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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发布时间: 2024-12-12 | 9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工信厅原函〔2024〕473号


根据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二、资格审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xclcygx.miit.gov.cn。


(二)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按要求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核查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三)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


三、其他要求


(一)材料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有关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做好审核工作。推荐单位核查意见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附件:1.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推荐材料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付瑜 010-68205566 高群 010-68205766)

附件 1

 

 

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4 年度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项目资格审定申报 表( 附 1-1 );

二、营业执照;

三、产品销售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或计划等);

四、知识产权证明;

五、取得知识产权汇总表( 附 1-2);

六、经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其授权部 门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用户单位认可的第三方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出具的产品 检测报告;

七、企业相关自我声明( 附 1-3 )。

备注:上传线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


 1-1

 

 

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项目资格审定申报表

 

 

一、新材料生产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通讯地址


员工总数


研发人员数


年主营收入( 万元)


研发经费占比(%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二、 申报产品情况

申报产品名称


对应《目录》名称


对应《目录版本》

2024 

对应《目录》序号


对应《目录》子序号


销售情况

在销              销售计划

 


 

产业化或预计产业 化时间


 

首次已完成销售以  3 年内(预计) 总销售额( 万元)

 

 

总计


检测机构名称


 

产品技术指标


与申报产品相关的

核心技术与知识产

权情况

已申请数量      已授权数量      (填写附 1-2  取得知识产权汇总表)

三、真实性承诺

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完整,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如有不实,愿承担 相应责任。

申报单位公章       

填表说明:

1 单位性质应包括: 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私营企业。

2 产品名称应与销售合同、检测报告等材料中的名称一致。

3 产品技术指标应涵盖适用目录的全部指标。

4.产品销售情况如为在销应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如为销售计划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销售合同应包含产品购买方、销售额、技术参数、合同签订时间、产品交付时间、买卖 双方盖章页等信息,且内容清晰,不存在遮挡涂黑等情况。产品名称、用户名称以及销 售合同等与评审有关的关键重要信息如为外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繁体中文需同时 提供简体中文注释,外币交易项目须提供参考汇率。

5.产业化时间:原则上以首次完成销售合同时间为准。

6.产品检测情况应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由经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其 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用户单位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 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出具。

7.其他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 信用记录。


 

 

 

 1-2

取得知识产权汇总表 申报单位:                          

序号

发明专利名称

专利号/申请号

申请状态

授权时间

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与申报单位关系 1


















































填表说明: 1.如专利权人与申报单位不同,需填写专利权人与申报单位关系,并提供专利授权书。


 1-3

 

 

申请 2024 年度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 有关事项自我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

1.提交材料扫描件与原件核对一致,不涉及国家秘密; 2.最终用户单位不是贸易商性质企业;

3. 申报产品新材料未应用到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 (套)装备;

4. 3 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特大事 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险 补偿资格申报要求。

以上声明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单位: 申请单位(公章) 声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