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引领发展,进一步优化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根据《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开展我市2022年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和方向
(一)领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化工、生物医药、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轻工服装、数字经济现代工业产业和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业等领域。
(二)层次:本次申报认定为市级。
(三)方向:市技术创新中心以产业先进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市重点实验室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生态环境问题。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申报书要求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见附件)、相关佐证资料。
(二)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科技局受理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园区推荐上报的申报资料;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申报资料,出具正式推荐文件报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四)市科技局根据专家实地考察、评审和公示情况,认定发布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和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新建一个”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择优遴选建设,保持适度建设规模,择优认定。
(二)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10月1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广安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段萍 电话:0826-2366955
电子邮箱:13727111@qq.com
附件:
1.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书
2.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
3.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评价表
4.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评价表
5.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
6.广安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7.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8.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7: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8: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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