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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卫生人才的公告
来源:​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 作者:​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时间: 2023-01-31 | 9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


 按照《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崇委人才办【2022】7号)和《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崇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崇人社发【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就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卫生人才(以下简称“崇州市优秀卫生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崇州市优秀卫生人才是指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较好业绩、在本专业有较高造诣的优秀人才。凡在我市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以下条件要求可参加崇州市优秀卫生人才遴选。

本批次崇州市优秀卫生人才遴选名额为4名左右,分为“市级优秀卫生人才”、“优秀中医”、“基层优秀卫生人才”三个选拔领域。根据各自领域特点设置选拔标准,人员选拔不能重叠。其中:“市级优秀卫生人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产生(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优秀中医”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产生;“基层优秀卫生人才”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产生。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合理分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疗卫生行业部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是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行医,无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大处方、乱收费等行业“潜规则”行为。

    三是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医疗卫生工作经验,在当地群众和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

    (二)选拔领域及具体条件

    领域一:“市级优秀卫生人才”

    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产生(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卫生操作技术,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某些疑难危急重症方面有显著疗效或在本专业有较高造诣,在当地群众和同行中有较好的声誉,专业技术在全市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2.具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以上优先)、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上。

        3.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少于10年或间断从事不少于15年,评选时在崇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少于10年的全职在岗人员。

        4.近5年每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少于2个工作日。对基层医疗机构有指导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5.近年来在公开发行的医学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著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有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及以上);近年来获崇州市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近年来获崇州市及以上科技奖;近年来获成都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四项条件须至少具备一条)。

    领域二:“优秀中医”

    面向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产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上。

        2.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不少于10年或间断从事不少于15年,评选时在崇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少于10年的全职在岗人员。

        3.有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在使用中医药方法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某些疑难危急重症方面有显著疗效,在临床医疗工作中技艺超群,在全市中医界和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4.近5年每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少于2个工作日。对基层医疗机构有指导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5.近年来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医学期刊上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或有中医专著出版;近年来获崇州市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近年来获崇州市及以上科技奖;近年来获成都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四项条件须至少具备一条)。

    领域三: “基层优秀卫生人才”

    在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产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卫生操作技术,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某些疑难危急重症方面有显著疗效或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在当地群众和同行中有较好的声誉,专业技术在基层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2.具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上。

       3.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少于5年或间断从事不少于10年,评选时在崇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少于5年的全职在岗人员。

       4.近5年每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少于4个工作日。

   (三)其他要求

       1.原“崇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第七批、第八批入选者和“崇州市优秀人才”第一批入选者,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2.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其它类别的优秀人才。

       3.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原“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计划”)等国家、省、成都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三、遴选程序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进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备齐佐证资料,经用人单位党组织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后,报送至崇州市卫生健康局;最终以复审、背景审查、专家评审、组织评议等方式择优遴选方式产生。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应于2月15日前,报送《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及电子版(统一装订成册、正文用A4纸双面打印、各6份),报送至市卫健局政工人事科。咨询电话:82279187        联系人:谢金浩

    (二)附件材料

        1.各下属事业单位出具推荐报告(候选人姓名按贡献度排序)。

        2.被推荐人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五、待遇措施

    对入选者授予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称号;给予每人4万元资金资助,用于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推广、培训进修和适当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定期安排健康体检、选派 参加人才国情研修班;配发“蓉城人才绿卡(崇州卡)”,按规定享受政务导办、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服务政策。

附件1: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卫生人才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2: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申报书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