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强创新能力。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揭榜制,对揭榜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引导社会加大科研投入,对研发投入指标达到要求的规上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研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建设创新平台。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给予50、20、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研发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
(3)壮大创新主体。对首次通过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100、50、1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省级院士(专家)产业园认定的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
(4)引进创新人才。对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的单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资金和安家补助。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创新工作室按省资助经费总额的50%予以匹配。每年设置10个“盐都特聘专家”岗位,每个岗位给予15万元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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