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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3-04-13 | 715 次浏览 | 分享到: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进行创新研究,根据《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川人社规〔2022〕2号)和《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1〕28号),我局将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请按以下要求一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申报要求及程序

有关单位要重点围绕在站博士后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报送。对于聚焦重大基础研究、“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等的研究项目和参加国省重大科技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或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或已是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的申请人可优先推荐。

本次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采取个人自主申报、设站单位限额推荐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申请材料报各设站单位统一申报,每人限报一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独立招收的博士后申报材料经设站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原则上每个流动站限额择优推荐2个项目,2020年度获得人社部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级的流动站限额推荐4个项目,对在站人数较多的流动站适当增加限额指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的申报材料经主管(代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每个工作站、基地限额推荐2个项目,2020年度获得人社部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级的工作站或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基地限额推荐4个项目。

二、报送时间

请各设站单位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推荐有关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收。

三、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推荐函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并在文末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请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c.gov.cn/)下载,相关证明材料力求精简,原则上合计不超过20页。

3.在中国博士后网打印本人进站备案证明1份;

4.博士后属联合培养的,须附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1份(复印件);

5.汇总后的《2023年度四川省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1份,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c.gov.cn/)下载;

(二)电子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将《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汇总后的《2023年度四川省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统一刻录光盘报送。

联系人:沈忆 联系电话:028-83881823

邮箱:804544776@qq.com

地址: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管理科7楼704室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253号)

2.  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

3.   填表说明(含学科、专业目录)

4.   2023年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

附件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