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智汇川—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为企业赋能,助力成长
Empower enterprises and help them grow
热点资讯
资讯分类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通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作者: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 2022-10-27 | 1122 次浏览 | 分享到: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各企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通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配合做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排头兵,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详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成都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四)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五)申报材料中,示范工厂需详细描写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个场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进行线上申报,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3)编写。申报主体须于2022年10月27日24时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企业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含PDF电子版;申报书需从系统上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和装订)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36069715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2年)

    3.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2022年)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5.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2年)
     附件3: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2022年)
     附件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5: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