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按照《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6号)第二十九条、《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19〕2号)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及专家验收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应退回相应财政专项资金(详见附表)。我局于2022年1—3月向各有关单位发送了《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退回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至今未收到各有关单位退回的财政专项资金。
现将各有关单位应退回的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情况予以通告。请各有关单位见此通告后,于2022年7月8日前联系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并提交退款凭证。
逾期未退回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视为拒绝退回财政专项资金。根据《成都市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成科字〔2020〕8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七)款规定,承担单位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将按照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按《暂行规定》十八条、二十一条规定,对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主体,取消其在惩戒期内申请、参与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
特此通告。
相关处室联系方式:
高新处:028-61886241
社农处:028-61881741
附表:应退回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立项编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应退金额 | 已退款金额 | 推荐单位 | 主管处室 | 应退款情况 | 通知情况 |
1 | 中国银联移动支付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 成都中联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9.41 | 99.71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 高新处 | 合作单位应退款199.7万元:成都梅泰诺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退57万元、成都普辰瑞通通讯技术公司应退17.03万元、成都九柚时空科技有限公司应退11.67万元、成都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应退57万元、四川搜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退57万元。 | 市科技局正式通知项目牵头单位退回结余资金,要求于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退款凭证。截至6月27日,仍未收到部分合作单位退款凭证,已逾期88天。 | |
2 | 2016-HM01-00325-SF | 串联式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系统研究 | 成都恒慧彤科技有限公司 | 3.5 | 0 | 成都市锦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 社农处 | 成都恒慧彤科技有限公司应退款3.5万元。 | 市科技局正式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退回结余资金,要求于2022年2月14日前提交退款凭证。截至6月27日,仍未收到项目承担单位退款凭证,已逾期132天。 |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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