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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关于征集节能服务及技术产品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作者: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 2023-04-25 | 694 次浏览 | 分享到: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4日

成节能发〔2023〕2号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降耗安排部署,加快先进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搭建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机构合作平台,大力推动节能技术改造,抓好企业节能服务,持续提升全市能源利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开展节能服务及技术产品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我市节能服务机构、节能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征集一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效益显著的节能服务及技术产品,重点包括可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开展的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能源建设、制冷制热系统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绿色照明、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供配电系统节能、储能技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及交通节能、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等节能服务及节能技术产品。

二、征集条件

相关节能服务及技术产品产权明晰,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单位近三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征集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所有资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主要包括成都市节能服务及技术产品征集表(包括主要节能服务内容、团队介绍、业绩介绍等)、相关证明材料、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当地节能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发改、住建、交通、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市节能办。市节能办将组织审核并对外公布。

五、相关要求

各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工作。请各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4日前将初审合格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资料1份,附电子版)、申报文件、汇总表报市节能办,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成都市节能服务及技术产品征集表(节能服务类企业填写)

2. 成都市节能服务及技术产品征集表(节能产品生产制造类企业填写)

3. 诚信申报承诺书(参考模板)

4. 成都市节能服务及技术产品申报汇总表(节能服务类汇总)

5. 成都市节能服务及技术产品申报汇总表(节能产品类汇总)


 

成都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漫 61881600;吴文生 61881629;邮箱:7841258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