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发挥文艺评论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作用,我们将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四川艺术创作”“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大众评戏”专栏,广泛搜集社会大众对四川舞台艺术作品的评价内容和评论文章,听取真实想法和意见建议,切实发扬艺术民主、评论民主,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提升四川舞台艺术作品质量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论对象
舞台艺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川剧、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剧、独幕剧(含戏剧小品)、音乐、舞蹈、木偶、皮影、杂技、魔术以及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等。
二、评论要求
投稿作品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下文艺评论的时代要求,注重作品分析,突出独特见解。倡导“批评精神”,鼓励提出问题并给出可行建议;鼓励用中华美学精神阐发作品;鼓励撰写对创作规律总结性的、创作问题梳理性的、创作趋势判断性的评论文章,要求有情怀、有温度、有高度、有锐度,深入浅出、贴近大众、文质兼美。
投稿作品包含短评、微评、评论文章等形式,短评、微评字数原则控制在100—300字之间,评论文章字数原则控制在1000—3000字之间。作品须为原创首发,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不得雷同套用,不得有版权纠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征集的作品拥有使用权。
三、征集方式及内容
(一)征集方式
1.常态化征集。根据个人安排向平台投稿。
2.针对性征集。主办方发布具体剧(节)目意见征集公告,个人将评论文章(意见建议)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反馈至平台。
(二)征集内容
意见征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下:
1.新时代艺术发展新气象。
2.艺术创作的规律性认识。
3.对该作品的剧本、表演形式及内容评价,有何想法。
4.对该作品有何优化和提升建议。
四、注意事项
(一)观演方式。关注四川省川剧院、四川人民艺术剧院、四川交响乐团、四川省歌舞剧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等单位微信公众号,了解剧(节)目演出预告信息,进行线下观演。亦可关注“智游天府”微信公众号“四川艺术新苑”——“在线剧场”专栏进行线上观演,发表评论,撰写评论文章。
(二)投稿须知。投稿者需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单位等信息,主办方将保证对个人信息及投稿内容严格保密。投稿地址(“大众评戏”平台邮箱):wltysc1010@163.com。
(三)筛选和奖励方式。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文艺评论文章或短评微评等意见建议进行评选,择优刊发智游天府《四川艺术新苑》、《四川艺术创作》微网、《戏剧家》杂志等平台,视情纳入《四川戏剧评论年度选编》,发放稿费,并根据稿件质量向《四川戏剧》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推荐。
感谢您的支持,期待您的参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26日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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