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
现将《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供销合作社储备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附件:《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储备指南》
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 7 月 22 日
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供销合作社市级储备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围绕主体培育、创新机制、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和连锁经营能力等方面,开展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提升建设,进一步增强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供销力量。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以下简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供销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储备指南。
一、储备目的及方向
为持续巩固供销合作社在县及县以下为农服务主阵地,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参与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合作共建村级基层社,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社区居民)群众的利益联结,逐步夯实基层组织经营实力;支持围绕农业产前生产供给、产中农业生产托管和产后流通的各环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能力,逐步在农村片区中心镇构建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支持围绕农资供应、农产品及日用消费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通过培育或联合流通服务龙头企业,新建或升级改造流通服务设施设备和网点,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建设,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能力,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二、财政资金支持内容及方式
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综合排序;财政投入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工资福利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租赁经营场地、购置办公家具。征地拆迁费、土地使用费、目录内农机具(成农机〔2022〕5 号)购置费等费用不得作为项目要素列入项目总投资;对目录外农机具购置申请财政资金补贴的,其补助比例不得高于购置总额的50%。
(一)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拟采用资本金注入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联合合作,在中心镇、涉改村(社区)或中心村(社区)建设村级基层社,对按照“三社融合”模式建设村级基层社的给予优先支持。参照2022年建设标准,给予每个村级基层社建设不高于项目总投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新组建的村级基层社需满足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
(二)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拟采用先建后补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基层社,参照省供销社《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指引》规定的建设标准(川供经〔2022〕80号附件1),在农村片区中心镇建设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每个给予不高于实际投入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拟采用先建后补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财政投资补贴按照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作业环节乘以该环节综合托管系数,折算补贴面积。原则上财政资金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扩种大豆的可放宽比例,总额不超过150元);对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建设。拟采用先建后补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社,围绕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内容,改造提升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设施,增强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能力。
1.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综合超市建设。支持按照省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指引》规定的建设内容,优化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服务供给,新建或改造提升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综合超市,同时对得到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纳入当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给予优先支持。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综合超市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
2.农产品物流(冷链)设施建设。支持提升改造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新建或改造提升以农产品集中交易存储、分拣加工、中央厨房、生鲜配送等业务为重点的农产品物流(冷链)设施,其中产地仓储冷链向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
3.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支持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打造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农村市场服务供给能力。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主体资格
(一)申报主体须为供销合作社全资或绝对控股的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含村级基层社,工商登记名称需符合川供发〔2021〕24号基层社登记要求),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须高于50%(提供经工商登记备案的章程,需能体现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为供销合作社间接持股的,还需提交经主管部门认定的股权证明)。
(二)申报主体须在储备截止日前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满1年。
(三)申报主体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无不良执业记录。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纳入全国供销总社财务报表或统计报表管理,能够独立报送财务或统计报表,未被列入禁止申报专项资金名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四)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四、储备方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崇州市供销社提交储备项目建议书及有关项目佐证材料。崇州市供销社组织专家对项目是否符合储备指南要求、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可行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合格储备项目申报材料上报成都市供销社。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报送的储备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主体储备资格。
(3)储备项目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
1.储备项目建议书封面(载明项目类型、申报主体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2.材料目录
3.主管部门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程序、推荐建议、专家签字的评审意见及储备项目推荐表等)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5.项目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主管部门鲜章)
6.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7.储备实施方案(含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9.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查询证明,供销社持股比例证明,纳入报表管理情况及有关服务资质证明(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须提供所具备的农机设备清册)〕
10.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为必备资料。
11.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资料,如项目用地用房证明(提供土地批复、房屋所有权证明、租房协议等)、环境影响性评价、建设规划、上年度审计报告,自筹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承诺及有关证明,合作类项目提供项目合作协议,工程类项目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资金概算、设计图纸,服务类项目提供服务对象摸底情况或签订的意向服务协议等材料。
(四)各申报单位应于7月29日前将储备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供销社业务科,联系电话:13568937839,联系人:罗夕。
附件:储备项目建议书(通用模板)
项目储备建议书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建设地点: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填报日期: | |||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制 |
材料目录
(结合实际调整)
1.主管部门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程序、推荐建议、专家签字的评审意见及储备项目推荐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3.项目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主管部门鲜章)
4.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5.储备实施方案(含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进度计划)
6.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7.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官网查询证明,供销社持股比例证明,有关服务资质证明(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须提供所具备的农机设备清册)〕
8.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为必备资料。
9.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资料,如项目用地用房证明(提供土地批复、房屋所有权证明、租房协议等)、环境影响性评价、建设规划、上年度审计报告,自筹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承诺及有关证明,合作类项目提供项目合作协议,工程类项目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资金概算、设计图纸,服务类项目提供服务对象摸底情况或签订的意向服务协议等材料。
储备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郑重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请实施 项目,本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本申报书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表、相关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及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储备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单位 |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实施期限 | |||
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 ||||
资金来源 | 总投资 | 万元 | ||
其中 | 自筹资金 | 万元 | ||
申请财政 支持资金 | 万元 | |||
财政资金使用内容 及预期效益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XXX储备项目实施方案(通用模板)
一、项目基本情况摘要
项目建设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拟建设期限、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项目申报县产业发展概况及供销社现状
当地主导产业及供销社发展现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三、项目建设目标
主要包括项目的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建设任务,建成后要达到的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具体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展示示范功能等目标,采用量化指标表述。
(一)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的年营业收入、利润情况等。
(二)社会效益。对培育壮大供销社,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就业、助农增收等与农民利益联结方面的情况。
需附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应包含投入和管理目标(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实施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目标(应包含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效果目标(应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得低于2项)
四、项目拟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单位的法人性质和管理体制,人员数量及技术水平,已拥有的建筑设施、配套仪器设备以及用地情况(租用土地及期限),开展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与相关农业科研单位开展的合作,近几年承担建设的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近几年度工作运行费用的结构和总量。附佐证资料
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合作共建单位合作协议及有关基本情况。
五、项目地点选择分析
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能否满足项目功能,是否与当地建设规划、建设用地、资源约束条件衔接一致,直观准确描述展示示范用地、拟改造房屋的现状、选址原则及用地落实情况,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需附建设用地(用房)租赁合同、相关部门出具土地(房屋)证明等佐证资料。
六、项目建设内容
要逐项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按自然年度进行编制。
月份 | 完成工作内容 |
X年X月 | |
X月前 | |
X月前 | |
…… | |
X年X月前 | 竣工验收、运营 |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上级财政投资、本级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投资筹措方案。附自筹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承诺及有关证明(如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序号 | 建设内容或设施设备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小计 | 市级 投入 | 县级 投入 | 自筹 | ||||||
1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2.1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九、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
主要包括项目组织保障、资金监管、进度与质量监控,建成后运营维护等情况。
(一)组织保障(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
(二)资金监管
1.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
2.建设主体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三)进度与质量监控
十、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
用地、规划、环保、资金来源等要件落实情况。
附件下载:项目储备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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