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应对极端灾害天气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根据省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2022年应对极端灾害天气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川能源应急办〔2022〕13号),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省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审议,拟表扬突出贡献集体73个、突出贡献个人300名。
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提倡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28)86262375、86264183(传真);
电子邮箱:570958188@qq.com。
四川省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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