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区残联牵头编制了《成都市温江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至2022年12月3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成都市温江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公开征求意见稿)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二、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兜住残疾人民生底线
1.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网络
2.建立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险支持体系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补贴制度
4.促进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发展
5.落实残疾军人、伤残民警和伤残消防救援人员抚恤优待
6.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7.加强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二、优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
1.强化残疾预防
2.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
3.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4.发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5.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
6.提高残疾人辅器具服务水平
三、完善就业创业体系,促进残疾人致富增收
1.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
2.多渠道、多形式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3.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
4.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
5.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权益保障
四、强化无障碍建设,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1.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
2.信息无障碍发展
3.优化残疾人无障碍服务
4.深入开展残疾人志愿服务
五、推动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1.完善残疾人受教育权益保障
2.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质量
3.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事业发展
六、加强法治宣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2.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
七、创新残疾人治理体系,提高现代化水平
1.提升残疾人服务信息化水平
2.加强残疾人工作交流合作
3.加强助残组织培育与管理
八、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
1.加强残联组织改革
2.提升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二、完善资金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健全监督评估机制
重点任务分工表
成都市温江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十三五”期间,温江区大力实施残疾人事业“333”奋斗目标,在康复救助、就业创业、文教体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十四五”时期,《成都市温江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是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对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实现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温江区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深化“量体裁衣”式服务,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以及温江区残疾人的现实需求,突出改革创新,制定实施了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政策举措,充分利用资源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和问题,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十三五”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
“十三五”时期,温江区投入残疾人事业资金1.1亿元。为在校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学生发放自强助学金1385人次。资助重度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2960人次,实施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0707人次,资助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购买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5521人次。全覆盖实施残疾人家庭居家无障碍改造500余户,建成残疾人“融乐阳光家园”3个,托养机构6个。实施精准康复服务,逐步建立建全三级社会康复服务网络,创新搭建“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平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补贴579名,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6458件,重度精神病患者阳光救助补贴989人次,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755名。残疾人来信来访处理率达100%,无涉残集体上访和非法上访事件发生。开展助残日活动30余场,组织基层群众性文体活动100余次,会同残疾人艺术团开展文艺汇演20余场。高标准承办国际女子坐式排球赛,组队参加首届世界残疾人沙滩排球国际赛获得女子组金牌。成立全国唯一的残疾人马术队。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一是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对困难,残疾人就业水平与质量不高,残疾人工资低、岗位不稳定,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对残疾人保障法以及残疾人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缺乏深度和广度;三是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困难,认识不充分,无障碍设施覆盖面不全、系统性不强、功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四是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意识薄弱,社会面对残疾人工作关注程度不足,社会化扶残助残体系有待完善;五是助残社会组织建设不规范,服务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社会组织评价标准不健全;六是残疾人专业化服务队伍服务质效有待提升;七是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需进一步匹配,康复服务专业化能力、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温江区把握成都市建设发展的机遇,补齐残疾人事业发展短板,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朋友和全区人民一道,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聚焦新发展理念,加大助残项目引进力度,对标先进,加强区域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形成具有温江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新模式。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战略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维护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兜住残疾人民生底线,切实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丰富残疾人精神世界,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全面建设残疾人友好社会,增强残疾人能力素质,提高残疾人致富增收水平,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立足新时代残疾人发展的新特点,奋力开启温江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委全面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事业的各个方面,为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残疾人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方向,注重残疾人全生命周期特殊需要的服务和供给,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精准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残疾人的生活品质,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的能力。
坚持依法治理。全面落实依法治区要求,消除环境障碍,执行残疾人“一法四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残疾人事务法律监督机制和法律援助机制,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残疾人事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探索扶残助残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进残联组织改革,发挥地方优势和基层首创精神,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继续强化,残健共建共享的友好环境建设持续深化,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推动温江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标准逐步提高,照护逐步得到保障。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互联网+”服务供给模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方式,全体社会让利于残疾人,满足残疾人共性与个性需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补齐公共服务体系短板,实现残疾人公共服务功能完备化、服务精准化、运行规范化,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残疾人无障碍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助残惠残项目更加广泛和深入。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更加充分、社区融合更加全面。
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实现。残疾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法治保障体制更健全,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手段更丰富。残疾人平等就业创业权益得到保障,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温江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物质生活更加富裕、精神世界更加丰满。平等、参与、共享与融合发展的理念和社会环境基本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
温江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 标 |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 >10 | 预期性 |
2 |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次(千) | 2 | 预期性 |
3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约束性 |
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5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6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 预期性 |
7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0 | 预期性 |
8 |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9 | 预期性 |
9 | 有需求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7 | 约束性 |
10 | 有需求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适配率(%) | ≥95 | 约束性 |
11 | 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12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有康养服务率(%) | 85 | 约束性 |
“十四五”期间,温江区将紧紧围绕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质量、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提升残疾人特殊教育水平、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创新残疾人现代治理体系、优化残疾人组织建设,实现残疾人共建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申请纳入低保。将29项医疗康复项目基本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做好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临时救助,做好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加强部门间联动,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加大对残疾人救助力度。建立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定期访视、分类照料等制度。探索成年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政策。建立社会救助预警机制,将低保边缘、低保加一户多残、临时意外致残、非单人户有年老父母或年幼子女的残疾人等生活困难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慈善机构等功能优势,开展残疾群众心理健康救助服务。发挥成都医学城三医产业优势,瞄准世界先进技术注重招引残疾人(精神病患者)诊疗、鉴定、康复的高端医疗器械、设备、药品、先进诊疗康复技术。
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代缴政策,实现应保尽保。落实符合条件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实现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提高残疾人参保比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种养殖困难家庭给予农业保险投保费用补贴。持续推进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扩大长期照护险保障范围,加强对保险金使用、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鼓励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予以资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险种,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探索残疾人参保商业保险资助标准。
周期性调整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标准,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面,逐步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确保“两项补贴”精准发放、适时发放。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扩大残疾儿童救助范围。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包括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在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费标准。实施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实物配发加货币补贴制度。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水电气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制度,为残疾人携带辅具和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和出入境提供便利。推动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公园、旅游景区等向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政策。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无障碍需求。
持续落实《成都市温江区残疾人托养补贴实施办法》,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托养服务。着力增强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对残疾人特困对象的照护服务能力。构建托养服务新模式,依托社会资源,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有康养服务率达85%,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鼓励各种性质的专业民间力量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帮助托养服务机构良性运转。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护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适度放宽条件接收有需求的残疾人。落实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管理、监督评价和运营补贴制度。引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治疗的专业团队。
落实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抚恤优待政策,做好相关抚恤优待工作。完善科学化病残评鉴、制度化退役安置、规范化收治休养、标准化待遇的安置管理和服务优待体系,落实伤残军人、伤残民警、伤残消防救援人员与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精准发放抚恤金,解决其实际困难。开展伤残军人子女入学、家属就业专项服务,保障伤残军人、伤残民警和伤残消防救援人员享有普惠+特惠的公共服务。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监测对象,对返贫边缘的残疾人群体及时给予有效帮扶。强化优化产业扶持政策,扶持一批助残农业合作社和就业创业基地,依托产业发展帮助残疾人增收。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扶持残疾人参与现代服务业,“农创、农旅、农养”产业,实现就业增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关爱帮扶,调动残疾人致富积极性。
在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关注对象和重点保护对象,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临时救助标准。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中心安全保障,提升应急服务能力。建立村(社区)试点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定期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培训与演练,提升残疾人灾前预防、灾中自救互救能力。
坚持重点防控与普遍预防相结合,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善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残疾筛查、申报、预防和联合防治路径,持续强化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加强卫生健康、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管理与执法。与残联机构的定期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慢性病预防干预,从根源降低慢性病致残率。实施重点干预工程,关注残疾人心理健康,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强化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结合“全国残疾预防日”“爱眼日”“爱耳日”等节日的契机,组织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残疾预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单位,帮助全体社会树立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提升残疾预防能力,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
关注残疾人健康状况,以需求为导向,建立残疾人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管理、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残疾人特殊健康需求,签订个性化服务包,提供增值服务;对于需要心理健康干预的残疾人,积极探索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为残疾人开通就医、治疗、康复的绿色通道。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全面落实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与补贴,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康复资助覆盖率达到100%。整合利用卫生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加强儿童康复机构以及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明确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服务评价。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增加和完善康复功能,配备相应的康复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与医疗机构加强合作,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与医院康复医疗部门信息与人才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双向转介制度,实现分段康复、分级医疗。鼓励医疗机构增设康复服务项目。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康复设施建设,增加基层医疗服务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与康复能力,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就近就医,就近康复。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内设残疾人康复活动场地。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兴办康复服务机构,扩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范围,在竞争中优化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加强康复机构与家庭医生合作。推进特殊教育机构“教康结合”行动,优先为残疾学生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以及无障碍等支持。
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调查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与服务状况,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加强社区康复,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拓展康复服务范围,充实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等功能。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助工作。强化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支持各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完善康复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制度。发挥中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支持成都中医药大学康复相关专业发展,加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壮大康复人才队伍。完善康复机构的评聘机制,激励中高端康复人才发展,鼓励残疾人参与康复人才培养计划。
持续完善“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平台,优化辅具申请程序,提升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信息化水平。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具适配项目,结合“两河一心”建设,探索打造“辅具共享小屋”,打通辅具服务“最后一公里”,助推温江区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发挥社区作用,承担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护服务。加强各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由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社会力量等共同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建立分类服务指导机制,提升残疾人辅具需求识别能力。以残疾人需求为根本,动态调整基本型辅具目录。关注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现实困难,健全满足其特殊需求的辅具适配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实物配发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辅具适配服务方式。在社会范围开展辅具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发挥积极作用,优化辅具服务机构建设质量,实现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扶持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构建温江区辅助器具产业园。
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体系,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加强政策宣传,按规定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表彰制度,对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落实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支持力度,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劳动。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应优先采购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建立健全辅助性就业机制,引进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发展辅助性就业,提供资金补贴支持辅助性就业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生产劳动项目。各级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家属就业。持续发挥残疾人灵活就业基地作用,引入适合残疾人就业项目,推动残疾人增收。支持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双创基地、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农村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职业培训基地、就业(实训)基地、电商等创(就)业及孵化基地建设力度,提高吸纳辐射能力带动残疾人就业增收。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从事医药生产、包装、设计以及其他适残项目,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鼓励残疾人参与衍纸画等文化产业就业创业。支持手工编制、摄影、花木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为残疾人创业提供“政策帮扶、创业培训、创业咨询、资金扶持、产品推广”服务。
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有爱无碍·融创幸福”行动,开展“需求+培训+定向”培训,帮助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获得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持续开展“一镇(街道)一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鼓励农村残疾人发展特色种养殖业。组织残疾人开展电商销售培训,实现“农创+电销”相结合。组织开展川派盆景盘扎技艺、寿安编艺等非遗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补贴标准保障和管理制度。鼓励盲人医疗机构探索盲人保健按摩有关标准,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组织承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开展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全面化就业服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专项就业招聘会,做好求职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提升就业辅导员能力。建立健全残疾群体分类帮扶制度,对高校残疾毕业生实施“一帮一”和“一人一策”的就业帮扶策略。对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援助服务全覆盖。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帮助残疾人高质量、高效率就业。通过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助残就业创业典型示范、职业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展示等活动。
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执业资格和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就职的体检条件,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消除残疾人就业歧视,创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
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改善残疾人无障碍环境。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已有建筑、园林绿化、城市广场、居民小区的无障碍改造。新旧公共场所无障碍化率分别达100%、80%。落实公共场所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换发第三代智能残疾卡,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有1名陪护)享受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加强无障碍监督,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保障残疾人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加大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巡查力度,成立无障碍环境督导督员队伍,促维护监管,对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不当、非法占用和损毁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置。
温江区信息无障碍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市、新型智慧城市评估指标。推动温江区公共服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建设。推进残疾人家庭信息无障碍,积极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电子盲杖、盲人读屏软件、聋人视频翻译软件、通讯网络终端适残化服务。完善城市无障碍标识系统。构建残疾人信息共享、共通的一网通智能化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场所普遍配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无障碍。
建设温江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培育残疾人无障碍文化。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提供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无障碍便利服务。发挥无障碍服务社会督导作用,积极探索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评估评价制度。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发挥温江区全社会力量优势,形成对残疾人群体全方位帮扶。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打造一支长期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回馈”“时间银行”等新模式。深入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关心我的残疾人邻居”等志愿关爱服务行动,促进志愿助残活动向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家庭延伸。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开展服务残疾人志愿活动,扎实开展对残疾人的结对帮扶服务。引导社会公益慈善力量通过出资捐助、直接承接等形式开展公益助残。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助残惠残慈善项目。
建立残疾人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康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在入学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前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受残疾儿童,让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就近、就便入学。落实残疾学生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一人一案”需求评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建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等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补”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优先享受补助。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高班,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提高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教育比例。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和无障碍等支持。强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承担残疾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的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实施特殊教育专项提升工程,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
不断提升融合教育质量,做好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衔接融合工作。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和普通学校教师融合教育培训计划,从政策落实、物质和资金保障、专业指导等方面强化融合教育。推进辅助科技在融合教育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残疾学生提供教育支持,推进融合教育发展。
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温江”阅读等公共文化活动。将残疾人文化生活服务纳入温江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化企事业单位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推进残疾人特艺人才培养,提升残疾人文化艺术阵地服务功能,培育高水平的残疾人文化艺术队伍和领军人物。实施文化进家庭“五个一”工程。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持续挖掘温江区衍纸画、摄影等适合残疾人的特殊文化艺术项目,促进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发展。支持温江区残疾人参加川派盆景盘扎技艺、寿安花木编艺等非遗文化传承活动,培养非遗文化传承人。办好温江区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文化艺术节活动。
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服务。建设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为残疾人体育健身运动提供无障碍保障。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指导员,实施好康复体育进社区项目,为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一批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加大运动员培养训练力度。推动温江区马术产业发展,开展残疾儿童马术康复项目,探索残疾儿童马术康复温江标准,创新打造温江区残疾人马术康复活动品牌。鼓励残疾运动员积极参加全市、全省、全国及国际性残疾人体育赛事。
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组织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普法宣传等主题活动,引导残疾人及家属学法守法、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残疾人维权能力。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政策应充分论证,广泛征询残疾人、残疾人组织和社会组织各方面意见,厚植残疾群众的家园情怀和共担意识。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让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占有一席之地,履行神圣职责,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少年、残疾妇女儿童、残疾老人的权益。探索将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之中。
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信访等服务,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支持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降低残疾人享受法律服务门槛,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以及司法鉴定等服务。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升网络权益维护平台效率。组织开展信访业务专题培训,提升信访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加强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持续推进“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完善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助残机构信息数据库,整合涉残业务数据,实现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跨域通办”,推行残疾人服务“最多跑一次”,助力精准化精细化助残服务。整合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社会助残组织资源,建立可对比共享数据库。推动数字化服务在残疾人事业中的应用。推进并优化残疾人办事服务在网站、公众号、手机APP、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的应用。推动科技助残工作,结合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支持企业在可穿戴设备、监护设备等新型前沿信息产品及照护服务上持续创新,实现设备智能化、生活智慧化。综合运用服务热线、政务大厅、温馨家园、互联网和困难残疾人定期访视等,多渠道、全方位收集与响应残疾人服务需求。
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展现温江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传播温江区辅具、康复体育、就业方面的先进经验,促进区域交流与合作。通过引进和承办残疾人国际体育赛事、国内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展现温江残疾人高水平风采,讲好温江残疾人故事。加强与重庆市巴南区等地区协作与交流,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共同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助残项目、助残品牌。畅通与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加强温江残疾人事业理论发展与成果应用。
整合社会资源增强助残扶残力量。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助残服务项目,加快社会助残服务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元化需求。加大对社会助残组织的帮扶力度,在政策、资金、场地上给予支持,鼓励社会助残组织引进优秀人才、配备先进设备。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及助残社会组织,拓展公益项目,推动残疾人事业多元化发展。探索推进社会组织助残服务标准化建设,培育助残社会组织10个,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助残服务品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发挥残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优化残联领导班子结构,改进残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人员构成。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注重从基层或公益性岗位选拔优秀年青的残疾人进入残联工作。加强残疾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推进温江区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配备达标,2025年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含)比例达到15%以上。残疾人专职干事岗位,残疾人比例不低于残疾人专职干事总数的三分之二,优秀残疾人适当放宽招聘年龄、学历要求。按照市残联统一部署,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稳步提高残疾人专干专委及联络员待遇。完善残疾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激发组织内部工作活力。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人员、场地、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作好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优化组织结构、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对残疾人专门协会的监督和考评。
打造思想过硬、业务精湛、干净担当的残疾人干部队伍。注重残疾人干部“专兼挂”相结合培养。稳定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增强街道(镇)残联、社区(村)残协工作力量,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完善残疾人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每年开展残疾人干部培训工作,对残疾人专兼职工作者分批次至少集中轮训一次,培养懂残疾人、知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
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党委领导下,各级政府残工委要统揽残疾人各项工作,统揽服务残疾人各方力量,统揽各项涉残制度和政策,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聚合各方面力量,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全面推进温江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稳步增长的新格局。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调整公共财政投入,确保经费投入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相适应。完善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保障和发展。
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推进的措施和办法。在末期根据需要开展评估,并及时总结实施成效,督促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温江区残疾人联合会、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社会大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务内容 | 负责单位 |
1 |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基本生活保障。 |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残联 |
2 | 周期性调整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标准,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面,逐步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确保“两项补贴”精准发放、适时发放。 |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残联 |
3 | 加强临时救助,做好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 |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残联 各镇(街道) |
4 | 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救助服务,实现有需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达到100%。 | 区残联 区教育局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
5 | 村(社区)和残疾人协会定期开展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重点关注突发公共事件中遭受困难的残疾人。 |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 |
6 | 持续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体检,实施健康监测,开展健康教育和指导干预。 | 区卫健局 区残联 |
7 | 健全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与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管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 |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 区残联 |
8 | 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 区卫健局 区委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区残联 各镇(街道) |
9 | 为残疾人及其家庭照护者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预防和减少心理疾病。在残疾人康复队伍中提高心理咨询师比例。建设残疾人心理咨询室。 | 区残联 区卫健局 |
10 | 优化温江区“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推进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 区财政局 区社会诉求服务中心 区残联 |
11 | 结合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扶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 区民政局 区发改局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区教育局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文体旅局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统计局 区税务局 区残联 |
12 | 拓展残疾儿童康复模式,创新开展残疾儿童马术康复项目,探索形成残疾儿童马术康复温江标准,打造温江区残疾人马术康复活动品牌。 | 区残联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 |
13 | 落实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残疾学生实习见习实训补贴、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区残联 |
14 |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到2025年,区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含下属事业单位);残疾人专职干事岗位,残疾人比例不低于残疾人专职干事总数的三分之二,优秀残疾人适当放宽招聘年龄、学历要求。 | 区委组织部 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区残联 各镇(街道) |
15 | 残疾人就业失业人员纳入动态管理。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为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提供相关指导服务。对高校残疾毕业生实施“一人一策”的就业帮扶策略。 | 区残联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 |
16 | 鼓励残疾人参与衍纸画、手工编制、摄影、书画等文创项目,培育残疾人创建艺术工作室。 | 区人社局 区残联 |
17 | 组织开展川派盆景盘扎技艺、寿安编艺、古琴等非遗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 区人社局 区商务局 区残联 |
18 | 大力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完善职称评定有关规定。推进区盲人医疗按摩标准化建设,完善盲人保健按摩有关标准。 | 区人社局 区卫健局 区残联 |
19 | 开展农村残疾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建立互联网平台,实现“农创+电销”相结合的创业增收模式。 |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残联 |
20 |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 |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 区残联 |
21 |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给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 | 区教育局 区卫健局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残联 各镇(街道) |
22 |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联合中等职业学校举办职高班。鼓励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学生。 | 区教育局 区发改局 区残联 各镇(街道) |
23 | 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和普通学校教师融合教育培训计划,从政策落实、物质和资金保障、专业指导等方面强化融合教育。 | 区教育局 区残联 各镇(街道) |
24 | 推动温江区特殊教育学校尝试教康融合实践。 | 区残联 区教育局 各镇(街道) |
25 | 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学习平台,推广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鼓励盲人按摩机构探索标准化建设。 | 区残联 区委宣传部 区教育局 区文体旅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
26 | 鼓励残疾群众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和残疾人节日活动,持续推进“五个一”文化活动(读一本书,看场电影,游—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建立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 | 区残联 区委宣传部 区文体旅局 |
27 | 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推广无障碍版本电影。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鼓励电视台开播国家通用手语或实时字幕栏目。 | 区残联 区委宣传部 区文体旅局 区融媒体中心 |
28 | 组织开展特殊文化艺术巡演活动。鼓励残疾人参与艺术创作,支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 区残联 区教育局 区文体旅局 |
29 | 健全残疾人运动员培养体系,积极参加残奥、特奥等体育赛事,引进承办国际、国内残疾人体育赛事,不断提升温江区残疾人体育水平。 | 区文体旅局 区残联 |
30 | 推广适合残疾人康复的健身体育项目,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指导员,实施好康复体育进社区、进家庭项目。 | 区残联 区文体旅局 |
31 | 开办“普法月”“普法周”等活动,有效利用互联网推动新媒体与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深度融合。 | 区司法局 区委宣传部 区残联 |
32 | 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建立维权热线、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公共平台,打造残疾人权益保障绿色通道。 | 区司法局 区社会诉求服务中心区残联 |
33 | 推进道路交通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社区和家庭无障碍、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新旧公共场合无障碍改造率达100%,80%。 | 区住建局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规自局 区综合执法局 区交通局 区文体旅局 区残联 |
34 | 推动温江区公共服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建设。 | 区经信局 区委宣传部 区残联 |
35 | 利用温江区残联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 | 区残联 区委宣传部 各镇(街道) |
36 | 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志愿服务队伍,扶持优质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志愿者服务品牌。 | 区残联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
37 | 支持企业在可穿戴设备、监护设备等新型前沿信息产品及照护服务上持续创新。 |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区卫健局 区残联 |
38 | 推进社会组织助残服务标准化建设,培育助残社会组织10个。 | 区民政局 区残联 |
39 | 开展残疾人干部培训工作,对残疾人专兼职工作者分批次至少集中轮训一次。 | 区人社局 区残联 各镇(街道) |
40 | 根据市残联统一部署,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稳定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待遇。 | 区财政局 区残联 |
41 | 加强对残疾人专门协会人员、场地、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注重发挥专门协会作用。 | 区财政局 区残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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