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2021〕11-148)要求,按“村申报、镇审核、部门审查”的流程,落实“三公示一公告”制度,开展项目库编报流程工作。在充分听取群众发展意愿,提出项目清单,经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无异议,南宝山镇召开党委会议复审、公示无异议,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对南宝山镇上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和汇总,并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拟入库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和审查。经评审项目符合申报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评审结果附后)。公示期:2022年4月8日-4月12日。监督电话:028-88791684。
特此公示。
附件: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入库项目评审结果
邛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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