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和《简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简财农〔2021〕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优先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则,聚焦“2+8”粮油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补齐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短板,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简阳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资金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调整项目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核减,涉及核减资金的项目继续实施,资金在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及结余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调整项目资金再安排
本次调整的资金共计2756.2453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83.25278万元、成都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2796万元、简阳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713万元。按照优先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则,聚焦“2+8”粮油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补齐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短板,具体安排内容如下。
(一)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解决我市部分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产业发展农业生产道路短板问题,安排资金1034.4万元用于平武镇、禾丰镇、青龙镇、三星镇、踏水镇、云龙镇、平泉街道7个镇(街道)25个村(社区)农业机械生产道项目建设及提灌站配套设施建设。
(二)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为引导鼓励积极性高、主动性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农增收。安排资金1954.39万元用于平武镇、禾丰镇、镇金镇、青龙镇、平泉街道5个镇(街道)2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配套设备设施项目。
以上调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单位:简阳市乡村振兴局
质询举报方式:12317、简阳市乡村振兴局028-27096015
联系人:樊蓬 邮箱:183754769@qq.com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简阳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表(汇总表)
2.简阳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资金投资计划表(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3.简阳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资金投资计划表(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公示附件:简阳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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