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场主体:
按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攻坚行动要求,进一步扩大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经企业、个体经营户自愿报名,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征求市市场监管局意见,《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新车销售主体(第二批)建议名单》《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旧车(除蓄电池)回收主体(第二批)建议名单》,并于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进行了公示。
现确定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新兴欣鑫电动车经营部等销售主体为成都市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新车销售主体、四川卖碳翁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等回收企业为成都市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旧车(除蓄电池)回收主体,并将《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新车销售主体(第二批)名单》《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旧车(除蓄电池)回收主体(第二批)名单》公告如下。
附件: | 1. | 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新车销售主体(第二批)名单 |
2. | 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旧车(除蓄电池)回收主体(第二批)名单 |
成都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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