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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 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补助 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作者: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 2022-12-09 | 33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定本细则。

一、政策措施

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的建设补助

二、实施范围

泸州市范围内已通过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和已通过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

三、补助标准

给予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0万元建设补助,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5万元建设补助,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万元建设补助(同一企业当年被多级认定的,只补助最高层级,以后申报更高层级认定的,只补助差额部分)。

四、补助对象

2021年8月24日后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

五、办理程序

(一)申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报表,报所在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初审,其中2021年8月24日至12月31日认定的企业于2022年一并申报。

(二)审核。各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并汇总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

(三)办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后,办理建设补助兑现。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8月23日。

本细则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补助申报表

                                  (   年度)

企业名称(公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中心名称及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认定时间


 

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泸经信创服〔2022〕314号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