环境智能预报与风险评估关 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梳理城市环境低空飞行器运行的气象保障需 求 ,研究城市复杂气象环境影响低空飞行器的控制风险评估 模型 , 构建低空飞行器运行前和运行中风险评估框架和流 程 ;建立城市环境低空飞行气象要素监测与微尺度预测人工 智能大模型 ,设计满足城市 300m 高度范围内低空飞行器飞 行主要影响气象要素的快速预报解决方案 ;研发面向城市低


空飞行器飞行的微尺度气象环境智能预报与风险评估平台; 开展基于微尺度气象环境智能预报与风险评估的城市低空 飞行网络和节点规划典型应用示范 ,探索城市低空精准气象 服务新模式。

考核指标:城市微尺度气象环境智能预报与风险评估平  台能实时接入地面站、激光雷达 、风廓线等数据 , 实现城市  低空飞行高度范围内(0-300m )的风速、风向 、气温 、降水、 能见度和湿度等天气预报以及风切变等危险天气预警 ,预报  准确率、预报分辨率 、风险评估更新时间等技术指标达到行  业领先水平 , 实现至少每 30 分钟更新未来 1 小时预报 ; 开  展不低于 3 个城市典型环境示范应用 , 完成不低于 30 架次  低空飞行器网络和节点优化规划验证 ; 申请发明专利≥4项 ; 实现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

( 三 )氢能产业链

1.水风光柔性制氢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离网 、 弱联网等典型场景下水风光制- 储氢系统的配置设计方法 、运行模拟方法和控制流程 ;研究 适用于波动性电源的大功率、高效率新一代电解水制氢技术 与装备 ;研究规模化水风光制氢系统工程的交流、直流构网 方案 ,开发柔性制氢灵活运行控制技术 ;开展离网 、弱联网 等典型场景下水风光柔性制氢及用氢工程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系统功率 、直流制氢耗 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跟随范围、制氢功率跟随准确率等 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研制钙钛矿光伏 、 固态电池储


能、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等领域新技术装备 3 台(套) 以 上 ; 实施水风光一体化制氢工程 ,并实现 2 个以上场景用氢 应用示范 ;突破关键技术≥5 项 ; 申请发明专利≥10 项 ;形成 产品 2 个 , 实现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

2. 固态储氢装置及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开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面对氢能交通动力的产业化需求 ,开发适用 于移动端的固态储氢系统及燃料电池氢动力系统 ,并开展规 模化应用示范 。具体包括: 研究低压高密度固态储氢材料与 批量制备工艺 ;开展固态储氢装置定型化设计与制造 ,评测 储氢装置在典型工况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 开展固态储氢- 燃料电池系统集成设计 ,开发能量管理系统 ,形成适合中小 型车辆的氢动力系统 ; 开展氢能中小型车辆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固态储氢材料质量储氢密度、 固态储氢装置  体积储氢密度、充氢压力、放氢温度 、储氢容量衰减 、氢动  力系统能量转化效率、氢动力系统燃料电池功率等技术指标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示范车辆≥1000 辆 ; 突破关键技术  ≥3 项 ; 申请发明专利≥5 项 ; 制定标准 2 项 ; 在蓉建设生产  线≥1 条,形成销售产品≥2 项;实现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上。

3.氢能航空中小动力系统研究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电动航空对清洁高效发电系统的需求, 突破基于氢能的中小航空动力系统关键技术 。研发适用于飞 行器的储氢技术及装置 ,研制高功率密度高效率智能化的氢 能航空动力系统一体化集成设计技术 ,开发能量管理及耦合 控制等关键技术 , 开展相关样机研制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储氢系统的储氢质量密度 、氢动力系统工作  效率 、氢利用率等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突破关键技  术≥3 项 , 申请发明专利≥5 项 , 制定标准≥3 项 ; 实现氢能航  空中小动力系统小批量制造 ;实现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

四、支持标准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 对本指南 15 个方向的申报项 目 进行评审择优 ,每个方向原则上支持 1 个项 目 ,每个项目给 予最高 1000 万元经费支持( 首次拨付 50% , 即不超过 500 万元) , 支持经费根据项 目 的基础条件 、实施方案 、绩效 目 标、应用前景等因素综合确定 , 项 目执行期不超过 3 年。

五、申报要求

项目单位应明确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其余项目单位 为合作单位 。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牵头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且在我市相关产业链具有行业领 先地位。

2.  牵头申报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单位 , 组建企业牵 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 ,联 合申报 , 共同实施项 目。

3.  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会同合作单位就合 作内容、任务分工 、经费分配 、成果权属等签订联合申报协 议。

4.  项目应提出相关技术指标的量化参数、经济指标的具 体金额 , 并在申报书“ 考核目标” 板块中明确。


5.  项 目 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 2:1 , 项 目立项后 ,项目总投入与项 目 申报时保持不变( 即立项支 持经费比申请经费少时 , 须由自筹经费补齐差额) ,并需提 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 。鼓励项目单位先行投入 , 可追溯 确认前期预研和筹备经费作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追溯期自 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前追溯至项 目 申报之 日止 , 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6.原则上已获省级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七、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产业链协同创新项 目 )

2. 附件材料:

( 1 ) 项目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之间的联合协议或合同 ( 必须提供);

( 2 ) 自筹能力证明材料( 以下材料之 一: 电子税务局 下载的 2024 年第三季度企业财务季报 、2024 年 8 月末或 9 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必须提供);

(3)其他能力建设或资质证明资料(据实提供);

( 4 )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 、劳动合同书或 三方就业协议书(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 3 人,则需全 部提供 ; 如超过 3 人 , 则 自主选择上传 3 份)( 必须提供) 。

七、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科技促进处  陈老师 联系电话: 61886241


指南 5

 

区域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成科字 〔 2022 〕64 号 ), 制订本指南。

一、项目类别及重点支持领域

(一)成渝创新合作项 目

为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关于进 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 ,按照《成都市推进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双核联动 2024 年工作要点》 要求 , 聚 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低空经济、氢能 、集成电路 、新能源 汽车 、创新药等领域 ,支持成都市相关企业联合重庆市高校 院所 、企业开展协同科研攻关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助力产 业高质量发展。

( 二 )成都都市圈创新合作项 目

为落实《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   暨成都都市圈建设成长期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 按照《关于推进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促进成都都市圈区域   协同创新的若干措施》 要求 ,推进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建设 ,  围绕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大健康、绿色低碳 、人工智能与   机器人、低空经济等领域,支持成都市相关企业联合德阳市 、 眉 山市 、资阳市( 以下统称“ 都市圈” )高校院所、企业开展   协同科研攻关 ,促进成都都市圈协同创新 ,助力产业高质量   发展。


二、支持标准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 , 经评审择优 , 给予最高 50 万元 经费支持。

三、实施周期

项 目实施周期 1-2 年,起始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含) 之后。

四、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是注册登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先进 型服务企业。

2.  申报单位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 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 ;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 ,具 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队伍、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 能力 ,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

3.  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联合实施的能力,主导并联合 重庆/都市圈高校院所、企业等无股权关系的单位共同实施, 签订与申报内容相符的合作协议 ,应明确合作内容、任务分 工、经费分配 、成果权属等内容 。重庆/都市圈合作单位应在 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 ,具有与项目相关的 研发基础和条件。

4.  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 能力 , 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 1:1 , 并需 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 。鼓励项目单位先行投入 , 可追 溯确认前期预研和筹备经费作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追溯期


自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前追溯至项 目 申报之 日止 ,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合作双方参与过“校企双进•找 矿挖宝”等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或通过活动促成的合作项 目。

五、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 区域科技创新合作项 目 );

2.  附件材料:

( 1 ) 自筹能力证明材料( 以下材料之 一: 电子税务局 下载的 2024 年第三季度企业财务季报 、2024 年 8 月末或 9 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必须提供)

( 2 ) 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协 议中应加盖所有协议签署单位的公章)( 必须提供);

( 3 )技术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授权 、成果登 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 、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 情况 、工程中心认定等)(据实提供) ;

( 4 )与申报项目有关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参加“校 企双进•找矿挖宝”等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图文 、新闻等证明材 料(据实提供);

( 5 )其他对成渝地区/都市圈协同创新有积极促进作用 的证明资料 ,如牵头成立行业协会联盟 、形成常态化交流合 作机制等(据实提供);

(6)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 、劳动合同书 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 3 人 ,则 需全部提供 ; 如超过 3 人 , 则 自主选择上传 3 份)( 必须提


供) 。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校院地协同与科技合作处 何老师 咨询电话: 61881743


指南 6

 

国家科技奖励项目配套资助 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成科字 〔 2022 〕64 号 ), 制定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鼓励在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资助对象

在蓉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 ,并应为国家最 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 , 国家自然科学奖 、 国家技术发明奖第 一获奖者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承担单位的课题组人 员。

三、资助标准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按国家奖励经费 1:1 比例配套资 助。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 202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 、 国家技术发 明奖第一获奖者所在单位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承担 单位。

五、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 国家科技奖励项目配套资 助 );


2. 附件材料:

奖励证书复印件( 必须提供)。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温老师 联系电话: 61887292


指南 7

 

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及创建资助 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管理办法 (试行) 》(成科字〔 2023〕48 号 ), 制订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围绕科技成果商业化价值验证,对早期科技成果实施技 术和市场化、产业化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新型载体。主要功能 包括: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遴选识别、可行性评估、商业 化价值分析等概念验证服务。

二、支持方式

1.  对获我市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 , 统一命名为“ 成都市 概念验证中心( XX 产业领域)”并授牌。

2.  对获我市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 , 择优给予建设主体

30 万元后补助。

三、申报条件

1.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需求,面向社会为各类 创新主体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2.  建设运营主体是在成都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3.  具备完善的建设实施方案、成熟的运营管理制度、规 范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必备的行业认定


资质;

4.  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限制申报的情况;

5.   自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保有两年以上运营场地的使 用期限;

6.  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要的固定场地面积不少 于 200 平方米;

7.  专职人员不少于 5 人,专职或兼职专家顾问不少于 5 人;

8.   自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的开放性概念验证服 务项目不少于 5 个或者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 10 万元。

四、不重复资助

同一年度同时申报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创建资助   的,只受理一类。 已获创建资助的中试平台建设主体申报概 念验证中心创建资助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及创建资 助 );

2. 附件材料:

( 1 )运营场地相关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

( 2 )制度体系建设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

(3)人员、专家顾问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

( 4 ) 自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的开放性概念验证 服务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


( 5 )其他有关服务能力 、取得成效 、存在优势的证明 材料(据实提供);

(6)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 、劳动合同书 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 3 人 ,则 需全部提供 ; 如超过 3 人 , 则 自主选择上传 3 份)(据实提 供) 。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处  王老师 咨询电话: 61881740


指南 8

 

中试平台备案及创建资助项目 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管理办法 (试行) 》(成科字〔 2023〕48 号 ), 制订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围绕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攻关等小试、中试需求,解 决工业化、商品化关键技术问题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为 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科 研开发实体。主要功能包括:面向社会提供概念产品试制、 质量性能检测、二次开发实验、产品工艺验证、制程工艺改 进、工艺放大熟化、小批量试生产、技术咨询等中试服务。

二、支持方式

1.  对获我市备案的中试平台 , 统一命名为“ 成都市中试 平台( XX 产业领域)” 并授牌。

2.  对获我市备案的中试平台 , 择优给予建设主体 50 万 元后补助。

三、申报条件

1.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需求,面向社会为各类 创新主体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2.  建设运营主体是在成都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3.  具备完善的建设实施方案、成熟的运营管理制度、规 范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必备的行业认定 资质;

4.  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限制申报的情况;

5.   自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保有两年以上运营场地的使 用期限;

6.  具备开展中试服务所需要的固定场地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

7.  必要的通用计量、检验检测、实验仪器、中试生产线 等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不少于 500 万元;

8.  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专职工程技术人员不少 于 5 人);

9.   自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的开放性中试服务项 目不少于 5 个或者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 50 万元。

四、不重复资助

同一年度同时申报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创建资助   的,只受理一类。 已获创建资助的中试平台建设主体申报概 念验证中心创建资助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 中试平台备案及创建资助); 2. 附件材料:

( 1 )运营场地相关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

( 2 )制度体系建设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


(3)人员、专家顾问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

( 4 )总体设备及专用软件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

( 5 ) 自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的开放性中试服务 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

(6) 其他有关服务能力 、取得成效 、存在优势的证明 材料(据实提供);

( 7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 、劳动合同书 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 3 人 ,则 需全部提供 ; 如超过 3 人 , 则 自主选择上传 3 份)(据实提 供) 。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处  王老师 咨询电话: 61881740


指南 9

 

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成科字 〔 2022 〕64 号 ), 制订本指南。

一、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聚焦电子信息 、数字经济、现代交通、绿色低碳 、大健  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 ,支持在蓉企业、高校院所等联合  国外或港澳台企业、高校及独立科研院所等,重点是“ 一带 一  路” 沿线国家 , 开展国际联合研发 ,促进创新资源要素流动, 增进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

二、资助标准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经评审择优 ,对联合研发投入超 过 50 万元(含) 的 , 按申报项目实际研发投入 20%比例给 予最高 100 万元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是注册登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先进 型服务企业 ;在蓉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  申报单位具有固定的场所和组织机构,具有开展高水 平国际科技合作项 目 的基础条件 、科研实力和人才团队。

3.  合作单位须是国外或港澳台企业、高校及独立科研院 所 ,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在所在行业具有较高的国际 影响力 , 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 ; 重点支持与“ 一带一路” 沿


线国家合作 , 国家名单参考“ 中国一带一路网” 公布的国别信 息( www.yidaiyilu.gov.cn)。

4.  合作双方已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任务分工、 经费分配、成果权属等内容 ,签约时间应在本申报指南发布  之 日( 2024 年 9 月 9  日 )的近 2 年内 , 即 2022 年 9 月 9  日  之后。

5.   已发生的实际研发投入应不低于 50 万元 , 可由申报 单位或合作单位其中一方投入 ,也可是共同投入 。研发费用 发生时间应在本申报指南发布之 日( 2024 年 9 月 9  日 )的近 2 年内,即 2022 年 9 月 9  日之后。研发费用发生时间应在合 作协议期内 ,若发生在项 目 申报期间 , 可在网上提交(含退 回修改再次提交) 时间截止之前补充提交 。研发费用类别范 围具体详见附件 ,参考依据来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 行指引( 2.0  版)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科技部政策法 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 2023 年 7 月 印发) 第四部分第( 二 ) 项第 1 条。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 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 项目 );

2.  附件材料:

( 1 )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申  报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是外文,需翻译成中文版本)( 必 须提供);


( 2 )实际研发投入证明 , 主要包含申报单位 、合作单  位针对该项目的经费开支记账凭证及其原始凭证 ; 涉及人员 人工费用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需汇总成册 ,含目 录、 明细、总额等 )( 必须提供)

( 3 )技术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授权 、成果登 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 、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 情况 、工程中心认定等 ;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外合作 项 目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 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等国家级重大项 目 )(据 实提供)

( 4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 、劳动合同书 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 3 人 ,则 需全部提供 ; 如超过 3 人 , 则 自主选择上传 3 份)(据实提 供) 。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校院地协同与科技合作处 何老师 咨询电话: 61881743

 

附件: 研发费用类别范围


附件

研发费用类别范围

 

 

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 金、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 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 务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   人员三类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 ,  也可以是外聘研发人员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   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 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 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 ,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   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 ,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用 。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   激励的支出 。(仅针对项 目 申报书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项 目   组成员)

二、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 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 、工艺装备开 发及制造费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 购置费 ,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 运行维护、调整 、检验、维修等费用 , 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 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三、折旧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四、无形资产摊销。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 、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 的摊销费用。

五、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 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指企业在新产品设 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 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六、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如技术图书资料费 、资料翻译费 、专家咨询费 、高新科技研  发保险费 ,研发成果的检索 、分析 、评议 、论证 、鉴定 、评  审、评估 、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 、注册费、代理费, 差旅费、会议费 , 职工福利费 、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  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

 

 

备注:参考依据来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 2.0  版)》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 2023   年 7 月 印发)第四部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 )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 口径 1.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指南 10

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2025 年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 目( 一般项 目 )围绕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二 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 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 结合成都科技创新工作实际 , 共设 4  个专题、14 个研究方向 。请申报单位聚焦单个领域、聚焦现 实问题、聚焦成都实践 , 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根据《成都市 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成科字〔 2023〕43 号 ),制订 本指南。

一、研究专题及方向

(一)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专题。

方向 1:成都围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如何在“ 十五五” 期间科学规划科技创新资源布局 、统筹协调  各类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 集聚更多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 完善经费投入、建设用地、政策支持、人才服务等保障措施, 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策源地。

方向 2: 成都如何坚持“ 四个面向” , 协调对接国家科研

机构 、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 ,建立科技创新央 地协同机制 ,推动科技创新力量 、要素配置 、人才队伍体系 化、建制化、协同化 ,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 ,统筹强 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形成更多成都原创成果。

方向 3: 成都如何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 , 完善竞争性


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 ,健全与基础研 究相匹配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 基础研究 , 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 瞻性 、引领性布局。

方向 4: 成都如何发挥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

极核作用,推动成渝科技创新资源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项目共促、政策共通、成果共享 ,加快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 系 ,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

( 二)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专题。

方向 5: 如何发挥西部(成都)科学城 、成渝( 兴隆湖)

综合性科学中心创新策源功能 ,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立新型 管理体制 , 围绕重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技术创新基地和应用 转化基地 , 与重点产业链结对开展“研发+制造”“终端+配套” 合作 ,推动重大科研项 目“ 沿途下蛋”“ 沿途孵化”。

方向 6: 成都如何深化校院企地合作 , 建立完善科研活

动和科技成果管理、对接、交易 、激励等机制 ,探索建立科 研类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制度 ,促进科研资源与产业链企业 对接合作 , 推动科研活动与成都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匹配契 合 ,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方向 7: 成都如何深化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 发展

壮大成都技术交易市场 , 建设成果交易平台和转化服务机 构 ,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加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 中 试验证平台 ,建设“ 一带一路” 国际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 有力 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 三)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题。

方向 8: 成都如何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

机制 , 紧密结合本地发展阶段 、功能定位、资源禀赋、产业 基础 、科研条件等 ,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 完善推动战略 性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 ,加快发 展以高技术 、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

方向 9:成都如何优化完善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措施,

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 机制 ,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 ,鼓励科技 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促进大 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方向 10: 围绕成都加快建设重点产业生态圈、补齐建强

创新生态链 、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开展创新资源图谱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分析、知识产权和专 利导航、新赛道新技术新场景跟踪研究。

(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专题。

方向 11:如何结合成都实际,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

制机制一体改革 ,推动创新链 、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一 体贯通 , 加快突破制约教育、科技和人才发展的制度障碍, 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

方向 12: 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 、职务科技成果资

产单列管理 、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 设多元投入开放使用、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 、科技计划项 目和经费管理改革 、 国资国企创新绩效评价考核、科技监督


和科技伦理治理等具体改革任务的调研和建议。

方向 13:成都如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

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 , 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 , 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培养壮大青年科  技人才队伍 , 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

方向 14:成都如何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服

务体系 ,如何加强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 支持 , 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 、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 政策 ,如何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 ,鼓励科技保险 创新发展。

二、支持方式

对获得立项的软科学研究项目每个支持经费 5 万元 。项

目执行期 6 个月(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 2025 年 5 月 20  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初稿 , 修改完善后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形成最终研究成果并提交 验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不受理公民个人名义申报软科学 研究项 目。

2.  具备较好的软科学研究工作基础,具有保障项目顺利 实施和完成的条件。


3.  围绕申报项目组建相应的项 目组,有明确的项目负责  人和 2 名 以上固定成员。鼓励项目组成员由跨部门、跨学科、 跨领域的理论研究者、实际工作者、决策管理人员组成。

4.  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限制申报的情况。

5.  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 目组 )在同 一 专题限申报 1 个项 目 , 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 二)项目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 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 究经历 ,具有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 能够参与项目研究 全过程 ,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与组织协调工作。

2.  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软科学研究项 目,且 申报时无未结题项 目。

3.  项 目负责人申报的同一软科学研究题目在三年内未 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4.  项目负责人应为项 目 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5.  项 目组成员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限制申报的 情况。

( 三)其它要求

研究成果要按照“ 小切 口 、大纵深 、可实施” 原则 ,广泛 采取实地调研、案例剖析、数据分析 、模型分析等方法 ,提 出论据充分 、逻辑完整、路径清晰的决策建议 。经评审入选 优秀研究成果的 ,对承担单位新申报的软科学研究项 目 ,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对有继续深化研究价值的优秀研


究成果 , 可在下一年度给予接续支持。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技项 目 申报书( 软科学研究项 目( 一般项 目 ) );

2.  附件材料:

( 1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 、劳动合同书 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 3  人,则 需全部提供 ; 如超过 3 人 , 则 自主选择上传 3 份)( 必须提 供)

( 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五、政策咨询

业务处室: 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处   孙老师、史老师 联系电话: 61881749    6188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