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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品牌建设营销政策标准认证奖励补助对象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好农业农村局 | 作者: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好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2022-11-02 | 387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川天统筹发〔2021〕50号)和《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川天统筹发〔2021〕198号)中关于品牌建设营销政策标准认证奖励的要求,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对申报2022年度品牌建设营销政策标准认证奖励补助持证主体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符合奖励补助要求的持证主体公示如下:

一、持证主体及奖励补助金额

持证生产经

营主体名称

认证

类型

发证

时间

奖补

金额

(万元)

成都市籍田镇进齐果蔬专业合作社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

2022年10月10日

10

成都天府新区火石岩农业观光专业合作社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

2022年06月10日

10

二、举报电话

若对以上持证主体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日-11月8日)拨打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28-68772993。

特此公示。

 

 

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好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