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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 作者: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 2022-03-14 | 11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县)和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通知,现将我市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和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各区(县)和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依托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区集中进行重点政策解读,引导面广量大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应评尽评”,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三)各区(县)和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前往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企业须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作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四)2022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求每季度末在“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

二、工作安排

(一)政策宣讲发动。积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政策宣传培训,广泛发动,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流程、享受优惠。同时,我局安排自贡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组织片区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从3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我局将每周三、五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并推荐至省厅。

(三)开展质量抽查。我局将组织对本辖区内全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查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结发现典型。各区(县)和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总结工作,建立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发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典型,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三、监督管理

(一)各区(县)和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质量主体责任,及时处理各类投诉问题,大力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企业发展环境。

(二)要积极配合省厅和市局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检查工作,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由评价工作机构按程序及时向上提请撤销登记编号,统一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

(三)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四、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和联系咨询。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科,王雪娟、符伟,联系电话:8107323。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