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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泸州市2022年度“工业之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作者: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 2022-09-28 | 1370 次浏览 | 分享到: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泸经信人事〔2022〕252号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泸州市 2022 年度“工业之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和市第 九次党代会精神,递进培养一支高层次人才队伍,为实施“一 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提供 坚强的人才保障,根据中共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泸州市 “酒城英才计划”前置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委人才办

〔2022〕4号)、《关于开展2022年“酒城之星”申报工作 的通知》(泸委人才办〔2022〕8号)精神,现就开展泸州 市2022年度“工业之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工业之星”不超过10名(含工业企业负责人、企业部门负责人、企业一线业务骨干)。采取好中选优、差额评定的方式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区县、市级园区推荐辖 区内2—3名候选对象参加评选。

二、推荐范围

泸州市辖区内工业产业领域能力水平拔尖、做出突出贡 献、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负责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 线业务骨干等人才。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优化整合人才计 划的要求,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人才荣誉获得者以 及我市“酒城英才”“拔尖人才”在资助期(管理期)内, 不得申报2022年“工业之星”评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 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工业之星”荣誉评选。

三、推荐条件

此次评选以实绩为先、以服务大局为先、以奉献社会为 先,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论文,向基层一线倾斜、向 学术回归为导向。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高尚的社 会公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全市工业产业领域,尤其是带动和推进全市“七 大重点工业产业生态链”快速发展,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 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经 济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代 表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工业科技人才。

(三)在全市工业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方面有重大发明 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运用,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在本行业和全社会有较大影响力。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推动重大技 术攻坚、实现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大力实施工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帮助产 业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帮助企业上市等工作中, 对全市工业经济引领带动作用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做出贡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取得显著影响和成 效者。

(四)在全市工业产业领域的一线职工获得国家、省等 技能方面具有影响力的奖励或称号者,在本企业、本行业具 有领先技能,在引领带动本企业、本行业技能提升方面做出 积极贡献者。

(五)申报人为企业负责人的,所负责企业取得良好的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所在企业合 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在信用系统中无不良 记录,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申报人 为企业部门负责人的,所在部门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 安全和质量事故;所有申报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遴选的方式进 行。

(一)信息公布。通过文件和网络等形式,向全市公布 评选申报信息。

(二)人选推荐。各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园区)所属“工业之星”人选的组织推荐,

市级部门负责本系统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人选的组织推荐,中 央、省驻泸单位负责本单位人选的组织推荐。市级及以上专 家可以个人名义向所在区县(园区)、市级部门和中央、省 驻泸单位推荐与其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人选。

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级部门和中央、 省驻泸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区县委(园区党工委)、市级部门 和中央、省驻泸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并于10月14日 前统一正式文件形式函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资格复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人选进行资 格复查。

(四)评委组评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建评委组,对 通过资格复查的人选开展评审。

(五)组织考察。对拟授予称号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六)审核批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评审拟确定、考 察合格的人选,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报市委人才办,由市委 人才办审核批准。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县(园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 领导,把评选活动作为培养激励人才、创造良好人才环境的 重要措施切实抓好。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 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真正把业绩突出、社会公认、时代发展 所需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

2.要抓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类媒体,动员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参与、支持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浓厚氛围。

3.申报书及材料报送有关具体要求,请从泸州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l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 责,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秘密。

4.《泸州市“工业之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泸州市“工业之星”申报书》、党风廉政意见及有关辅助 材料(一份纸质胶装版及电子版)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报 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江阳南路8号原乡企局306室), 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8号(原乡企局306 室);联系人:詹远波、王运;联系电话:0830-3193150; 邮箱:lzsjxjrsk@163.com。

 

附件:1.泸州市“工业之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2.泸州市“工业之星”申报书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泸州市工业之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度

主要业绩、贡献摘要

200字以内)

是否泸州市党委联系专家对象或泸州市人才协会会员




























 


附件2

 

 

泸州市“工业之星”申

 

申报人


工作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20229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2寸免冠

彩色照片)


出生

日期

  

籍贯



政治

面貌


户籍地



参加工

作时间


文化

程度



现从

种工


学历

学位



工作

单位


单位注册地址



技术职称及任职时间


现任行

政职务



有何业

务专长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教育

经历

学历(学位)

时间

院校

专业






















工作

经历

职务

时间

单位






















1.近三年领导(参与)的具体项目

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

经费总额

经费来源

担任角色


























2.代表性论著(论文)

论著(论文)

名称

期刊名称

发表时间

论著(论文)作者

SCIEI等收录情况

影响因子、他引次数































3.授权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所有者

(排序)






















4.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情况


奖项(荣誉称号)名称

授予单位

时间






















5.学术、技术组织任职情况


名称

界别

职务

起止时间


















 

 

主要业绩、成功及贡献情况(1500字内)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符合工业之星申报条件,以上申报书信息均真实有效。

申报人签字: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区县委、市级部门党委(党组)、驻泸单位等党组织意见

 

 

 

盖章

                           

报送材料说明

一、填表

1、姓名:用字规范,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2、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上的内容一致。

3、文化程度:填写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4、学位:填写已经获得的国内外最高学位。

5、工作单位:指目前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全称。

6、参加工作时间:填至月,如19987月参加工作,应填写1998.07

7、技术职称:指已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职称。

8、行政职务:指目前所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按照标准名称规范填写。

9、工作经历:最多填最近四个工作经历情况。起止年月:填至月,如2000.02

10近三年领导(参与)的具体项目中,项目名称:具体到某某公司+某某项目名称,担任角色:指主要负责、技术负责人、执行负责人等,并提供该项目印证材料。

11、代表性论著(论文)中,论著(论文)作者:注明申报人为第几作者,注明查询论文网站。

12、授权专利:提供印证材料。

13、学术、技术组织任职情况:提供印证材料。

14、获奖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

15主要业绩、贡献情况:指推荐人选主要创新创业事迹及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以近5年为主),数据真实。

16、推荐单位意见,区县委(园区党工委)、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和驻泸单位党组织意见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17《申报表》一式份,采用A4纸打印胶装word文件格式。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附件材料:

1、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

6、相关任职、兼职证明材料;

7、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至少提供最近6个月);

8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成果、论文为复印件,著作为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注明期刊、书名、出版单位及发表(出版)时间,标出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被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

9、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推广应用的效益证明材料;

10、与技能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1、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进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拟推荐名单后提供)。

12、个人证件照每人2张(贴在申报书上面),证件照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红底背景。同时,每人工作照片(电子版)3-5张,不同场景背景,工作照以体现本人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

13、《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附件材料要有目录,纸质《申请表》需报送一式两份,同时报送附件材料电子版本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泸州市2022年度“工业之星”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