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府发【2020】20号)规定,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等单位联合组建了市科技杰出贡献奖评审组,开展了自贡市第十三届科技杰出贡献奖评审工作。经单位提名、人选初审、组织核查、专家评审、评审组评审、市评审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段绍书同志、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吴超同志为第十三届自贡市科技杰出贡献奖的拟奖人选,现将拟奖人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段绍书,男,云南洱源人,1981年1月出生,白族,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九三学社社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同年在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过晨光院氟化三厂分厂长、厂长、生管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生产总监,2014年12月评为高级工程师,2019年12月评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管理部党支部书记、主任。
段绍书同志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态度严谨,长期投身于科技工作一线,主要负责高品质聚四氟乙烯分散树脂和悬浮树脂20余项新产品、新技术的成果转化工作,解决了成果转化中的工程技术问题。其主持完成的“一种悬浮法聚四氟乙烯树脂的粉碎设备和粉碎方法”,获2018年中国化工集团专利奖金奖、201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专利奖一等奖。主要参与完成的“高性能聚四氟乙烯分散树脂产业化新技术开发”打破PTFE树脂产品的国外技术垄断和产品封锁,获2019年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主要参与完成的“2500t/a新型聚四氟乙烯分散浓缩液产业化技术开发”打破了国际著名氟化工企业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垄断,获2013年中国化工集团科技进步特等奖、2014年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段绍书同志先后获得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四川省劳动竞赛先进个人、自贡市第四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千人计划”优秀专家、“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个人、中国氟硅行业新秀奖;获授权专利13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
段绍书同志在“一种悬浮法聚四氟乙烯树脂的粉碎设备和粉碎方法”项目实施中,率领团队开发了悬浮法聚四氟乙烯树脂的粉碎关键技术,解决了悬浮法聚四氟乙烯树脂捣碎过程中存在的分布不均、产率低、能耗高、生产不连续等关键技术难题,快速实现了对物料的连续粉碎,提高了生产效率,“悬浮法聚四氟乙烯树脂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2017-2021年,该项目产品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13256万元,利润5644万元,税收6903万元。
二、吴超,男,四川自贡人,1977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主任医师。2000年7月毕业于泸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随后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参加工作。2011年11月评为副主任医师,2014年9月-2015 年3月对口支援平昌县人民医院,2015年3月担任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脊柱与创伤外科副主任,2017年12月评为主任医师,2019年7月担任自贡市数字医学中心主任。
吴超同志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勤恳、刻苦钻研、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尊重患者、关爱患者,获得患者和同事的一直好评。吴超同志从事骨外科20多年,先后主持完成省、市科研课题14项。其主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个体化计算机模拟手术联合3D打印技术在脊柱、骨盆外科中的应用研究”,先后获得2018年四川省医学科技进步二等奖、2019年自贡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19年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本项目中,吴超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31项;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30篇,SCI收录7篇。主持完成的“骨盆骨折手术治疗数字化关键技术及临床应用”获2021四川省医学科技进步三等奖、自贡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主要参与完成“胸腰椎骨折复位术后椎体‘空壳’现象的影像学及临床研究”、“手术室个性化辅助消毒装置的研制与临床应用”分别获2019年、2021年四川省医学科技进步三等奖。吴超同志还先后获得“四川省卫计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自贡市双千计划杰出创新人才”、“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自贡市名医”、“四川省大美医者”称号,入选“四川省卫健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及“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名医”。
吴超同志在“个体化计算机模拟手术联合3D打印技术在脊柱、骨盆外科中的应用研究”项目实施中,率领团队历时10年,较为系统完整地研究了数字化技术在骨科领域中的应用,通过500余例临床应用,提高了脊柱、骨盆置钉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减少了医患人员术中放射暴露时间,降低了患者并发症,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本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2022年7月15日-8月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选的项目研发核心作用、技术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提出,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自贡市科学技术局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将对拟奖人选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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