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高管办发〔2022〕25号)和《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4项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高经发〔2022〕20号)要求,由石羊街道办事处对申报“2022年第二批因疫情管控歇业的市场主体”进行审核认定。经属地社区进行初审、石羊派出所审核、街道复审后,拟对第二批380家市场主体予以支持,现将第二批拟支持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7日至5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石羊街道营商办,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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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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