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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作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 2023-02-24 | 35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19日



四川省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省技工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和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立足四川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技工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技工院校内涵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走出了一条“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特色”的办学之路,为四川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出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等一系列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在落实生均拨款、改善教师、毕业生待遇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营造了良好的技工教育发展环境。

办学体系逐步健全。根据我省技工院校发展实际,规划发展布局,优化层次结构,整合多方资源,技工教育办学体系逐步健全。截至“十三五”末,全省共有技工院校99所,其中技师学院21所、高级技工学校16所、普通技工学校62所,在校生近15万人,招生人数连续4年实现逆势增长,2020年招生突破6万人。初步形成了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梯次技工教育体系。

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坚持专业服务产业,打造省级重点专业48个;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全国师资培训基地,培训“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2000余人;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支持省级示范校建设项目15个;培育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奖20个;组建9个技工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和1个技工教育专家库,省内近300名专家入库;全面推进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制定试点评审标准,评估通过13所试点院校,涵盖155个职业(工种)。

办学特色更加彰显。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理念,组建“四川省技师学院联盟”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技工教育协同发展联盟”,构建合作机制;推进职业培训券试点,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积极参与建设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网络培训平台;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对接产业发展,促进产教融合,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推动技工教育国际交流,引入国际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并进行本土化落地,助推“技能四川”建设。

服务功能日益凸显。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全省45所技工院校对口承接45个深度贫困县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开展跨市(州)就业培训“扶贫专班”活动。遴选优质技工院校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1.2万人,对口援建西藏技师学院,对口帮扶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发展技工教育,夯实“三区三州”欠发达地区技工教育基础,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十三五”期间,技工院校对接产业开设专业164个,毕业生17.5万人,就业率98.03%,开展社会培训61.8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30.7万人。

(二)面临形势

当前,我国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必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发展带来新挑战,我省技工教育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

一是党和国家对技能人才的高度重视,为我省技工教育发展带来了新机遇。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把技能人才和技工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技术工人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李克强总理要求“更加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紧扣需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办好技工院校”。省委省政府也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这些都为我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注入了强大活力。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为我省技工教育发展提出了新挑战。“十四五”期间,我省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深化拓展“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推动区域空间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迫切需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我省技工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是技能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为我省技工教育发展环境、氛围营造了新空间。“十三五”期间,我省陆续出台了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教师职称评审等政策文件,同时建设了一批高水平技工院校、示范性专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有效促进了技能人才队伍的发展,为我省技工教育发展环境、氛围营造了新空间。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大机遇,深化技工院校改革,推进办学模式创新,加强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培养,注重德技并修、多元办学、校企合作、提质培优,实现创新发展,建设现代技术工人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技能四川”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具有四川特色技工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特色更加鲜明,职业培训稳步推进,产教融合更加深入,技工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培养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彰显技工教育类型特色,整体办学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形成西部技工教育典范。

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加强规划引导,修订技工院校设置标准,完善晋级和退出机制,落实技工院校实施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到2025年底,技工院校总体数量和在校生规模保持稳步增长,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梯次配置更加合理,技师学院数量达到30所左右并力争实现所有地级市全覆盖,与当地产业布局相匹配。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20万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以上在校生力争达到40%。

办学质量显著提高。到2025年底,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校企合作、学校治理、信息化建设、质量评价等取得突出成效,办学水平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三名工程”“双优建设”“技能四川”行动卓有成效,建设名校15所、名专业30个、名实训基地15个。

服务功能更加增强。到2025年底,技工教育在推动乡村振兴、制造强省、双碳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推进“技能四川”“天府工匠”建设中发挥主阵地作用,构建教学与生产无缝对接的培养体系,切实推动由技能大省向技能强省转变。将技工院校由学制教育、职业培训向集学制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师资培养、技能评价、竞赛集训、创业孵化、就业服务、职业启蒙等多功能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体转变。“十四五”期间开展各类培训80万人次以上。

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健全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协作体系,制定《四川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及毕业生学历认同、高级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等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提高技工院校地位及师生待遇,进一步落实技工院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推动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专栏1:“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1.技工院校数(所)

99

120

预期性

2.技师学院数(所)

21

30

预期性

3.年招生规模(万人)

6

8

预期性

4.在校生规模(万人)

14.84

20

预期性

5.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以上在校生比例(%)

22.7

≥40

预期性

6.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98

≥98

预期性

7.开展职业培训(万人次)

13

20

预期性

8.技师学院(职业培训)集团

2

10

预期性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技工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技工院校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实施党员名师工程,打造党建品牌,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实效,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开齐开足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同时加强其他课程思想政治建设,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传授、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加快形成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的育人模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技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创建技工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研修基地。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和国防教育。

3.加强通用职业素质教育。坚持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每学年16学时。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共享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技能成就精彩、奋斗正当其时的观念,引导其努力成长为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践行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理想,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成为校园文化主旋律。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规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专栏2:四川技工教育思政品牌建设计划

1.到“十四五”末,技工院校思政教师比达到1:350的水平。开展全省优秀思政课教师评选、党员名师评选和优秀思政论文评选活动,培养一批思政课名师。

2.争创国家级技工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研修基地1个,建设省级技工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研修基地4个。

3.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创新团队,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凝练一批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技工教育思政品牌。

4.校企共建20个以上特色鲜明的青少年职业启蒙训练基地及省级劳动实践基地。

(二)优化技工院校教育体系和结构布局

1.构建梯次发展技工教育体系。对标《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标准(2021版)》,结合市(州)实际开展高水平技工院校建设,参照高等职业院校的标准高规格建设技师学院,推进全省技工院校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引领全省技工院校创新发展,形成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打造西部技工教育高地和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到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突破120所、在校生规模达到20万人。

2.优化技工院校区域布局。坚持服务我省“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服务产业人才需求导向,技工院校设置要体现行业性、区域性,专业设置符合区域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技工院校专业升级迭代,促进全省技工院校差异化特色发展,提升技工教育服务产业经济发展的精准度。优化技工院校区域布局,每个市(州)争创1所与当地产业发展匹配的技师学院。出台实施意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打造一批教育理念新、办学定位高、就业质量好、整体实力强的优质技工院校。加大对民族地区技工教育的帮扶力度,支持甘孜、阿坝、凉山三州新建技工院校。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牵引,加强川渝技工教育合作交流协同发展。

专栏3:推进技工院校战略布局调整计划

1.每个市(州)争创1所技师学院,支持甘孜、阿坝、凉山三州新建技工院校。

2.遴选省级及以上优质技工院校15所,建成一批综合实力强、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全国知名的技工院校。

3.技工院校达到120所,其中,技师学院30所,高级技工学校30所。

(三)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1.围绕产业集群打造品牌专业集群。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结构与我省经济、产业的匹配性,服务“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和“一轴两翼三带”区域经济布局,重点围绕产业体系,构建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技能人才发展支撑体系,实现技能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集群生态圈人才需求侧的精准对接,提高技工院校开设专业与当地主导产业匹配度。实施省级及以上优质专业建设,打造技工院校品牌专业集群。

2.巩固扩大招生规模。推进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发挥多种招生渠道优势,坚持线上招生和线下招生多措并举,支持技工院校到初高中校园、企业社区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和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做好招生宣传,进行生源摸底,抓好报名动员组织等工作。规范招生秩序,定期清理并对外公开招生资质。将技工院校年度招生工作纳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考核。

3.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改革,技工院校常设专业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传授、技术技能一体培养。组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改革专委会,完善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技能人才标准体系、开发工学一体化课程资源、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建设、应用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方法。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加大技工院校公共课课程改革创新力度,推广通用职业素质课程。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技工院校教师招聘办法,通过直接面试、技能测试、考察聘用等方式招收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相关岗位任教。鼓励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与企业技术能手共同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组建“技师学院+师范学院+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师资研培基地。规范工学一体化教师等级认定标准,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师专项培训及等级认定。落实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每5年累计至少6个月。

5.加强教材开发和教学研究。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组织开发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开发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工学一体化教材、工作页、教学案例库、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等,推进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世赛成果转化与教材建设紧密结合。加强技工教育理论研究,搭建教科研平台,用好职业技能竞赛研究中心,建立技工教育政策研究机构,创办技工教育杂志,定期举办技工教育校长论坛,组织开展省级技工教育教改课题研究和省级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并对优秀科研、教学成果给予奖励。

6.提升信息化水平。健全技工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技工院校招生管理、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联合办学管理、就业服务管理、校企合作管理、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将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推动技工教育数字化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开发优质专业数字教学资源,实现重点专业资源覆盖,建设技工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与应用优秀院校。

7.持续推行技工院校毕业生双证书制度。积极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畅通技工院校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渠道。支持技工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鼓励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调整改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将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分别等同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等信息在毕业证书上予以明确体现,为毕业生各项政策待遇落实提供支持。

专栏4:提高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1对接四川省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建设省级优质专业30个。

2.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一体化课程教学教研基地,遴选“技师学院+师范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省级及以上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5个。

3.遴选一批省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

4.建设全省统一的技工教育数字资源服务平台,参与开发全国技工教育规划教材,遴选5所优秀数字化教学资源基地学校。

5.组建职业训练院,开办技工院校校长论坛。

(四)持续深化校企合作

1.支持企业行业举办技工教育。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直接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支持其他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申办技工院校。大力支持民办技工院校发展,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

2.深化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明确企业育人主体社会责任,深化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深化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并有效运作。主动吸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工院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实施,建立健全“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深度融合共生的运行机制,实现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探索“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

3.创新拓展校企合作。推动技工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技工院校设立培训基地。各地应积极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师学院(职业培训)集团,推进集团化办学实体化运作,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支持集团化办学、引企入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技工教育资源,大力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积极推广校企合作成功经验及模式,形成一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典型案例。

专栏5:深化校企合作计划

1.建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站、省级专业建设委员会。

2.打造具有四川特色、全国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品牌,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3.组建10个技师学院(职业培训)集团。

(五)增强技工教育服务功能

1.服务就业创业。健全技工院校就业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为新市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再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更加有效的就业创业服务。定期推进“互联网+就业”模式,开展个性化辅导和咨询,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新创业培训师培养,推动技工院校创新创业培训。支持技工院校与公共人力资源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招聘会和就业创业指导。建立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制度,纳入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持续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积极参与和承办全国技工院校创新创业大赛,打造一批技能创业特色项目,加快培养创新创业类技能人才。

2.服务技能提升。鼓励技工院校深度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引导技工院校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鼓励组建“技工院校+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培训集团或跨企业培训中心,联合开发职业培训包,为企业开展技师培训,提供知识讲座、项目培训、课程资源、技术辅导等服务。鼓励技工院校院系与企业车间、班组结对子,建立校企合作团队,为职工提供终身技术发展服务。事业单位性质的技工院校要健全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绩效工资正向激励作用。

3.服务制造强省。聚焦“5+1”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制造业重点方向,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开设战略新兴产业相应专业,重点打造万亿集群产业相适应的专业群,调整优势传统制造专业结构,技师学院新开设专业至少要与1家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共建。鼓励技工院校与战略新兴产业企业联合开发新职业、新标准,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鼓励技工院校联合产业园区组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开展技术创新、职业开发、技师研修、世赛集训等交流研讨,培养服务制造强省战略高技能领军人才。

4.服务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具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设与农村农业产业链紧密结合的特色专业。加大招生力度,根据农村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定制化技能培训,培育一批乡村产业带头人、技术能手、农业职业经理人和高素质农民。开展乡村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组织优质技工院校与凉山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结对技能帮扶行动,开展凉山州搬迁安置就业增收“一帮一”结对帮扶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5.服务交流合作。完善区域交流合作支持政策,支持在技工教育领域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引进高水平、高质量职业教育机构,联合开展师生交流、课程开发、资格认证、基地建设等。鼓励选派优秀师资、管理骨干出国(境)培训、进修、交流,鼓励有条件技工院校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企业合作,共建一批培训中心,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

(六)规范技工院校管理

1.健全技工院校管理体系。完善支撑技工院校科学管理、质量内控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探索推行弹性学制、学分积累转换等政策。健全学校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实习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完善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实施技工院校质量年报制度。

2.规范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督导检查。规范招生秩序,定期清理和公开招生资质,对技工院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资质、专业设置、招生简章等招生信息加强核查,联合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当年度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及专业等招生信息。从严处理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行为,营造公平良好的招生秩序。

3.规范教学管理。规范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体系。完善教学工作规范性文件,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明确教学工作目标,保障教学科学合理,教学档案完整齐备,考务管理职责清晰,教学管理科学高效。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加强对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指导监督。

4.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完善学生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全链条、全过程的基本要求,明确实习关键节点行为准则,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建设满足实习实训教学需要的数字化教学环境和技能教学资源库。推进学生实训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大力开展实训基地社会化培训和企业化生产,全面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积极落实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禁向学生违规收取实习实训费用,加强学生实习权益保障。

5.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基础建设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建设,落实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落实疾病防控要求,完善校舍、消防、治安防控、食堂、校车、实习实训等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健全技工院校安全应急管理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着力化解影响学校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

(七)优化技工教育发展环境

1.完善政策制度。推进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享受高等职业院校同等政策。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切实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畅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纳入产教融合示范建设项目范围。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允许技工院校在国家政策支持范围内按规定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建立技工院校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2.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与办学规模、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工院校财政投入制度,将技工教育纳入各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做好对技工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项目和科研项目的经费保障工作。加大财政对技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项目和科研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新建或改扩建重点项目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技工教育发展。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公益性社会团体通过捐赠、设立奖助学金等方式支持技工院校发展。允许企业或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技工院校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培养成本收取一定学费。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充分发挥政策制度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引导、激励、保障和规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地要从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将技工教育发展纳入本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加强与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

(三)落实监督指导

将“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计划和评优评先体系,强化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动态跟踪、交叉监督、定期检查、总结表彰制度,对积极推动成效明显的市(州)在经费项目安排上予以激励、支持,对工作推进不力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将技工教育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技工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技工教育方针政策、技工院校办学成果等通过各种媒介定期、动态向社会广泛宣传。结合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中国行”等主题日活动,加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对“中华技能大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全国技术能手”“四川工匠”等优秀技能人才的宣传,突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广大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