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职称评审专家库,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
二、推荐时间
推荐工作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704室,逾期报送的不再接收。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胜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政策。
(四)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相应职称3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可适当推荐一定数量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中青年专家。
(五)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取得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2020年已入选高评委专家库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
四、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可参与人力资源管理高级(含正高)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的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工作,对相应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同时,鼓励入库专家参与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领域重大规划、法律规章、政策文件、行业标准等,鼓励承接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领域的研究项目、课题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可受邀参与国家、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等重要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论证、评估验收工作。
五、报送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单位推荐函
(二)《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
(三)推荐人员的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
(四)专利评书、论文、著作目录的复印件1份(附于推荐表之后)
(五)《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附件2,报送电子版)
所有材料和复印资料需由推荐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 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 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
(联 系 人:胡立波;联系电话:028-83881823)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