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经局,高新区发科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才〔2019〕3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盐都创新领军人才”、“盐都创业领军人才”、“盐都科技菁英”、“盐都创业菁英”四类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2023 年拟遴选支持盐都创新领军人才、盐都创业领军人才、 盐都科技菁英、盐都创业菁英四类人才总数不超过 20 人。在盐都创新领军人才、盐都科技菁英中设立国防科技专项总共不超过5人。
申报范围为自贡市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中央省在自贡单位)。“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上一层次项目入选者(盐都创新领军人才、盐都创业领军人才)不得申报下一层次项目(盐都科技菁英、盐都创业菁英),下一层次项目入选者可申报上一层次项目,入选后补足资助资金差额。 已入选国家和省重大人才计划的,原则上不申报我市人才计划,但可按规定享受除资助资金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二、申报条件
(一)盐都创新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
3.主持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领衔创新团队、领导创新 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其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并具有产业转化潜力或重大应用价值;
4.全职在自贡工作1年及以上。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 1 项及以上:
1. 申报人是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
2.主持研究的成果在自贡落地转化,2021 年度成果转化产 值应在 5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 1000 万元以上;
3.申报人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近 5 年内(2017 年 7月1日及以后)获授权发明专利 1 件及以上(含软件著作权),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 1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4.作为前三位主要完成人近 5 年内(2017 年7月1日及以后)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以上奖励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盐都创业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
3.具有优秀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其创业项目符合 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高成长性和产业化前景;
4.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 2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5.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等),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 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6.创办的企业在自贡市内注册,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0年7月1日及以前),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
(三)盐都科技菁英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及以上;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教育卫生、农村实用技术等领域 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
4.全职在自贡工作1年及以上;
5.年龄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77年7月1日及以后)。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以上:
1.申报人在近 5 年内(2017 年7月1日及以后)主持1项及以上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申报人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近 5 年内(2017 年7月1日及以后)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含软件著作权),或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前三位完成人,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
3.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自贡落地转化,2021年成果转化实现产值应达到2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300万元以上。
(四)盐都创业菁英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较强经营管理才能的青年企业家,创业项目符合我市重点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3.申报人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动植物新品种等)或1项实用新型专利;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
4.所在企业产品特色突出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5.申报人企业在自贡市内注册,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2021年7月1日及以前),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
6.年龄45 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77年7月1日及以后)。
(五)国防科技专项
申报盐都创新领军人才、盐都科技菁英中国防科技专项的人员,除须符合上述相关条件外,还须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对象对照申报条件,填报相应类别的“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申报书,附件材料(含党风廉政或廉洁自律审查情况、个人征信情况)报市科技局。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推荐上报。各县(区)科经局对申报对象的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以下资料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包括:
1.申报对象的初审推荐报告,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
2.“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申报书、附件材料(含党风廉政或廉洁自律审查情况、个人征信情况)。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资格审查
1.书面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2.现场核查。对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到所在单位现场核实申报情况。
(四)专家评审
邀请相关权威专家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和综合评审,提出拟资助项目名单。
(五)命名资助
经评审后,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最终正式出文命名并在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资助。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科经局、高新区发科局及申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布置本地区、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要广泛动员,认真遴选申报对象。推荐人选应少而精,突出优中选优,真正把贡献突出、长期扎根自贡的高层次人才推荐出来。
原则上同一评选项目中同一单位个人入选比例不超过20%,
(二)申报对象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仅报送纸质材料。各县(区)科经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及今后的申报资格。
(三)各县(区)科经局、各单位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初审推荐报告、基本情况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材料要求: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双面印制、分别胶装成册、封面用白色皮纹纸,纸质申报书一式8份、附件材料一式3份、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
联系电话:8242238、8109037,联系人:门丹、钟丽娟,地址:自贡市汇东丹桂大街科技大厦310、303室。
附件:1、“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申报书(盐都创新领军人才)
2、“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申报书(盐都创业领军人才)
3、“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申报书(盐都科技菁英)
4、“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申报书(盐都创业菁英)
5、“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申报个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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