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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转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 作者: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 发布时间: 2022-06-13 | 308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报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7日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省经信厅拟在全省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企、示范项目、示范场景创建工作。现将《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容详见附件)转发给大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机构)于2022617日以前,将《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企业(项目)创建申请表》及创建方案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经济和信息化处 代荣云;联系电话:028-87359455

 

附件:1.

关于转发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