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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2021年4月13日】关于征集2021年度成都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作者: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 | 发布时间: 2021-03-19 | 1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成都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成质监标〔201816号)相关规定,现就征集2021年度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属于成都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

(四)原则上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全省范围内或全国、全省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不应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项目要围绕成都制造业发展需求,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中心,服务成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得申报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和产品检验方法标准项目。

(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急需制定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对接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我市地方标准的分析和研制,注重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缺,健全和完善我市地方标准体系。

(二)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413日前将审核符合要求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申报项目重要支撑材料,以及《2021年度成都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无特殊情况年内不再增补立项计划。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联系人:李俊,电话:61881574,邮箱:935719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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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2. 2021年度成都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