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资环〔2024〕99号
相关扩权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0号),现将2025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下达你局,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和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政府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311-节能环保”,支出功能科目列“211-节能环保支出”相关款项。
二、各地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28号)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加强绩效监控,及时开展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同时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地方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安排表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1 | |||
提前下达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安排表 | |||
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合 计 | 6070 | ||
1 | 什邡市 | 什邡市历史遗留磷石膏污染治理项目 | 2351.76 |
2 | 叙永县 | 叙永县海坝村历史遗留硫铁矿尾渣堆治理项目 | 1830.73 |
3 | 兴文县 | 宜宾市兴文县半边山煤矿(含原田坝硫铁矿)、福地源煤矿历史遗留煤硫铁矿渣堆污染源头防控项目 | 188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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