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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作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 2022-10-11 | 98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和以下工作要求贯彻执行。

一、建设名额及推荐要求

2022年至2025年期间,全省每年拟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各5个。

国家级基地候选项目原则上推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国家级工作室候选项目原则上推荐省级工作室。候选项目领办人为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将优先纳入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已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的带头人不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地各部门每年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头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提供相关资料,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函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容应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

(二)项目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整理汇总申报材料,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三)项目确定。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务会研究确定,按要求将项目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实施方案》,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其中2022年度申报工作请于10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推荐函、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2023年度至2025年度申报工作请于当年8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已建国家级基地项目申请的,需同时报送项目建设考核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考核评估基本情况、项目建成后的管理运行情况、培训效能发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联系方式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郑鹏、兰易

电   话:028-86110567、028-86625779

电子邮箱:ldtpxc@163.com(“@”前的字母为“劳动厅培训处”首拼小写字母)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政编码:610041

2.四川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社会保障处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028-86723068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