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W-407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绿色食品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绿色食品产业建圈强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相关产业功能区,成都市食品工业协会、成都市酒业协会: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链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绿色食品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绿色食品产业链项目支持名额为20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8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支持名额为10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我市食品工业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关系且工作一年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除外)。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经营管理人才。在食品企业管理、产品营销推广、品牌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4.产业技术人才。在攻克技术难题、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核心技术人员;在科研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发、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核心研发人员。
5.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具有精湛技艺和丰富实践经验且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
(二)其他条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食品产业相关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发明、新创造,其中2个及以上研究成果在成都本地企业实现转化落地并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研究型人才。
2.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等以上奖项1项的食品产业科技人才(团队中排位前三的主研人员)。
3.在新产品研发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单品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食品新产品研发人才(项目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4.主持所在企业的项目建设或技术改造,在企业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方面有较大突破且对行业有较好示范效应的技术创新人才。
5.我市食品企业中为行业或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以下高技能人才:省级以上技能大师、首席技师、非遗传承人;大国工匠、天府工匠、成都工匠等;在企业技术创新、改造、攻关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高级工以上(含)职业资格且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技术能手。
6.在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商业模式创新、品牌推广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所在企业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销售收入连续三年年均增长超过20%、连续两年增长超过30%或比上一年增长超过50%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7.在我市重点食品企业中推动企业通过了HACCP、ISO22000、ISO9001等标准质量认证体系和建立产品可追溯系统,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在该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备高级职称的食品质量管理人才。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绿色食品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绿色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绿色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步审查后,于7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确定链主企业。市经信局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评选出链主企业建议名单并报链长审定,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市经信局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绿色食品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人才申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汇总报市绿色食品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2021年度以来绿色食品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市经信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市经信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绿色食品产业建圏强链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于8月30日前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1.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的规上食品工业企业。
2.企业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工商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选条件(至少符合以下6条,每条中至少符合其中一款)
1.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评定称号。获得国家及省、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贡嘎培优”“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称号之一。
2.企业发展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我市食品细分产业链领域中排名前三。
3.企业的经济及社会贡献较大。近三年每年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不含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部分);近三年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
4.企业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在产业链上下游和左右岸配套的本市市场主体不少于4家(包括:原辅材料、研发设计、包装印务、机械设备等类)。
5.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平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质量单项等奖励;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省级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6.企业技改、研发投入较大。近三年企业技改累计投入在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研发费累计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企业R&D占比每年均在3%以上。
7.企业人才结构优良。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拥有省级以上技能大师、首席技师、非遗传承人或大国工匠、天府工匠、成都工匠等高技能人才;大专(含职业技术院校)及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比40%以上。
8.企业具有较强资本运营能力。是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引入或参与设立了相关专项基金。
9.企业具备新经济和绿色低碳经济特征。完成或正在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智能化项目;企业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10.企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成效。已开展或参与“制造+种养”“制造+餐饮”“制造+旅游”“制造+赛事”“制造+文化”等新业态新场景的打造。
五、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①《成都市绿色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绿色食品产业处 易永军 电话 61886225
附件:1.成都市绿色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请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中的为准)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请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中的为准)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成都市绿色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
申报表
企业名称:
所在区(市)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链主企业申报表
申报企业(盖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通讯地址 | 企业法人代表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职工总人数(名) | 中专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名) | ||||||||
注册资本金(万元) | 企业类型 | |||||||||
主营业务 | ||||||||||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状况(注:需填写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数据) | ||||||||||
年度 | 2019 | 2020 | 2021 | 备注 | ||||||
总资产 (亿元) | ||||||||||
负债总额 (万元) | ||||||||||
营业收入 (亿元) | ||||||||||
资产负债率 | ||||||||||
上交税金 (万元) | ||||||||||
投改投入(万元) | ||||||||||
研发费投入(万元) | ||||||||||
研发费占比% | ||||||||||
万元产值能耗(吨标煤) | ||||||||||
(三)企业参评资料 | ||||||||||
自有专利数量(个) | 本地配套企业数量(户) | 本地配套率(%) | 制定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项) | 市级以上各类专家、技师、工匠数量(名) | 企业研发人员数(名) | 企业研发平台、院所合作数量(个) | ||||
引入或参与组建的基金个数、名称及金额 | ||||||||||
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项目名称及个个数 | ||||||||||
开展或参与产业融合的项目名称及个数 | ||||||||||
获得市级以上的授予称号及受到表彰情况 | ||||||||||
开展的节能减排项目数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
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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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职工人数填写2021年底数据;
2. 企业类型:按投资主体分别填写国资、外资、民营;
3. 上交税金指上交本市、区两级的税金。
链主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
链主企业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企业近三年来(2019、2020、2021年度)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企业盖章);
3. 企业近三年的纳税证明;
4. 企业获得的市级及以上的表彰或评定称号证明;
5. 企业获得的专利证书编号清单;
6. 企业在原辅材料、研发设计、包装印务、机械设备等产业链配套方面与本地企业的购销合同、协议证明;
7. 企业拥有的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研发平台证明;企业与专家院士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
8. 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进步奖、质量单项奖证明材料;主导或参与国家、省级行业标准制定证明。
9. 企业近三年的技改累计投入、研发费累计投入证明;近三年企业研发费(R&D)每年占比证明;
10. 企业拥有的市级及以上的各类专家、技师、工匠名单;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数量及占比证明;
11. 企业引入或参与的相关产业基金证明。
12. 企业完成或正在推进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资料简介;
13. 企业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参与或开展的项目资料简介;
14. 企业能耗水平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简介;开展的节能减排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表彰情况。
15. 企业承诺书。
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一、本次申报情况真实;
二、申报资料中的证明材料真实;
三、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请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中的为准)
附件3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请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中的为准)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