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商务(外贸)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62号)文件精神,制定《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商务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成都市 2022 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一、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
在成都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 纳税。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名单。
(二)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实际发生。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 2)
2.项目申请表(附件 3)
3.申请单位承诺函(附件 4)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或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注册地在四川(成都)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若 营业执照显示在自贸区内无需提供、未显示在自贸区内的提供 说明)。
6.各申报条款所需提供的具体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 申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区(市)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 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进一步佐证材料时,申报单位有义务配 合提供。
2.不得重复申报。 同一项目在同一项目期内不得重复申 报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同类政策条款,否则将按照相关 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取消该项目单位当年度 项目申报资格。
3.本项目根据《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市服务业发展引导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商务局据实据效类专项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91 号)文件 要求,根据省级外经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据实据效类专 项资金项目管理。所有项目实际支持资金金额及支持比例将视 本次支持资金总规模的额度而进行相应调整。
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一)支持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发挥作用。
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企业依托我市水果、食用水生动物、 冰鲜水产品、植物种苗、肉类、粮食、整车、药品、生物制品 等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开展特色商品进口,对年度进 口额突破 1000 万美元、2000 万美元、5000 万美元、1 亿美元 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4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
元。
(二)支持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
支持内容和标准: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支持扩
大家具家居、服饰珠宝、护肤保健、食品饮料以及家用电器等
国际消费品进口,对年度进口额突破 1000 万美元、2000 万美 元、5000 万美元、1 亿美元、1.2 亿美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奖励 15 万元、30 万元、75 万元、150 万元、200 万元。
(三)支持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
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我市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对 取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予以核查、认证及相关服务费 用 100%支持,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对获得碳足迹核 查证书或报告的商品每新增出口额 100 万元给予奖励 5 万元,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四)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突破。
支持内容和标准:加快推进开展跨境电商医药产品跨境电 商零售进口及宠物食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对获批参与上 述试点的企业给予当年试点商品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公共服务平台报关的跨境电商进口额 3%的奖励,单个企业最 高不超过 200 万元。
(五)支持跨境电商消费新场景打造。
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跨境电商+ 快速配送”、保税仓直播业务,对开展上述业务且当年实现销
售额 1 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其当年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 务公共服务平台报关的跨境电商进口额 1%的奖励,单个企业 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六)支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业务。
支持内容和标准:对企业办理关税保证保险业务的,按其 实际保险费用的 5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 50 万元。
附件: | 1. |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
2. | 《成都市 2022 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 干政策措施》项目申报书 | |
3. | 项目申请表 | |
4. | 申请单位承诺函 | |
5. | “支持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发挥 作用”进口项目明细表 | |
6. | “ 支持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 商品 HS 编码清单 | |
7. | 碳足迹核查产品新增出口额说明 | |
8. | 通关数据说明 |
附件 1
支持条款 | 序号 | 需提交的材料 | 特别说明 |
支持进口特殊商品 指定监管场地发挥 作用 | 1 | 项目申报书、申请表、承诺函(附件 2、3、4) | 1.填写“支持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发挥作用”进口项目明 细表时,应在“海关报关单号”栏中准确填写18位海关报关单 号,并按时间顺序及海关报关单列明的项目逐项填报,不得将相 同商品合计填报。 2.进口货物报关单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在填写“支持进口 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发挥作用”进口项目明细表时,应将进口 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 http://www.safe.gov.cn)计算。 3.进口收货人 10 位企业海关代码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地在四川(成都)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若营业执照显示在 自贸区内无需提供、未显示在自贸区内的提 供说明) | ||
4 | “支持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发挥作 用”进口项目明细表(附件 5)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 ||
释义:利用成都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植物种苗、肉类、粮食、整车、药品、 生物制品等)进口特殊货物业务是指企业利用国际航班、国际班列以成都指定监管场地作为第一入境点、海关报关单货 物品类信息为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植物种苗、肉类、粮食、整车、药品、生物制品等进口特殊货物) | |||
支持消费品进口 促进消费升级 | 1 | 项目申报书、申请表、承诺函(附件 2、3、4) | 1.“支持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商品 HS 编码清单中所列 HS 编码为 8 位编码,应包含企业申报的所有商品。 2.进口收货人 10 位企业海关代码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 |
支持条款 | 序号 | 需提交的材料 | 特别说明 |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地在四川(成都)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若营业执照显示在 自贸区内无需提供、未显示在自贸区内的提 供说明) | |||
4 | “支持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商品 HS 编 码清单(附件 6) | ||
备注:“支持进口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发挥作用”与“支持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对进口的同一批商品不予重复支持。 | |||
支持出口企业开展 碳足迹核查 | 1 | 项目申报书、申请表、承诺函(附件 2、3、4) |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地在四川(成都)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若营业执照显示在 自贸区内无需提供、未显示在自贸区内的提 供说明) | ||
4 | 碳足迹核查合同(或报价单等具有合同效力 材料)复印件 | 1.合同签订日期应在报告完成时间前; 2.如非中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 |
5 |
碳足迹报告复印件 | 1.报告出具时间应在本次申报项目期间内; 2.如非中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3.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
支持条款 | 序号 | 需提交的材料 | 特别说明 |
A、目标与范围(需对软件与数据库来源作说明,包括软件名称, 数据库名称与版本号) B、数据收集(需明确生产过程) C、生命周期结果与分析(需对清单灵敏度做分析) | |||
支持出口企业开展 碳足迹核查 |
6 |
碳足迹核查业务发票复印件及对应支付凭证 (如外汇付款须提供银行付汇水单) | 1.发票开具时间应在当次项目实施期限内且在项目申报前完成支 付; 2.如非中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
7 | 若发票开具方与碳足迹核查核算机构非同一 主体,需提供碳足迹核查核算机构授权发票 开具方的业务授权书(需加盖认证机构公章) |
如非中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 |
8 |
碳足迹核查产品新增出口额说明(附件 7) | 仅申报“对获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商品每新增出口额 100 万元给予奖励 5 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政策的企业 提供 | |
①产品碳足迹核查需取得碳足迹报告,且只对核查过程中发生的核查费用、核算费用、咨询服务费、咨询鉴证费、产品 检验检测费、鉴证咨询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予以支持,不支持年度监督审查费、代理费、差旅费、年金等其他支出; ②发票开具方与核查核算机构非同一主体,需提供核查核算机构授权发票开具方的业务授权书(需加盖核查、核算机构 公章)。 | |||
支持跨境电商零售 进口试点突破 | 1 | 项目申报书、申请表、承诺函(附件 2、3、4) | |
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支持条款 | 序号 | 需提交的材料 | 特别说明 |
支持跨境电商零售 进口试点突破 |
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地在四川(成都)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若营业执照显示在 自贸区内无需提供、未显示在自贸区内的提 供说明) | |
4 | 经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验证 并出具的通关数据说明(附件 8) | ||
汇率说明:按履约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为人民币 | |||
支持跨境电商消费 新场景打造 | 1 | 项目申报书、申请表、承诺函(附件 2、3、4) | |
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地在四川(成都)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若营业执照显示在 自贸区内无需提供、未显示在自贸区内的提 供说明) | ||
4 | 提供所在区市县业务主管部门或属地海关对 其开展“跨境电商+快速配送”或“保税仓 内直播”的业务予以确认的证明材料” | ||
5 | 经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验证 并出具的通关数据说明(附件 8) |
支持条款 | 序号 | 需提交的材料 | 特别说明 |
支持开展关税保证 保险业务 | 1 | 项目申报书、申请表、承诺函(附件 2、3、4) |
申报条件: 1.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 2.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在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关税保证保险。 材料要求: 发票开具时间应在当次项目实施期限内,且在项目申报前完成支 付。 |
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地在四川(成都)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若营业执照显示在 自贸区内无需提供、未显示在自贸区内的提 供说明) | ||
4 | 关税保证保险单复印件 | ||
5 | 保费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 | ||
6 | 海关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 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
附件 2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项目申报书
申报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支持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区(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 3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 |||||||
企业(单位)名称 |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 ||||||
企业(单位)地址 | 海关 10 位编码 | ||||||
注册时间 | 企业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
主营业务 | |||||||
开户银行 | 帐号 | 信用等级 | |||||
二、申请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基本情况 (200 字以内) | |||||||
项目申请支持方向 | |||||||
项目实际投资 (万元) | |||||||
申报补助资金 (万元) |
附件 4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单位注册地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2.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4.申请人承诺本项目在同一项目期内未重复申报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同类政策条 款,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取消本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 资格; 5.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6.申请人承诺近 3 年无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 任。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申请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传真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件 |
说明: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栏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附件 5
监管场地发挥作用”进口项目明细表
申请企业: 填报日期:
序号 |
海关报关单号 | 进口商品 | 实际进口额 (美元) |
备注 | |
商品税号 | 商品名称 | ||||
总计 |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6
商品 HS 编码清单
申请企业:
序号 | 进口商品 |
备注 | |
HS 编码 | 商品名称 | ||
总计 |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7
成都市商务局:
我司(海关代码为 XXX)XX 产品于 XX 年 XX 月 XX 日
取得碳足迹核查报告,该产品出口报关 HS 编码为 XXX,其 2021 年纳入成都海关统计的出口额为 XXX 万元,2022 年纳入成都 海关统计的出口额为 XXX 万元。
我司知晓并同意如本说明所述数据与贵局系统查询数据 不符,以贵局系统查询数据为准。
XXX(企业名称)
(公章)
X 年 X 月 X 日
附件 8
成都市商务局:
经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 申 报 单 位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通过成都跨境贸易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报关的交易额为 XX 元。(若申报“支 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突破”条款需提供试点商品名单及对 应的通关数据)
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公章
X 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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