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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温江区拟联合申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征集公告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管局 | 作者: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 2022-08-03 | 1959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报时间:2022年8月3日-8月4日

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市监规〔2022〕2号)和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知发〔2021〕3号)文件精神,科学、规范做好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我局对“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拟征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机构参加此次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参考附件1相关要求。征集比选机构评分标准参照附件2相关标准。

二、征集时间:

2022年8月4日上午12:00截止

三、申报方式

有意参加此次征集的机构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提交至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科(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63号102办公室),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

四、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63号107办公室

联 系 人:韩勇  

联系电话:028-82721787

附件1、《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助申报细则》


附件1、《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助申报细则》

 

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助申报细则

依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市监规〔2022〕2号)和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知发〔2021〕3号),为科学、规范做好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助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主体

项目应当由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产业功能区、住所或经营场所在蓉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共同申报,或与产业生态圈等行业组织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健全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有跨单位(机构)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产业领域发展方向明确、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产业功能区具备一定的产业能级和规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同类产业功能区中具备领先性、代表性。

(三)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基础情况较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工作扎实,公共服务能力较强。

(四)项目实施方案完善、思路清晰、可行性较高,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局)“政务服务网厅”网站,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在线填报《项目资助申报书》,同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一)所有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二)所有申报单位关于联合申报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函;

(三)申报单位之间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等;

(四)产业生态圈等行业组织重点成员单位名录(如申报单位中无产业生态圈等行业组织,可不提交此名录);

(五)其它必要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应当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经网上初审通过后,由申报单位自行下载,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含骑缝章),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项目属地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的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资助标准

项目按照评审类项目进行遴选、管理和资助,市局按年度组织绩效目标验收,每次验收总分 100 分:评分 80 分以上的,给予 80 万元资助;80 分(含)以下 60 分(含)以上的,给予 50万元资助;60 分以下的,不予通过验收,并在 3 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然未通过验收的,终止项目。

五、其它事项

(一)按照《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加强项目培育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局根据资助政策、财政预算和评审结果择优遴选项目。对未予立项的项目,由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载入项目培育储备库,纳入项目培育服务计划。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一项目已享受各级财政同类型资金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本资助政策。

(三)本细则施行后,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知发〔2021〕3 号)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四)本细则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 2022 年 7 月 31 日开始施行,有效期 5 年。

附件2、征集比选机构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形式评审

申报材料装订、包装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封面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并加盖申请人单位鲜章


资格性评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格要求

参照《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助申报细则》申报条件标准


服务方案评审

需求分析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需求分析包含但不限于:①对项目进行解读分析;②创建目标及意义分析;③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等以上3个方面内容齐全,且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缺陷的扣10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5分,扣完为止。

 


实施方案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方法及步骤、②人员部署安排、③时间节点计划、④服务质量保障等以上4个方面内容齐全,且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缺陷的扣10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5分,扣完为止。


保障措施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障措施中包含但不限于:①工作进度保障措施、②工作质量保障措施、③监督制约机制等以上3个方面内容齐全,且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缺陷的扣10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5分,扣完为止。

符合标准

 

注:

1、形式评审及资格性评审通过的情况下,对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打分;

2、评审打分得分最高的作为拟联合申报服务机构;

3、如评审打分相同,则按照服务方案优劣确定拟联合申报服务机构;

4、如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放弃获标权利,则得分次高者递进,并按顺序依次类补;

5、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符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