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等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有力护航全市中小微工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我局草拟了《德阳市工业领域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星期天)。如有修改意见请于截止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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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德阳市工业领域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5日
德阳市工业领域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六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扩就业、促创新、繁荣市场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在贯彻落实国、省减税降费、留底退税组合式税费支持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设立纾困专项资金。结合国、省现有相关政策,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2〕324 号),安排1000万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在我市注册,且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工业中小微企业。(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强化贷款贴息支持。对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用于经营周转或设备购置等用途的贷款,按获得贷款年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市经信局,市金融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三、给予厂房租赁补助。支持为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厂房或租赁其它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按照厂房租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支持省级、市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的厂房租金,并对示范基地按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市经信局)
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配套能力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围绕链主(头部)企业在成套和极限制造、智能制造和产业互联网、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等方面提供配套产品或配套服务,按照实际执行中标合同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奖补。(市经信局)
五、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将处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节点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重点加强对企业人员到厂难、物料运输难等阻碍复工达产突出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对中小微企业用电实行阶段性补助。按照同期比增加的用电量计算,给予增量部分每度电0.025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德阳供电公司)
六、提高优秀企业经营者奖励标准。根据年度税收贡献,评定为市级工业经济发展优秀企业经营者的企业负责人,其一、二、三等奖的奖励标准分别提高至30、20、10万元。(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七、附则
(一)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本政策措施中第一至第五项补助资金同一企业仅能享受一次。
(三)市本级其他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中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国家和省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政策措施自XXX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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